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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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大家潑一盆冷水,目前科學界和哲學界,基本都默認“意識是被決定的”,咱們爭論的,從來不是“意識能不能自由”,而是“自由意志能在多大程度上存在”。
你肯定會很不屑:扯什么呢?我現在想喝可樂就能去拿,想刷手機就能解鎖,這不是自由意志是什么?難不成我連自己想做什么都不能決定?
別急,咱們慢慢聊。
你以為的“自由選擇”,可能只是一種錯覺。就像你以為看到的紅色就是紅色本身,其實不過是大腦對電磁波的主觀解讀,跟咱們之前聊過的“人創造神”“光的波粒二象性”一樣,表象背后,全是咱們認知跟不上的底層邏輯。
在聊意識和自由意志之前,咱們得先搞懂一個核心概念:決定論。
這東西說起來玄乎,其實根源就在咱們最熟悉的牛頓力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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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物理課上都學過,一切物體都有慣性,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除非受到外力作用。而且這種作用,是可以通過物理規律精準算出來的。
你可能會說,這跟意識有啥關系?別急,咱們把這個邏輯往大了推。整個宇宙,包括你我,包括我們的大腦,全都是由粒子構成的。電子、質子、中子,這些微觀粒子的運動,都遵循著固定的物理規律,沒有任何例外。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每一個粒子的運動,都能被上一個時刻的狀態決定,那咱們把整個宇宙此刻的狀態叫做“狀態A”,上一刻就是“狀態B”,狀態A必然是狀態B演變來的,而且能精準算出來。同理,狀態B來自狀態C,狀態C來自狀態D……
一直往回追溯,是不是就能得出一個細思極恐的結論?
從宇宙誕生的那一刻起,一切就都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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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早上吃什么早餐,上班會不會遲到,甚至你現在看到這句話時的心情,早就被宇宙誕生時的粒子狀態,一步步決定好了。就像多米諾骨牌,第一塊倒下的瞬間,后面每一塊什么時候倒、怎么倒,都已經定死了。
最早提出這個想法的,是數學家拉普拉斯,他還搞了個思維模型,叫“拉普拉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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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假設宇宙里有一個“妖”,它知道宇宙中每一個粒子的確切位置和動量,知道所有的物理規律,那么它就能通過計算,精準知道宇宙的過去,甚至預測宇宙的未來,包括你下一秒會做什么,會想什么。
這個想法統治了科學界好幾百年,直到20世紀量子力學出現,才給決定論挖了個坑。
咱們之前聊薛定諤的貓時說過,量子世界里的粒子,跟宏觀世界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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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堡測不準原理告訴我們,一個粒子不可能同時擁有確切的位置和動量,你對它的位置知道得越精確,它的動量就越模糊,反之亦然。
更詭異的是哥本哈根詮釋:量子世界的本源,是“概率波”。
這些粒子不是實實在在的實體,而是以概率的形式存在,可能出現在宇宙中的任何一個地方,只有當它們和其他物質發生相互作用時,這種概率波才會“坍縮”,變成一個確定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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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覺得,這下自由意志有救了?既然粒子的運動是隨機的,不是被完全決定的,那我們的意識,是不是也能擺脫決定論的控制,擁有真正的自由?
別高興太早,科學的打臉從來都來得很快。
隨著研究越來越深入,科學家們發現,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只在微觀層面起作用。一旦粒子聚合成宏觀物體,比如你的身體、你的大腦,這種不確定性就會消失,一切又回到了經典力學的范疇,回到了決定論的掌控中。
舉個簡單的例子:單獨看你大腦里的一個電子,它可能出現在月球上,可能出現在宇宙邊緣,是不確定的概率波。但當無數個這樣的電子、質子、中子聚合成你的大腦,聚合成你這個人時,這種概率就徹底坍縮了。你就在這里,坐在椅子上看這篇文章,不會突然消失,不會瞬間出現在月球上,一切都規規矩矩,遵循著宏觀世界的物理規律。
為什么微觀和宏觀會有這么大的區別?為什么概率波會“坍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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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物理學家們的回答很干脆:不知道。
就像我們不知道宇宙大爆炸之前是什么,不知道物質為什么能彎曲時空一樣,這又是一個科學暫時無法破解的謎題。
更讓人絕望的是,宏觀層面,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又給決定論添了一把火。咱們來做個小調查:你覺得,過去、現在、未來,哪一個是真實存在的?
