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隊了解到,5月12日凌晨,當地坦洲公安分局交管大隊在轄區神農路一連查獲兩宗醉駕案件,其中一名當事人張某已預約5月13日參加科目二考試,卻因醉駕不僅考試“泡湯”,還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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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晚,坦洲公安分局交管大隊組織民警在神農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翌日凌晨0時,民警發現一輛粵T號牌紅色小轎車沿神農路駛來,車速異常緩慢,隨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其間聞到車內一股濃烈的酒氣。檢測結果顯示駕車男子陸某呼氣酒精含量為11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陸某后被帶往醫院抽血檢驗。
約40分鐘后,一輛粵C號牌黑色小轎車朝執勤點駛來。例行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車男子張某滿臉通紅,檢測結果顯示張某呼氣酒精含量為99mg/100ml,同樣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其間,張某承認自己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事發前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啤酒,之后抱僥幸心理駕駛他人車輛上路,沒想到途中被查。更讓他后悔的是,之前已為科目二考試付出了不少時間和精力,當晚駕車前原以為只是“偶爾一次”不會被發現,沒想到真遇上了。
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懊悔地低下頭,反復念叨“太不值了,明天還考科目二,現在全完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5月13日,司法檢驗結果顯示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3.6mg/100ml,陸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8.1mg/100ml,均被證實為醉酒駕車。
目前,坦洲交管大隊已依法對陸某、張某醉駕案立案偵查。其中,陸某因醉酒駕車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張某因無證醉酒駕車,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且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二考試資格也將被依法取消。
來源 廣州日報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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