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5月31日報道,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期發布了《2026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文件指出,將建立2026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與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的銜接機制,旨在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設,為創新藥提供更多的支付空間。對于已納入2025年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的藥品,可以申報基本目錄,不受上市時間五年內的限制。同時,允許已在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因新增適應癥/功能主治進行預申報。
同時,文件還明確表示,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將主要納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暫時無法納入基本目錄的創新藥,這些藥品需具有高創新程度、大臨床價值和顯著的患者獲益。目錄還新增了3條目錄外藥品的申報條件,其中包括納入2025年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的藥品。當前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共納入19種藥品,僅限這些藥品可依此條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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