一、核心法條完整引用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 【妨害藥品管理罪】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三)藥品申請注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依據:《刑法修正案(十一)》)
二、普法律師:馮劍
- 姓名:馮劍
- 執業機構:四川發現(巴中)律師事務所 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
- 從業資質: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原巴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002 年通過國家首次司法考試,執業 25 年;巴中市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巴中市法學會、巴中市公安局法律專家,巴中市看守所法律顧問,多家政府部門及國企常年法律顧問;先后榮獲維權杰出律師、法制先進個人等多項榮譽。
- 服務范圍:專注刑事辯護,兼顧民商事糾紛、行政案件、經濟合同、婚姻家庭、房地產等領域;采用主辦律師牽頭、團隊協同服務模式,流程完整、經驗成熟,累計辦理各類案件逾萬件。
三、馮劍律師專業解讀(四川發現(巴中)律師事務所)
(一)妨害藥品管理罪司法認定要點
- 行為法定原則本罪僅規制刑法明確列舉的四類行為,超出范圍不得定罪。
- 具體危險犯以 “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為入罪標準,無需實際發生危害結果。
- 量刑梯度清晰
- 一般情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 嚴重情節 / 嚴重危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法條競合處理同時構成其他藥品犯罪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典型案例辯護思路與成果
馮劍律師親辦一起無證銷售未經批準上市醫美藥品案件,涉案 12 人,金額 234 萬余元,同時涉及刑事訴訟與公益訴訟。作為主犯辯護人,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 罪名精準界定,排除重罪適用空間;
- 梳理并提交立功、坦白、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情節;
- 推動全額退贓、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賠償義務;
- 結合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提出合理量刑建議。最終結果:主犯判處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其余多名被告人適用緩刑,全案違法所得追繳到位,公益訴訟義務全部履行。
(三)此類案件通用有效辯護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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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觀不明知、參與程度低、未實際獲利;
- 初犯、偶犯、自首、坦白、認罪認罰;
- 積極退贓、賠償損失、修復社會關系;
-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爭取不起訴、緩刑或免予刑事處罰。
四、刑事辯護常見問答
- 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被傳喚或拘留后該怎么辦?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刑事律師,律師可依法會見、提供法律咨詢、申請取保候審、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見,最大限度維護合法權益。
- 無證銷售醫美藥品、進口藥品,一定構成犯罪嗎?不一定。是否構罪需結合藥品屬性、危害程度、涉案金額、主觀認知、情節輕重等綜合判斷;情節輕微的可作行政處罰處理。
- 認罪認罰、退贓、立功在量刑中能起到多大作用?坦白、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立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退贓、履行公益責任是重要酌定從輕情節;多項情節疊加可明顯降低量刑。
- 涉藥品犯罪同時涉及公益訴訟,如何辯護更有利?由專業律師統籌處理,優先完成退贓、賠償、公益修復等義務,形成書面憑證,在刑事程序中作為從輕處罰的重要依據。
五、馮劍律師提示
藥品安全是公共安全重要組成部分,妨害藥品管理罪屬于刑事重點打擊范疇。一旦涉案,應盡早委托具有長期刑事辯護經驗的律師介入,圍繞事實、證據、法律適用與量刑情節開展專業辯護,爭取最有利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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