絕大多數人都會說,當然是現在。
過去已經過去了,消失了;未來還沒發生,充滿了不確定;只有當下這一刻,是真真切切能感受到的。但愛因斯坦不這么認為,他覺得,整個宇宙是一個“4維時空統一體”,3維的空間,加上1維的時間,合起來就是我們常說的“四維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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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四維時空里,所有的事件都有一個固定的坐標。也就是說,宇宙從誕生到消亡,所有的一切,你出生的瞬間,你第一次學會走路,你老了之后的樣子,甚至宇宙毀滅的那一刻,都已經真實存在了。
沒有所謂的過去、現在、未來,我們只是沿著時間軸,一步步“看見”這些已經注定好的事件,就像看電影一樣。
這種宇宙模型,叫做“塊狀宇宙”,對應的觀點是“永恒主義”。與之相對的,是我們大多數人認同的“現在主義”:只有現在是真實的,過去和未來都不存在。
可能你會說,這只是愛因斯坦的猜想吧?不一定是真的。
但2016年,一群頂尖物理學家開了一場關于宇宙學的會議,絕大多數物理學家都認同“塊狀宇宙”和“永恒主義”,只有極少數人反對。也就是說,在物理學界,“一切都是被決定的”,已經成了普遍共識。
咱們再打個比方,幫助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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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宇宙就像一卷已經拍好的電影膠片,我們坐在電影院里,看著熒幕上的畫面,以為當下播放的這一幀就是“現在”,只有這一幀是真實的。
但實際上,整部電影的每一個畫面,每一個情節,從開頭到結尾,都已經刻在膠片上了,早就注定好了。
我們所謂的“現在”,只是膠片播放到了這一幀而已,我們能做的,只是被動地觀看,無法改變任何情節。
看到這里,你可能會問:決定論說的是物質,是粒子,可我們的意識呢?我們的想法、我們的情緒、我們的選擇,難道也遵循物理規律,也被注定好了嗎?
咱們先做一個簡單的測試:現在,你坐在電腦前,突然覺得想喝水,于是你站起身,走到飲水機旁,倒了一杯水。你覺得,這個行為是由你的意識控制的嗎?
絕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當然是了!我因為“想喝水”這個意識,才會去倒水,意識是行為的原因,這還有什么疑問?
但神經科學家的實驗,卻狠狠推翻了這個我們深信不疑的結論。最早做這個實驗的,是神經科學家本杰明·利貝特,他做了一系列經典實驗,結果震驚了整個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界。
實驗很簡單:讓參與者坐在儀器前,儀器可以監測他們的大腦活動,然后讓參與者自由選擇一個時間,按下手中的按鈕,同時記錄下自己“決定按下按鈕”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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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什么呢?
利貝特發現,早在參與者產生“我要按下按鈕”這個想法之前,他們的大腦中就已經出現了一個明顯的電信號波峰。通過這個波峰,他可以提前預測參與者接下來會按下按鈕,這個電信號,比參與者的意識,平均提前了0.3秒。
0.3秒聽起來很短,但這背后的意義卻非同小可。這意味著,不是你的意識決定了你的行為,而是你的大腦先發出了信號,然后你的意識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就是說,你的行為,早就被大腦的電信號決定了,意識只是一個“事后諸葛亮”,一個被通知的對象,而不是決策者。
你可能會說,這會不會是實驗誤差?或者這個電信號只是身體準備動作的信號,不是決定行為的信號?
別急,后來有很多科學家重復了這個實驗,還做了改進,徹底推翻了這個疑問。
2008年,科學家做了一個更精準的實驗。用fMRI(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腦成像技術),實時監測參與者的大腦活動,讓參與者完成“按下哪個按鈕”的任務。結果發現,通過分析大腦活動,研究人員可以確切預測,參與者會在什么時候按下哪個按鈕,而且預測的時間,比參與者自己“決定按下按鈕”的時間,提前了好幾秒。
更關鍵的是,2013年,科學家又做了一次實驗,排除了“電信號是動作準備信號”的可能,把預測的提前量,精準到了4秒左右。也就是說,在你還沒意識到自己要做什么的時候,你的大腦就已經做好了決定,并且發出了信號,你的行為,只是在執行大腦的“指令”。
咱們再回到“想喝水”的例子。你以為是“想喝水”的意識,讓你站起身倒水,但實際上,是你的身體監測到自己缺水,向大腦發出了一個電信號。這個電信號分成了兩條路:一條路驅動你的身體,讓你站起身、倒水;另一條路,通知你的意識“身體缺水了,需要喝水”。
所以,你所謂的“自由選擇”,其實只是大腦給你的一個反饋,一個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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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自己在主動做選擇,其實早就被身體的狀態、大腦的電信號,被那些遵循物理規律的粒子,給決定好了。
說到這里,你可能會反駁:不對啊!我有時候明明想喝水,但我可以克制住自己,不去倒水,這難道不是自由意志嗎?我可以反抗這種“決定”,這說明我是自由的!
