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香港下午茶)
一度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總督察何兆東,兩年間收取一名商人逾114萬元現金、名牌手袋及童裝等利益,多次向對方泄漏警方內部資料,甚至意圖助對方在刑事調查中“甩身”。他早前于區域法院承認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4罪,今日(26日)被判監禁30個月,并須交出涉案114萬元賄款。
被告何兆東(現年40歲)承認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以及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發生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
未獲上司批準便釋放被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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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東于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于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何兆東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進行調查。
案情透露,雖然襲擊案的事主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何兆東于2021年8月向其直屬上司,即一名警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并無視警司兩次指示他作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控罪指收賄逾1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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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于其后一年半期間,先后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的禮物,包括贈予何兆東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是,以及代何兆東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何兆東應該商人要求向對方泄露警方調查資料,包括兩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及該等人士與警方的會面摘要及保釋情況等。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何兆東在有關調查中分別優待該商人及其友人,包括濫用職權延長詐騙案中疑犯的警方保釋,以及應商人要求,濫用職權無故延長或中止虛假文書案的相關調查工作。
暫委法官韋漢熙引述辯方求情陳辭指,被告中學時讀名校,大學于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修讀心理及政治科學,并以一級榮譽畢業,算是“人生勝利組”。被告獲上司評為適合升職,凡事精益求精,上司也認為被告是“罪惡克星”,因此對本案感到震驚。辯方陳辭也提及,被告因家庭問題面對心理及財政壓力,“墮入出賣靈魂的深淵”,斷送在警隊的大好前途。
由“罪惡克星”到令警隊蒙羞
韋官表示,從眾多的嘉許狀及上司的求情信可見,被告何兆東本是一位出色的警員,辦案時有勇有謀,對維持治安作出莫大貢獻,獲上司稱許為“罪惡克星”,可惜他今次犯案,不單令警隊蒙污、動搖警隊公信力,更削弱香港法治、玷污廉潔形象,抵觸香港核心價值。
韋官指出,被告雖沒明言向商人索錢,但向對方提及收入及開支等問題,被告在收款后也沒推搪,“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判囚30個月兼須還款
韋官續指被告身為總督察,隱瞞上司指示下屬偏袒涉案商人,罪行嚴重,于其后16個月內更六度收受逾64萬元利益,犯案時間不短,各罪分別以監禁2年6個月至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而基于被告認罪顯示悔意獲減刑三分一,加上他因犯案喪失住屋及退休等福利,以及過往積極參與義務工作額外多減刑兩個月,最終總刑期為30個月。
(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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