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侯佳欣)5月25日,《處方藥網絡零售合規指南》正式發布。該指南共四章42條,從經營主體、經營活動、平臺管理三個維度,為處方藥網絡零售劃出清晰的合規紅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注意到,與去年9月出臺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指南》口徑更嚴,“不得”“應當”等詞語已取代此前較為溫和的“鼓勵”“建議”等表述。
“新規的核心思想是回歸醫療服務的專業本質,處方藥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樣自我決定,必須由專業人員承擔起責任。”5月26日,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藥學院藥事管理與臨床藥學系教授史錄文表示,新規并非局限于某一條單點要求,而是推動平臺、藥師、患者三方角色的系統厘清,標志著監管要求從單一的“憑處方售藥”全面升級為“體系化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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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處方藥網絡零售規模龐大,但便利的背后也存在著深層問題。過去幾年,處方藥網售亂象屢禁不止,根源在于主體責任不落實、違規成本低、處罰威懾不足。平臺作為經營主體,往往重業績、輕合規;部分商家違規銷售處方藥,即便被查獲,所受處罰與其獲利相比也微不足道。這種狀況如果長期持續,可能帶來很大的用藥安全隱患。
“此次新規將合規義務直接壓實到企業、平臺、藥師三方,目標就是堵住漏洞、防范風險、守住用藥安全底線。”史錄文表示,網售處方藥監管的關鍵在于落實,針對當前網絡售賣處方藥存在“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信息展示不當”等焦點問題,新發布的合規指南已明確提出要求:“網售處方藥必須憑真實處方、實名制銷售,嚴禁AI替代審方、重復使用處方,審方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不得引導消費者過度使用藥品或不合理使用藥品;未成年人購處方藥時,應向其警示用藥安全風險,必要時進行攔截等。”
不過,記者也注意到,《指南》落地過程中仍有一些具體問題尚待厘清。以線上買藥為例,用戶自費購藥時,平臺僅驗證了賬戶注冊信息,無法強制核查處方上的患者是否與付款人一致等。“《指南》落地過程中可能還會面臨各種現實難題,但出臺本身就是一次有力的破局,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史錄文表示,隨著新規落地,消費者也將逐漸習慣一個更嚴謹、安全的購藥流程。雖然短期內便捷性可能有所下降,但長遠看,這是網絡售藥從“方便優先”走向“安全優先”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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