別急,咱們再往下想。
當你決定“克制自己,不去倒水”的時候,這個“克制”的想法,又是從哪里來的?它難道不是大腦發出的另一個電信號嗎?
這個電信號,可能來自你之前的經歷,比如你剛喝了水,覺得再喝會撐;可能來自你的理性判斷,比如你正在工作,不想打斷思路。而這些經歷、這些判斷,本質上還是被你的基因、你的成長環境、你過往的所有經歷,被那些粒子的運動,給決定好了的。
你以為你在反抗,其實你只是在執行另一個被決定好的指令。就像多米諾骨牌,你以為你擋住了一塊,其實只是另一塊骨牌,早就注定要擋住它。你以為的自由,只是你以為的而已。
如果我們徹底認同決定論,就會遇到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一個讓哲學家和法學家頭疼了幾千年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的一切行為,都是被注定好的,那么他犯罪,也是被注定好的嗎?我們還能追究他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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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個人殺人放火,按照決定論的邏輯,他之所以會做這些事,不是因為他主動選擇,而是因為他的基因、他的成長環境、他大腦里的粒子運動,早就注定了他會做這些事。他本身,只是一個被粒子操控的“傀儡”,他沒有選擇的余地。
那我們抓他、懲罰他,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他明明沒有自由意志,明明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我們卻要讓他為這些“被注定好的行為”負責,這聽起來,是不是有些殘酷?
有人可能會說:他犯罪是被注定好的,我們抓他、懲罰他,也是被注定好的。一切都是注定的,沒有什么公平不公平。
話是這么說,但這個邏輯,很難讓人接受。
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我們努力的意義是什么?我們奮斗、我們善良、我們約束自己,難道都是早就被安排好的嗎?我們和提線木偶,有什么區別?
這就是哲學中經典的“自由意志問題”,也是現代社會的根基所在。如果自由意志被徹底否定,那么我們的道德、法律、責任、努力,所有的一切,都會變得毫無意義。畢竟,當一個人沒有選擇的余地時,他既不需要為自己的惡行負責,也不需要為自己的善行驕傲。這一切,都不是他能決定的。
正因為如此,現代哲學中,關于自由意志,主要有四種立場,咱們簡單聊一聊,不用太復雜,能明白大概意思就行。
第一種,強決定論:認同決定論,同時認為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這種觀點很極端,也很直白,一切都是被注定的,我們沒有任何自由可言,所謂的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覺。
第二種,相容論:認同決定論,但認為我們可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這種觀點是目前最主流的,很多大哲學家,比如霍布斯、休謨、叔本華,都持這種立場。他們的核心觀點是: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你只是無法決定你“想做的事情”而已。
叔本華有一句很經典的話:“You do what you will, but you don't will what you will.” 翻譯過來就是:你可以做你愿意做的事,但你無法決定你愿意做什么事。
舉個例子:你想吃飯,然后你去吃飯了,這就是一種自由,沒有人阻止你,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但你為什么想吃飯?是因為你餓了,而餓了,是因為你的身體需要能量,是因為你大腦里的粒子運動,給你發出了“餓了”的信號。這個“想吃飯”的想法,不是你自己決定的,是被注定好的。但你能按照這個想法去做,不受外界阻礙,這就是相容論所說的“自由意志”。
可能你會覺得,這不是在偷換概念嗎?這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
但沒辦法,相容論的核心,就是在決定論的框架下,為自由意志爭取一點空間——既然我們無法擺脫決定論,那就退一步,承認我們有“按照自己的想法行動”的自由,哪怕這個想法本身,是被注定好的。
第三種,自由論:不認同決定論,認為我們有真正的自由意志。這種觀點很少有人認同,因為目前的科學證據,大多支持決定論,想要推翻決定論,難度極大。
