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完工證明,換來漫長等待;昔日知名企業,因工程款拖欠陷入誠信爭議。吉林省宏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宏某建設公司”)、吉林弘某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弘某建筑公司”)反映,自2020年至今,吉林省皓某肉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皓某公司”)在多個大型工程項目竣工后,長期拒絕組織驗收、拖延結算,累計拖欠工程款近 5000 萬元,導致兩家本土建筑企業資金鏈承壓、經營受阻,數百名農民工工資發放受阻,引發關注。
一、項目履約與拖欠經過清晰,欠款金額明確
(一)宏某建設公司項目(2020-2022年)
2020年11月,宏某建設公司與皓某公司簽訂《皓某產業園區3公里養殖基地水生態系統新建鋼結構廠房工程及生產中心新建鋼結構辦公樓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固定單價400元/㎡,暫定總價7760萬元,施工范圍涵蓋鋼結構廠房、辦公樓全專業施工,包括樹木移植、施工便道、地勘、基礎及主體鋼結構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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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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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宏某建設公司稱,2021年3月7日項目正式開工,施工期間宏某建設公司嚴格按照圖紙、規范及合同要求推進施工,同年10月末整體竣工,全部施工內容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總產值達8048.8萬元。項目竣工后,皓某公司僅累計支付工程款6404萬元,含質保金在內尾款1644.8萬元仍待結清,最終結算長期未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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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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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宏某建設公司表示,2022年6月,皓某公司以“結清歷史欠款”為口頭溝通,提出讓宏某建設公司完成廠區1.8萬㎡路面硬化、瀝青鋪設及大門安裝等增項工程,承諾完工后一并結清此前所有欠款。宏某建設公司依約完成增項工程,產生費用194萬元,但皓某公司隨后未兌現承諾,對增項款全盤否認,分文未付,宏某建設公司計算累計拖欠工程款達1838.8萬元。
(二)弘某建筑公司項目(2023-2025年)
2023年9月20日,弘某建筑公司與皓某公司簽訂《皓某熟食制品項目及歡樂薈改(擴)建項目建筑施工合同》,約定固定總價9000萬元,為交鑰匙大包工程。工程涵蓋皓某熟食制品加工車間(建筑面積約47500㎡)、歡樂薈改(擴)建兩部分,施工范圍包括土建、安裝、裝飾、外網、改造拆除等全專業內容。
合同約定熟食制品項目開工時間為2023年9月25日,竣工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歡樂薈改(擴)建項目竣工時間為2023年12月30日。施工期間,弘某建筑公司嚴格按合同工期、質量標準推進,完成圖紙內全部施工,還按皓某公司現場指令,完成多項設計變更、臨時增項,包括施工過程中簽證變更、臨時用工及材料調整等,額外產生工程款5167964.19元。
2025年9月,該項目全部完工,熟食制品車間、歡樂薈改(擴)建區域均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弘某建筑公司隨即向皓某公司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及完整竣工資料。但弘某建筑公司反映,自2025年10月起,皓某公司未給出正當理由,拒絕組織竣工驗收、拒絕簽署驗收文件、拒不辦理竣工結算,惡意拖欠工程尾款24815644.54元、全部增項款5167964.19元,兩項合計29983608.73元。兩大項目疊加,累計拖欠工程款4837.2萬元,事實清晰、金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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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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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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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某建筑公司項目,當事人提供)
二、合同條款爭議明顯,施工方權益受限
梳理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均為皓某公司單方擬定的格式文本,部分條款反映存在權利失衡,且多份合同均采用同類表述:合同約定“現場無任何經濟簽證,變更增項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項,結算不予追加”、“工期為絕對工期,風雨、疫情等均不順延”、“發包人對材料驗收免責”。
以弘某建筑公司9000萬項目合同為例,明確約定“總價不按清單核算、不調整、無簽證”,即使施工過程中因甲方指令產生增項,費用也由施工方自行承擔。此類條款在合同履行中,成為雙方爭議焦點。施工方認為,合同簽訂時處于甲方主導地位,相關條款限制自身合法結算權利,不符合公平原則;而皓某公司以此為由,否認增項、拒絕結算,雙方分歧長期未化解。
三、拖欠影響深遠,企業與民工處境艱難
長期大額工程款被拖欠,對兩家施工企業經營造成沉重壓力。弘某建筑公司作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本土企業,其稱此次承建的熟食制品車間為大型食品加工廠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數千萬資金占用,導致企業現金流緊張,無力支付材料商貨款、銀行貸款,經營陷入停滯,后續項目承接受限,員工就業面臨不確定性。
而宏某建設公司被拖欠款項長達4年,長期資金占用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為繼,日常運營舉步維艱。更令人憂心的是,工程款拖欠直接影響民工工資發放,兩家項目均有數百名民工參與施工,施工企業墊付工資后回款困難,民工辛苦勞作的報酬遲遲無法兌現,生計受到影響,也給行業穩定帶來隱患。
四、依法維權,懇請正視問題、妥善解決
2026年4月14日,弘某建筑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皓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24815644.54元、增項款5167964.19元,支付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資金占用損失(暫計至2026年4月14日為489732.28元),并承擔訴訟費、保全費等相關費用。
兩家企業始終秉持理性溝通、依法解決的原則,未采取過激維權方式。期望皓某公司正視工程款拖欠的客觀事實,尊重契約精神與法律規定,盡快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足額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資金占用損失;同時懇請相關主管部門予以關注與協調,督促企業履行付款義務,保障施工企業正常經營與農民工合法權益,共同維護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與誠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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