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業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898號建議的答復
閩林函〔2026〕88號
XXX代表:
《關于我省林業產業點狀供地的建議》(第1898號)由我局會同省自然資源廳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保障林業產業落地,助力鄉村振興。您實地調研、研究政策,提出的政策建議對破解林業產業用地難題很有針對性和指導性,我們將在工作中予以吸納,努力做好林業產業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一、強化要素保障
我局支持林業類點狀項目建設,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先保障項目建設所需林地定額。為減輕地方定額壓力,對單個項目用林面積50公頃以上的由我局直接保障林地定額。同時,省自然資源廳在分配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統籌考慮經濟、人口增長等因素,向優勢地區適當傾斜,今年1月已向九市一區預支6.79萬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統籌保障林業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需求。
二、優化規劃管理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對在城鎮開發邊界外有特定選址需求的項目,可通過獨立城鎮建設用地方式靈活保障。對未編制村莊規劃的鄉村區域,支持運用“通則式”村莊規劃,編制地塊圖則作為項目規劃依據。
三、構建全流程監管
為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規范建設項目使用已審核審批林地的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責任,我局出臺了《福建省已審核審批使用林地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閩林〔2024〕4號),對經我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進行批后監管,推動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系統化,由“被動發現、運動式監管”轉變為“主動發現、動態監管”。指導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積極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現代化手段開展監管,對超范圍用地、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及時制止,依法組織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實現嚴肅追責。
下一步 ,我局將繼續加強與省自然資源廳的協作配合,持續做好林業產業用地用林的要素保障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將主動服務,加強事前指導,進一步優化流程,為項目用林提供優質高效審批服務。
感謝對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業局
2026年5月15日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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