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再旭律師擁有15年的執業經驗,長期投身一線法律實務,熟悉案件從立案到庭審裁判的完整流程。他注重從證據結構、程序合法性和裁判邏輯三個層面把控案件走向,辦案風格務實嚴謹,重視細節,善于發現關鍵突破口。他始終堅持“把案子當成自己的事來辦”的理念,為當事人提供真實、可落地的解決方案。
在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一場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引發了關注。20××年,農民王某香(化名)與鄰居楊某(化名)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約定由楊某長期耕種相關耕地并承擔農業補貼義務。然而,這塊耕地此前曾由王某香口頭轉包給案外人卞某久(化名),卞某久又因債務關系將土地交由王某強(化名)實際耕種。同一塊耕地上出現了“香→久→強”與“香→楊”兩條流轉鏈條,權屬爭議由此產生。
王某香先向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與楊某簽訂的協議有效并排除王某強的妨害,但一審被駁回。上訴至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后,二審維持原判。王某香不服,委托邵再旭律師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邵再旭律師接手案件后,展開了細致的調查工作。在申請再審階段,他調取了歷年耕地補貼發放記錄、村集體土地臺賬及多份證人證言,梳理出“同地多契”的事實,并指出原審在訴訟時效、合同效力及流轉主體認定上存在明顯瑕疵。
20××年×月,省高院組織再審審查聽證,邵律師提交《再審審查代理意見》,重點闡述了幾個關鍵觀點。他認為王某香對王某強主張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香-楊協議簽訂于香-久口頭轉包關系終止之后,應屬有效;原審未追加必要當事人卞某久,導致流轉鏈條事實不清。
案件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王某香針對王某強的訴請是否已超過三年訴訟時效;二是香-楊《轉讓協議》與香-久口頭轉包關系孰先孰后、孰優孰劣;三是原審未追加卞某久作為第三人,是否構成程序違法并影響實體公正。
在訴訟過程中,各方觀點鮮明。申請人王某香請求撤銷一、二審判決,確認香-楊協議有效,判令王某強停止侵權、返還耕地;被申請人王某強、楊某則主張香-久口頭協議在先且已實際履行,香-楊協議屬無權處分,應駁回再審申請;第三人卞某久陳述其已與王某香解除口頭轉包關系,對香-楊協議無異議。省高院合議庭經調卷、聽證,采納邵律師“時效中斷”“事實不清”的意見,認為“同地多契”主體、時點、權利邊界均需重新查明。
最終,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銷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和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判決,將本案發回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重審。
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它厘清了農村土地“同地多契”的亂象,為處理同類“口頭轉包+書面轉讓”沖突提供了示范;重申了訴訟時效中斷規則,對農民維權具有普遍指導意義;體現了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并重,彰顯了再審程序“有錯必糾”的功能定位;同時凸顯了律師調查取證的價值,邵再旭律師通過多種方式固定證據,為再審改判奠定了事實基礎。
目前,案件已發回一審法院,邵再旭律師將繼續代理王某香參與重審。他會圍繞“流轉順序、合同效力、實際交付”三大核心舉證質證,力爭為當事人取得確認合同有效、返還耕地的最終勝訴結果,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土地權益。在這場法律的較量中,邵再旭律師用專業和執著為當事人撐起了一把一把傘,讓正義在復雜的土地糾紛中得以彰顯。"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