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突然被抓,消息傳來的那一刻,整個家庭的天仿佛都塌了。恐慌、無助、焦慮,各種情緒裹挾著家屬,讓人手足無措。更讓人慌亂的是,被抓沒幾天,就接到了要求退贓的通知。很多家屬心里打鼓:案子都還沒查清楚,現在就讓退贓,這合理嗎?會不會是坑?退了之后能有什么用?作為長期辦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張智勇律師每天都會接到類似的咨詢。今天就從實務角度,把這個問題講清楚,給焦慮中的家屬一些實在的參考。
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家人剛被抓沒幾天,我們就接到了讓退贓的通知。現在案子細節我們完全不清楚,也不知道到底涉案金額是多少,這個時候就讓退贓,合理嗎?我們到底該退還是不退?退了能對案子有幫助嗎?
張智勇律師回答
我特別理解你現在的心情,親人剛被抓,信息完全不對稱,突然接到退贓通知,換做是誰都會慌,都會懷疑這里面是不是有問題。先直接回答你的核心疑問:調查初期就要求退贓,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實務中也比較常見,但不代表家屬必須無條件配合,更不代表讓退的金額就一定準確。下面我從實務角度,把這里面的邏輯、風險和處理方式,一步步講明白。
一、為什么調查剛啟動,就會提退贓?
很多家屬誤以為,退贓應該是案子查清楚、金額定死之后才會做的事。但現在的辦案模式,早就不是“先徹查、再退贓”,而是“邊查、邊核、邊退”。
從法律層面來說,辦案機關有權責令被調查人退賠違法所得,同時也把“積極退贓、減少損失”作為法定從寬情節。簡單講,退贓不是可談可不談的事,而是法律賦予辦案機關的權力,也是當事人爭取從輕處理的重要途徑。
從實務角度看,這么做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追贓挽損是辦案的重要目標,越早退贓,越能及時挽回損失,這是案件辦理的常規流程。二是通過退贓態度,判斷當事人的認罪悔罪程度,配合退贓會被視為積極配合調查的表現。三是部分案件證據鏈比較清晰,比如單筆轉賬、賬目記錄明確,辦案機關能快速鎖定大致涉案金額,自然會提前啟動退贓流程。
二、合理,但藏著三個不能踩的風險
雖然程序合法,但調查初期退贓,風險非常隱蔽,家屬可能因為慌亂做錯決定,反而給后續案件處理埋下隱患。
第一個風險是金額模糊,可能容易多退、錯退。初期,案件還在初步調查階段,很多事實、證據都沒固定,涉案金額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沒最終定論。這個時候讓退贓,給出的金額可能是初步估算的,不是最終核定數。
第二個風險是混淆款項的性質。很多款項性質模糊,而款項性質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要分清楚哪部分是影響定罪量刑的。
第三個風險是被非正規渠道誤導,遭遇詐騙。實務中確實有冒充辦案人員,以退贓為名要求轉賬至私人賬戶的情況。正規的退贓通知,接收賬戶一定是官方對公賬戶,絕不會讓家屬轉私人賬戶。家屬慌亂中很容易忽略這些細節,上當受騙。
三、退贓不是“必須做”,但也不能“盲目拒”
很多家屬會走兩個極端:要么慌不擇路,借錢也要全額退;要么擔心被騙,堅決不退。這兩種做法可能都不可取。
先說說“盲目退”的問題。退贓的核心價值是“認罪悔罪、爭取從寬”,但不是退得越早、退得多,就一定能從輕。實務中,退贓只是從輕情節之一,還要結合涉案金額、罪名、配合調查態度等綜合判斷。而且,退贓不能替代其他辯護工作,不是退了贓就能萬事大吉,更不能保證無罪、取保或者輕判。
再說說“堅決不退”的后果。如果確實存在違法所得,無正當理由拒不退贓,可能會被認定為認罪態度差、無悔罪表現,后續在量刑時會失去重要的從輕機會。嚴重的,還可能被視為對抗調查,對案件非常不利。
所以,正確的態度是:不盲目跟風退,也不生硬拒絕,先核實、再評估、最后謹慎決定。
四、家屬當下最該做的四件事(實務干貨)
面對調查初期的退贓要求,家屬不用慌,按這四步做,就能避開大部分坑。
第一步,核實通知的真實性和規范性。先確認通知是不是辦案機關官方發出的,是不是給的官方賬戶信息。凡是私人賬戶,一律先拒絕,避免被騙。
第二步,梳理已知信息,區分款項性質。冷靜回憶當事人的工作經歷、經濟往來,梳理可能涉及的款項,初步區分是款項性質。不用糾結細節,核心是避免把合法財產當成犯罪贓款退繳。
第三步,優先明確一個核心問題,退贓金額是初步估算還是最終核定?實務中,很多案件也存在會分階段退贓的情況,先退部分,等金額核定后再退剩余。
第四步,律師外圍介入,提供法律分析。調查階段律師可以依法指導家屬梳理材料、表達合理訴求,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及家屬合法權益。
親人被抓,家屬想通過退贓爭取從輕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但請記住,退贓從來不是“花錢買平安”,更不是越早越好、越多越好。程序合法不代表金額準確,配合退贓不代表盲目妥協。
這個階段,家屬最需要的不是慌亂跟風,而是冷靜理性,先核實清楚、再評估風險、最后謹慎決策。法律的底線是公平公正,不會因為早退幾天贓就隨意減輕責任,也不會因為合理質疑就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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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簡介】
張智勇,全國優秀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首席合伙人,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深耕刑事法律實務29年,張智勇長期聚焦行賄類、職務犯罪、詐騙、經濟犯罪及監察留置程序的理論與實戰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帶領其領銜創辦的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剝離民商事業務,率先完成‘全員、全業務’的刑事專業化轉型,將其打造為業內公認的西南地區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
執業以來,張智勇親自參與辦理各類重大疑難職務及詐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帶領團隊辦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獲評“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全文收錄。在實戰之外,他堅持“法理與實務雙向賦能”,受聘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多所高校法律碩士兼職導師,并在律所內部十余年堅持“集體討論全部刑案”制度。其結合二十余年一線實戰經驗撰寫的《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等實務成果,為重大刑事案件精細化辯護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此外,張智勇律師常年堅持新媒體普法,全網關注者已突破600萬。面對這份海量的社會關注,他始終將其視為一種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與執業鞭策。通過持續輸出專業的實務經驗,他致力于打破復雜刑事案件中的信息壁壘,幫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認知,傳遞法律的溫度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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