第四種,強不相容論:不認同決定論,但也認為我們沒有自由意志。這種觀點更小眾,咱們就不多聊了,畢竟絕大多數科學家和哲學家,都不持這種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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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重點聊一聊相容論,因為這是目前最被認可的觀點,也是最能讓我們“自圓其說”,不至于陷入絕望的觀點。隨著哲學的發展,現代哲學家們,在經典相容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很多新的觀點,比如法蘭克福的層次模型、蘇珊·沃爾夫的理性模型等等,咱們挑一個最容易理解的,也就是法蘭克福的層次模型,跟大家聊一聊。
法蘭克福認為,我們的欲望是分層次的,有“一階欲望”,也有“二階欲望”。一階欲望,就是我們最直接的欲望,比如“想偷懶”“想喝水”“想刷手機”;二階欲望,就是對一階欲望的反思和評判,比如“想偷懶不好,我應該努力工作”“想刷手機浪費時間,我應該看書”。
他認為,二階欲望的存在,是人和其他生物的最大區別,也是自由意志可能存在的空間。比如,你有一個一階欲望“想偷懶,不想寫作業”,但你同時有一個二階欲望“偷懶會影響成績,我應該寫完作業再玩”。在這兩個欲望的斗爭中,你最終選擇了遵循二階欲望,寫完了作業。
法蘭克福認為,在這個過程中,你就擁有了自由意志。雖然你的一階欲望和二階欲望,本質上都是被決定好的。比如你之所以覺得“偷懶不好”,是因為你的父母教育你、老師教導你,是因為你的成長環境,這些都是被注定好的。但你能在兩個欲望中做出選擇,并且按照自己的二階欲望去行動,這就是一種自由。
可能你還是會覺得,這還是被決定好的,算不上真正的自由。但咱們換個角度想,如果連這種“按照自己的反思去行動”的自由都沒有,我們的生活,會變得更加絕望。相容論的意義,不在于真的解決了自由意志的問題,而在于給了我們一個“活下去的理由”,讓我們相信,我們的努力、我們的選擇,還是有意義的。
聊到這里,你可能會問:難道我們就不能否定決定論嗎?難道就沒有一種可能,未來是不確定的,我們的意識,真的能自由選擇嗎?
當然有,只不過這種觀點,目前還只是少數派。前面我們提到,2016年的宇宙學會議上,有極少數科學家不認同“塊狀宇宙”和“永恒主義”,他們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觀點。
比如宇宙學家李·斯莫林,他認為,塊狀宇宙是錯的,未來并不真實存在,宇宙是不斷演化的,每一刻都在從虛無中誕生和改變。也就是說,宇宙不是一卷已經拍好的電影膠片,而是一部正在實時拍攝的電影,未來的情節,還沒有確定,我們的選擇,或許能影響未來的走向。
還有物理學家喬治·埃利斯,他認為,塊狀宇宙是對的,宇宙確實是一個四維的“塊”,但這個“塊”并不是完整的,而是正在不斷生長的。這個“塊”的表面,就是我們所說的“現在”,未來會不斷加入這個“塊”,變得真實存在。這種觀點,叫做“成長塊狀宇宙”,既承認了決定論的部分合理性,也給未來留下了一點不確定的空間。
還有一些科學家,從信息的角度來解釋宇宙。他們認為,宇宙的總容量是有限的,因此宇宙中的信息也是有限的,不可能一開始就注定了所有的未來。宇宙在不斷膨脹,不斷創生出新的信息,這些新的信息,或許就能打破決定論的束縛,給自由意志留下空間。
但說實話,這些觀點,目前還只是猜想,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來支撐。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想要徹底否定決定論,難度非常大,最多只能說,我們在決定論的“鐵籠子”上,撬開了一條小小的縫隙,讓我們看到了一點自由的希望。
實際上,隨著科學的發展和討論,科學家和哲學家們,基本達成了一個共識:我們很可能不得不認同決定論。也就是說,不管我們愿意不愿意,我們的意識和行為,很大程度上,都是被注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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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又來了:如果自由意志真的是一種幻覺,當我們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真相的時候,會發生什么?我們會不會變得放縱自己,不再約束自己的行為?會不會覺得,反正一切都是注定的,努力也沒有意義,干脆躺平擺爛?
