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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段子。上周真的發生了。*ST聞泰發聲明說,子公司安世荷蘭多次故意阻撓審計工作,拒絕開放SAP系統、訂單系統、研發項目管理系統。
審計師進不去,數據拿不到,報告出不來。
結果很慘: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對*ST聞泰2025年度財報和內控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被ST,11個一字跌停。25萬股民踩雷。今天索賠80億,漲停了。
你可能會想:這種事離我遠著呢。
真不一定。審計遇到被審單位不配合,比你想象的更常見。區別只在于:對方是"軟抵抗"還是"硬剛"。今天這篇,把三種情況都拆一遍——遇到不配合,每一步該怎么做,才能既守住底線又不把自己搭進去。
一、軟抵抗:你最常遇到的那種
"軟抵抗"就是——嘴上說配合,實際上處處設卡。
常見劇本:
"財務總監出差了,等他回來再提供資料。"
"這個數據我們系統里已經關了,得找IT恢復,至少一周。"
"上個月的憑證還在整理,要不再等等?"
"倉庫盤點?最近忙,改天吧。"
你心里清楚,對方在拖。但拖的理由聽起來都"合理"。你催了幾次沒結果,眼看報告截止日期越來越近,開始動搖——要不,先這么出了?
別動搖。 審計準則針對這種情況,早就給了你武器。
你的武器:審計準則第1301號
準則說得很清楚:如果管理層不提供必要信息,這本身就是審計范圍受限。你不應該"等",也不應該"算了",而是應該:
書面發函:用正式工作聯系函,列明你需要的資料清單、要求提交的截止時間。留痕,白紙黑字。
抄送治理層:聯系函同時發給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讓管理層知道你不是一個人在"催"
記錄在底稿:什么時候發的函、對方怎么回復的、哪些資料沒到,全寫進底稿
做完這三步,你就不是"沒催到",而是"范圍受限,底稿為證"。
軟抵抗→不配合→不出報告,你是對的
如果書面催了、抄送治理層了,對方還是不放資料,怎么辦?
別自己扛。 把問題交給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讓他們去推動。你在底稿里記錄清楚就行。
最后如果實在拿不到數據,導致你無法獲取充分適切的審計證據,那就出"無法表示意見"——這是審計準則給你的權力,不是什么"翻臉"。
二、硬剛:就是聞泰科技這種
"硬剛"比軟抵抗好處理——至少對方不裝了,你也不用猜。
聞泰科技子公司安世荷蘭的操作:拒絕向容誠所開放IT系統訪問權限。SAP進不去,訂單系統進不去,研發項目管理系統進不去。
審計師面對的就是一扇關著的門。
你的武器:第1111號審計準則——審計范圍受限的標準應對流程
第一步:評估受限的影響
管理層不讓進,不一定等于"一定有鬼"。你要先判斷:這個限制影響了哪些科目的審計?
聞泰案中,SAP進不去意味著整個供應鏈、收入確認、成本核算、存貨管理全鏈條的審計程序都無法執行。這不是"某個科目",是"整個底子都查不了"。
第二步:書面溝通+留痕
發正式溝通函,明確告知管理層/治理層:由于審計范圍受限,你無法獲取充分適切的審計證據,將影響審計意見的類型。
這一步不是為了"嚇人",是為了證明你盡了責——將來有人追責,你有書面記錄。
第三步:考慮替代程序
IT系統進不去≠完全放棄。你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獲取證據:
紙質憑證
第三方確認函
銀行流水
客戶訪談
但替代程序有局限——如果IT系統是整個業務的"神經中樞",紙質資料根本無法覆蓋全部交易。這時候該承認的就是:替代程序不足以支撐審計結論。
第四步:評估是否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這不是"翻臉",是審計準則給你的底線權力。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明確:當審計范圍受到重大且廣泛的限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聞泰案中,容誠所出的就是"無法表示意見"——對年報和對內控都是。這就叫"雙否"。
三、中間狀態:最考驗技術的一種
軟抵抗和硬剛之間,還有一種情況——形式上配合,實際上你有理由懷疑他在造假。
這種情況最危險。因為:
如果你不出無保留意見,客戶會說"我配合你了呀,資料都給了"
但你就是覺得數據不對,又說不出具體哪里不對
你的武器:職業懷疑+追加程序
審計準則第1101號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對相互矛盾的審計證據保持警覺。
如果你有理由懷疑某筆交易、某個科目有問題,不要因為對方"配合"了就放松。你有權追加程序:
發額外的函證
做更細的測試
請專家介入
如果追加程序還是解不開你的疑慮——那就把你"解不開"這件事寫進底稿,并考慮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四、一篇講清楚:"無法表示意見"不是翻臉,是自保
很多審計人對出"非標意見"有心理障礙,覺得這是"跟客戶撕破臉"。
這種想法很危險。
審計意見類型,本質上是審計師對財務報表質量的判斷表達:
意見類型
你實際上在說什么
無保留
"我覺得沒問題"
保留
"大部分沒問題,但有一個地方我拿不準"
否定
"這份報表是假的"
無法表示
"我查不到,沒辦法判斷"
無法表示意見不是在說"客戶造假",而是在說"我沒法查"。這是一個事實陳述,不是一個指責。
聞泰科技的案例讓你看到:審計范圍受限時,不要"硬出"無保留意見。因為出完被查出來有問題,坐牢的是你,不是客戶。
想想大華所那3個被判刑的注冊會計師——他們也是從"算了別查那么細"開始的。
回到開頭的聞泰科技。今天它漲停了,索賠80億。但那是資本市場的故事。
審計人的故事更簡單:門鎖了,就別硬闖。發函、留痕、出具無法表示意見。這是準則給你的路。
審計這個職業,講的是"該做的都做了",不是"硬做"。
下一次,當你發現客戶"不太配合"的時候,別慌。把這篇的流程走一遍——書面函證→記錄底稿→評估替代程序→出合適的意見。
程序到位了,你就安全了。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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