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熱度還大上升,不過之前的兩篇文章我都刪除了,原因嘛懂得都懂。
不過現在應當沒事了,因為貌似已經定調了。
比如“人民法治”給《監獄來的媽媽》定性了:“故意傷害”豈能被改編成“家暴后反擊”,《監獄來的媽媽》不能褻瀆司法。
“人民法治”還明確指出:《監獄來的媽媽》看似講述悲情母親的救贖之路, 實則公然篡改司法事實, 其行為不僅觸碰了藝術創作的底線, 更嚴重褻瀆了司法的嚴肅和權威。
“人民法治”還強調指出:影片拍攝期間, 趙曉紅仍在服刑; 其出獄后, 直至2023年6月仍處于剝奪政治權利期。按照我國法律規定, 此期間不得參與商業演藝、公開出鏡等活動;靠著篡改的“人設”大肆收割名利。 片方最初以公益紀錄片名義審批備案,最終卻擅自拍攝成院線商業電影, 涉嫌瞞報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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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發了長文,系統性的指出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存在的極嚴重的問題,明確指出電影《監獄來的媽媽》所謂的文藝創作凌駕于事實與法律之上,公然篡改司法事實,觸碰藝術創作底線,嚴重褻瀆司法權威。更是指出該電影劇組、導演、主角等系統性的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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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終于有媒體開始正視并關注、評論這部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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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在姚晨光速切割之后,出品人汪涵也出來切割了,和姚晨一樣,也表示了也是在心系國產電影,對影片背景缺乏了解。
不過很簡單的道理,不了解你怎么就擔任出品人了?還去宣傳?
鬼才會信。
有媒體還非常可貴的站出來直接就揭穿了汪涵的欺騙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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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人物,周冬雨,尚未出來切割。而這部電影之前可是重點感謝周冬雨的。
關于汪涵的切割,公民是一邊倒的拒絕接受。
那么,原因何在呢?
不少網民,特別是一些知名博主發帖指出,算上這次取消的合作,汪涵和秦曉宇一共合作了四部影視作品。其中第一次是電影《第一次的離別》,是關于新疆少年的題材,得了美西方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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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是關于疫情的紀錄片電影《一日冬春》,所謂的聚焦普通人的困境與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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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是所謂的女性題材電影《密語者》,去所謂的國際電影節展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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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就是所謂的反家暴題材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已經獲得美西方的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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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部電影,給人的感覺呢,首先是每個題材都極其精準的踩到了某些點上,而這些點,就是懂得都懂的那些點。其次是前3部電影國內基本上沒人知道,更像不是拍給中國人看的,而是拍給美西方某些人看的。
所以,汪涵說什么不了解恐怕是說不過去的,事實上,我懷疑他和秦曉宇合作的這4部電影,更像是接受的命題作文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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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了,“人民法治”已經定性,那就查個徹底,讓背后那些見不得光的、丑陋的東西都能暴露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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