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基層畸形維穩對法治尊嚴的侵蝕與糾偏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一切行政行為、社會治理、矛盾處置的最高遵循,具有至高無上、不可逾越的權威。依法治國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從來不是懸掛在墻上的標語、停留在口中的口號,而是要求每一名公職人員、每一級執政機關,在履職用權、處理事務、化解糾紛時,始終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嚴守法治底線、恪守公正原則,讓權力始終運行在法治軌道之內。法治存在的根本價值,在于明是非、定曲直、懲奸惡、護良善,讓守法者有依靠、讓違法者受約束,讓整個社會在規則框架內穩定有序、公平運行。然而在當下部分基層治理實踐中,一種扭曲錯位、悖離法理的治理邏輯正在持續蔓延,那就是簡單以信訪吵鬧程度判定訴求權重,形成了“誰上訪誰有理、誰鬧訪誰得利、誰纏訪誰獲益”的荒誕現狀,這不僅是基層治理方式的嚴重偏差,更是法治尊嚴在基層被弱化、被架空、被踐踏的深刻悲哀。
縱觀基層治理亂象的深層根源,不在于信訪問題數量繁多,而在于少數基層領導干部法治思想缺失、政績觀念畸形,完全顛倒了治理的初心與底線。部分干部日常疏于學法、不屑懂法、不愿用法,心中沒有憲法敬畏、沒有規則意識、沒有法治思維,唯一考量的只有個人政績、考核排名、轄區維穩數據與自身仕途安穩。在這種功利化、片面化的思想主導下,基層治理徹底偏離了依法履職的本源,衍生出一套錯誤的處事邏輯:對待群眾合法合理、有據可依、依規合法的信訪訴求,習慣于推諉扯皮、拖延敷衍、消極應對,面對弱勢群體正當的維權訴求置若罔聞、久拖不決,讓遵紀守法、相信政府、遵從法律的老實群眾求告無門、維權艱難;而面對毫無事實支撐、毫無政策依據、毫無法律支撐,純粹為謀取個人私利、蓄意纏訪鬧訪、反復越級施壓的非法信訪行為,卻一味妥協退讓、無底線包容。
為了換取轄區表面的平靜、規避上級問責、保住個人政績,部分基層干部不惜突破政策紅線、違背法律法規、背離履職初心,違規動用公共財政資金為非法信訪訴求“買單”,以花錢買平安、妥協換穩定的方式,草草平息矛盾、敷衍處置問題。公共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一筆資金的使用都有嚴格的法律規范與制度約束,只能用于公共事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等法定領域,絕不能成為個別干部維穩避險的工具,更不能用來滿足少數人的非法私利、縱容違法行為肆意滋生。這種以公共資源姑息非法行為、以法治退讓換取短期安穩的做法,本質上是公權力的任性濫用,是對國家財政制度的公然漠視,是對公職人員履職初心的徹底背離,更是對憲法權威與法治尊嚴的公然踐踏。
當基層治理形成“守法吃虧、鬧事得利”的扭曲導向,依法治國的根基便會被層層侵蝕、逐步瓦解。法律之所以至高無上,是因為它公平公正、一視同仁,不因個人情緒、吵鬧強弱、施壓大小而改變是非標準。信訪制度設立的初衷,是為群眾搭建合法有序的訴求表達渠道,是保障群眾正當權益、化解基層矛盾、疏導民心民意的法治平臺,其核心要義是扶正祛邪、定分止爭,絕非投機牟利、尋釁施壓的工具。合法信訪,是公民依據憲法與法律行使正當權利,理應得到尊重、支持與妥善處置;非法纏訪鬧訪,是擾亂公共秩序、破壞治理秩序、謀取不當利益的違法行為,理應受到依法懲戒、堅決整治,這是法治社會最基本、最樸素的是非準則。
可在畸形維穩觀的主導下,是非對錯被完全顛倒,法理標準被人為消解。依規維權的群眾歷經奔波奔走、層層反映,合法訴求遲遲得不到解決,堅守法治的誠意換來的是冷漠與推諉;肆意違法的信訪人憑借反復糾纏、越級鬧訪、惡意施壓,突破規則底線,最終獲得違規補償、特殊照顧與非法利益。如此反差,讓法律的評判作用徹底失效,讓政策的規范價值形同虛設,更讓普通民眾的法治信仰遭受重創。長此以往,社會風氣必然徹底跑偏,群眾不再相信法律、不再遵從規則,反而滋生“信鬧不信法、信訪不信規”的錯誤認知,人人效仿纏訪鬧訪謀取私利,合法維權渠道被冷落,非法牟利亂象成常態,基層矛盾越治越多、治理秩序越來越亂,所謂的維穩,最終變成源源不斷的制造新矛盾、新問題。
真正的維穩,從來不是無底線的妥協退讓,更不是花錢換取虛假太平,而是依靠法治固根本、依靠公正穩民心、依靠規則護秩序。政府履職為民的初心,始終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守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長治久安,這份初心絕不能因為政績壓力、維穩考核而偏移變質。基層治理必須堅守最基本的法治原則,清晰界定合法信訪與非法信訪的邊界,堅持分類施策、秉公處置、權責統一。對于群眾合理合法、事實清楚、訴求正當的信訪事項,各級職能部門必須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杜絕推諉懈怠、拖延處置,全力依法依規辦結落實,用心守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讓遵紀守法的群眾感受到法治溫度、收獲公平正義。對于無事實、無依據、無政策支撐的纏訪、鬧訪、反復非法上訪行為,必須堅守法治底線、摒棄維穩私心,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規范整治,絕不縱容、絕不妥協、絕不以財政資金為非法行為兜底。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生命線,憲法與法律永遠高于一切人為決策、維穩需求與個人政績。任何地方政策、行政決策、維穩舉措,都必須置于憲法法律框架之內,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凌駕于國法之上,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突破法治紅線。基層治理最大的問題,從來不是信訪矛盾多發,而是部分干部法治缺失、觀念扭曲、履職錯位,為了個人私利犧牲法治正義,為了短期安穩犧牲長久秩序。當“誰上訪誰有理”成為基層潛規則,當違法行為可以憑借吵鬧獲利,當合法維權屢屢遭遇冷遇推諉,法律的尊嚴何在,依法治國的初心何在?
摒棄畸形政績觀、重塑法治化治理思維,是當下基層信訪治理最迫切、最必要的糾偏之舉。各級基層干部必須徹底扭轉重維穩、輕法治,重政績、輕公正的錯誤思想,主動敬畏法律、尊崇憲法、依規履職,讓每一起信訪案件的處置都經得起法律檢驗、經得起民心檢驗、經得起時代檢驗。唯有始終堅持法律至上、公平為本,善待合法信訪、嚴治非法鬧訪,讓守法者得庇護、違法者受懲戒,徹底杜絕花錢息訪、縱容違法的亂象,才能真正捍衛法治尊嚴、重塑政府公信、凈化社會風氣,讓依法治國從口號真正落地為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實現社會真正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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