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
![]()
![]()
電動車安全整治
作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已融入雨城千家萬戶的生活,但樓道違規停放、高空飛線充電、亂停亂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屢禁不止,由此引發的火災事故隱患突出,直接威脅每一戶家庭的生命財產安全。
2026年1月1日起,《雅安市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正式施行,為我區電動車消防安全常態化監管提供了明確、剛性的本地法規支撐。
![]()
電動自行車因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火情,相關責任主體將面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三重責任追究,責任覆蓋違規行為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房屋出租人及電動車生產、銷售單位等多方主體,絕非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關乎公共安全的大事。
1
法律依據
1.《雅安市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2026年1月1日施行)第六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負有維護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的法定義務,嚴禁實施以下行為:
·在建筑物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梯間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車、放置蓄電池或為電動車、蓄電池充電;
·攜帶電動車及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私拉電線、違規插接插座為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2、公安部于2017年12月緊急下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明確要求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3、2021年8月1日應急管理部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同樣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罰10000元。
![]()
2
違規必罰!雨城真實案例警示
2021年8月19日,雨城區消防救援大隊開展高層建筑電動車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某小區業主在樓梯間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現場勸阻、責令立即改正后,該業主仍拒不整改。
![]()
該行為違反《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依據第四十七條第(七)項,雨城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罰款 2000 元的行政處罰。
![]()
3
行政處罰標準
依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強制執行,相關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當違規行為已造成火災后果但尚不構成犯罪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對責任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注:《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罰款處罰以 “拒不改正” 為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拘留處罰適用于已造成火災后果的情形。
4
后果嚴重!刑事追責跑不掉
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涉及以下 3 個罪名:
1.失火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引發火災構成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電動車火災事故中最常見的刑事罪名。
2.消防責任事故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名的適用主體不僅限于違規充電的直接行為人,還包括負有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但拒不履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是火災追責的重要補充。
3.危險作業罪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危險作業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
失火必賠!這些主體都要擔責
電動車違規引發火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相關主體必須依法承擔全額賠償責任,結合雅安新規明確責任劃分:
車主 / 使用人:作為直接侵權人,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日常巡查、違規制止、隱患上報義務的,承擔不超過30% 補充賠償責任;
房東 / 二房東:放任違規行為、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按照過錯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村(社區)/ 鄉鎮:無物業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存在失職瀆職的,將被嚴肅問責;
生產 / 銷售商:電動車、蓄電池存在質量缺陷引發火災的,依法承擔產品侵權賠償責任。
雨城消防安全提示
FIRE FIGHTING
當前全區正持續深化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糾治飛線充電、樓道停放、堵塞疏散通道、攜帶電池進電梯等突出問題。
請全體市民嚴格遵守新規,牢記安全準則:
停放至室外集中停放區,不進樓道、不入戶、不占用消防通道;
使用專用充電樁充電,拒絕飛線、私拉亂接、室內違規充電;
不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及時向社區、網格員或消防部門舉報。
電動自行車安全無小事,違規必追責、失火悔不及!請廣大市民相互提醒、共同監督,攜手守護雨城平安家園!
![]()
![]()
![]()
![]()
![]()
▌來源:雨城消防
▌編輯:周利
▌校對:胡月
▌責編:陳澤睿
▌審發:徐召紅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 ,了解更多有關雨城的信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