這個問題,哲學家們擔心了很多年,他們害怕,一旦自由意志被否定,整個社會的道德體系,都會崩塌。但2021年,科隆大學的心理學家Oliver Genschow及其團隊,做了一項大規模的研究,結果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他們深入研究了將近150項研究,涉及超過26000名參與者,做了一個簡單的實驗:向參與者展示一系列有說服力的證據,告訴他們“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然后觀察他們的自我報告和行為變化。
結果發現,參與者在一開始,確實會陷入迷茫和沖擊,會覺得“自己的人生沒有意義”“努力沒有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感受和行為,并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既沒有變得更加放縱,也沒有變得更加嚴于律己,該工作還是工作,該善良還是善良,該約束自己還是會約束自己。
這項研究的結論是:自由意志和道德、行為,并沒有明顯的相關性。哲學家們一直以來的擔憂,其實是一種多慮。我們以為,我們的善良、我們的約束,是因為我們有自由意志,是因為我們主動選擇了善良,但實際上,哪怕我們知道自由意志是幻覺,我們還是會選擇善良,還是會約束自己,因為這種選擇,本身也是被注定好的。
看到這個結論,是不是覺得有些振奮?哪怕自由意志是幻覺,我們的生活,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我們依然會為了自己的目標努力,依然會珍惜身邊的人,依然會選擇做一個善良的人,這些,都不會因為“一切被注定”而改變。
聊到這里,咱們再聊聊一些科學家和哲學家的不同觀點,讓大家有更全面的認識。倫敦經濟學院的哲學教授克里斯蒂安·李斯特,就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物質層面的決定論,和心靈層面的非決定論,并不矛盾。
他認為,意識并不能完全還原為物質。里貝特等人的實驗,雖然觀測到了大腦的電信號,比意識提前出現,但這并不能說明,電信號就是行為的原因。這個電信號,可能只是我們產生自主意識的一個“伴生品”,就像影子和人,影子總是跟在人后面,但影子并不是人的原因。
神經科學家亞倫·舒格的實驗,也支持了這種猜想。他認為,里貝特等人觀測到的電信號,很可能只是產生意識的一個環境因素,而不是決定因素。就像我們總是在天晴的時候出門,但并不意味著,“晴天”是我們出門的原因。我們出門的原因,是我們想出門,晴天只是一個巧合,一個輔助因素。
還有以色列的哲學教授索爾·史密蘭斯基,他的觀點就比較悲觀了。他持一種“幻覺主義”的觀點,認為自由意志確實是一種幻覺,但人類社會,需要這種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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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相信自由意志確實是一種幻覺,但是社會必須捍衛這種幻覺。決定論的思想,以及支持它的事實,必須被限制在象牙塔里。只有那些身處高墻之后的受教者,才應該敢于直面黑暗的真相。” 他承認,這個想法有些極端,甚至有些可怕,但如果要在“真實”和“善良”之間做選擇,為了社會的穩定,為了人類的存續,真實必須消失。
其實,不管是哪種觀點,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就像我們之前聊的“人創造神”“光的波粒二象性”“薛定諤的貓”一樣,科學和哲學,從來都不是為了給出一個絕對的答案,而是為了讓我們不斷思考,不斷接近真相。
最后,聊聊我自己的觀點,不一定正確,僅供大家參考。
我覺得,哪怕決定論是真的,哪怕一切都是被注定好的,對我們的生活,也沒有什么太大的影響。原因很簡單:即使一切都是被注定的,我們也不知道,未來會是什么樣子。對我們來說,未來依然是未知的,依然充滿了無限可能。
就像看電影,哪怕你知道電影的結局,你還是會認真看完,因為你享受的,是看電影的過程,是那種期待、那種感動、那種思考的過程。我們的人生,也是一樣。哪怕我們的結局,早就被注定好了,我們依然要認真生活,依然要努力奮斗,因為我們享受的,是生活的過程,是努力的過程,是感受幸福、感受溫暖、感受痛苦、感受成長的過程。
決定論,不會影響我們人生的結局,它能影響的,只有我們當下的體驗和狀態。我們選擇做一個好人,不是因為我們有自由意志,而是因為我們不希望感受到痛苦,不希望受到良心的譴責;我們選擇努力奮斗,不是因為我們能改變未來,而是因為努力的過程,能讓我們感受到充實和滿足。
而且,近幾年的研究發現,哪怕決定論是真的,我們的性格、我們的人生,也并不是完全無法改變的。比如,一個內向的人,如果他想變得外向,只要他真的像一個外向的人那樣去生活——主動和別人交流,主動參加社交活動,久而久之,他的性格,真的會變得越來越外向。
那么,究竟是“他本來內向”是被注定好的,還是“他變得外向”是被注定好的?我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我們只需要知道,只要我們愿意去做,愿意去努力,我們就能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不管這種“愿意”,是不是被注定好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被先天的基因和后天的環境所塑造的,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現在的我們,也指引著我們未來的方向。在這個基礎上,100%被決定,和80%被決定,其實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依然要過好每一天,依然要做好每一個選擇。
更重要的是,哪怕決定論是真的,它對我們來說,也沒有任何實際的作用。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什么東西”是被決定的,除非我們真的去做它。我們無法預測未來,無法知道自己下一秒會做什么,會想什么,這種未知,本身就是一種“自由”。
一種被注定好的自由,但對我們來說,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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