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以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保障,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增強綠色發展動能。2026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與《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構建起從頂層設計、重點任務、監督管理到考核問責的全鏈條制度體系,為新形勢下節能降碳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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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經視覺
碳生產率是指單位碳排放所創造的經濟產出,是衡量節能降碳與高質量發展協同共進水平的核心指標,直接反映能源資源利用效率與綠色轉型成效。立足全國省域、市域碳生產率時空分布特征,緊扣國家節能降碳新部署新要求,應加快把碳生產率作為節能降碳的重要標尺、關鍵抓手與評價依據,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平穩轉型,以效率變革引領動力變革,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堅實支撐。
以碳生產率為重要標尺
碳生產率將經濟增長與碳排放控制納入統一框架,以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所對應的產值為核心核算口徑,兼具目標導向、效率導向與激勵導向,是落實節約優先戰略、推進節能降碳的重要抓手。
從戰略定位看,提升碳生產率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可行路徑。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核心在于以更少碳排放支撐更高質量增長。碳生產率從源頭把住碳排放控制閥門,推動經濟發展從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率型轉變,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
從政策要求看,碳生產率與國家節能降碳部署高度契合。《意見》強調持續提升能源資源產出效率,堅決遏制能源消費總量不合理增長;《考核辦法》將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等納入核心控制指標,本質上都是以效率提升倒逼降碳增效。碳生產率作為直觀可比、可監測、可考核的量化指標,把宏觀政策要求轉化為地方、行業、企業可執行的行動目標。
碳生產率提升瓶頸
對標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節能降碳要求,我國碳生產率提升仍面臨體制機制、結構布局、技術創新、監管考核等多重制約,成為節能降碳提質增效的關鍵堵點。
第一,區域碳生產率發展失衡,跨區域節能降碳協同聯動不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與綠色技術供需呈現“西產東用、東技西需”的空間錯配格局。西南、西北地區富集風光水等清潔能源,東部沿海地區是能源消費與綠色技術高地,但跨區域協同機制不健全、低碳技術擴散不暢、綠電消納不足、算力等基礎設施重復建設等問題,導致高碳地區碳生產率提升緩慢,區域差距持續拉大。東北、黃河中游、西北地區以重化工業與煤炭火電為主,碳生產率長期偏低、增長乏力,節能降碳與能源保供、產業轉型矛盾突出。
第二,產業與能源結構偏重,碳生產率基礎薄弱。產業結構上,鋼鐵、有色、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業占比偏高,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滯后,“兩高”項目隱性反彈壓力較大,單位產出碳排放居高不下。能源結構上,煤炭消費占比仍高,煤電靈活性改造與清潔替代進度偏慢,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升任務艱巨。部分地區盲目上馬智算中心、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出現“重硬件投入、輕能效提升、輕綠電消納”現象,拉高區域碳排放強度。
第三,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不足,效率提升動能不強。節能降碳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不足,高效節能、智慧用能、深度脫碳等裝備與工藝供給不足。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發育不完善,產學研協同轉化機制不暢通,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滯后。碳交易、綠色金融等市場化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企業節能降碳內生動力不足,“不敢轉、不想轉、不會轉”現象依然存在。
第四,監管考核與激勵約束不匹配,制度效能有待釋放。節能審查與碳排放評價聯動不夠,部分地區對“兩高”項目源頭管控不嚴。重點用能單位能耗與碳排放監測、披露、審計體系不健全,全流程監管存在短板。現有考核評價仍以碳排放強度指標為主,對碳生產率等綜合效率指標重視不足,激勵與約束機制不對稱,未能形成引導地方與企業主動提升碳生產率的鮮明導向。
構建節能降碳新格局
緊扣《意見》與《考核辦法》要求,把碳生產率貫穿節能降碳全過程各領域,以效率提升引領結構優化、技術突破、制度創新,構建“目標引領、區域協同、重點突破、監管有力、保障到位”的節能降碳新格局。
第一,把碳生產率納入核心管控目標,構建差異化、精準化的節能降碳政策體系。將碳生產率作為節能降碳核心評價指標,納入“十五五”規劃與地方碳達峰行動方案,與碳排放總量、強度、煤炭消費總量、非化石能源占比等協同推進。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資源稟賦條件、產業發展階段實施差異化目標管控:東部沿海地區與長江中游、西南高生產率地區,率先推進碳生產率領跑行動,打造零碳園區、零碳走廊,支撐全國率先達峰;北部沿海居中地區,加快傳統產業綠色轉型,推動煤電清潔替代,穩步提升碳生產率;東北、西北、黃河中游低生產率地區,穩妥推進節能降碳與能源保供,統籌推動產業轉型,嚴控新增“兩高”項目,有序退出落后產能,以綠電替代、能效改造實現碳生產率追趕提升。
第二,以碳生產率牽引結構轉型,協同推進產業與能源綠色升級。一方面,推進產業節能降碳增效。把碳生產率作為產業準入、產能調控、項目審批的核心門檻,強化“兩高”項目碳排放權等量或減量置換。支持運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發展綠色制造、清潔生產、循環經濟,推廣鋼化聯產、煉化集成、園區能源梯級利用,建設“以綠制綠”零碳園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與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降低經濟發展碳排放強度。另一方面,加快能源系統綠色轉型。堅持節能優先、控制煤減油、增加非化石能源,合理控制煤電規模與發電量,大力發展風電、光伏、抽水蓄能與新型儲能,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推動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提升綠電消納比重,確保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新增用電需求。強化煤電節能降碳與靈活性改造,推廣化石能源高效開采利用技術,持續降低電網線損。
第三,聚焦重點領域提效,以碳生產率壓實全鏈條節能降碳責任。在工業領域開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診斷與改造工程,推行能效對標達標,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推動鋼鐵、有色、石化、建材等行業碳生產率大幅提升;在建筑領域嚴格管控新建建筑能效,推廣超低能耗建筑,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建筑光伏一體化,建立建筑能效等級與碳排放標識制度;在交通領域優先發展鐵路、水路,推進多式聯運與零碳運輸走廊,推廣電動重卡、氫能裝備與綠色船舶,完善充換電、岸電網絡,優化運輸結構,降低單位周轉量碳排放;在數字基礎設施方面,強化算力中心、通信基站能效準入,推廣高效制冷、智能調度、余熱利用,提高綠電使用比例,打造綠色低碳集約算力體系;在公共機構領域,推進建筑、照明、供熱制冷節能降碳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與能耗定額管理,建設節約型機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第四,強化創新驅動與市場賦能,增強碳生產率提升內生動力。在技術創新攻關方面,聚焦高效節能、智慧用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重點行業深度脫碳等關鍵領域,布局建設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節能降碳產學研用創新聯合體,加快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的研發轉化與規模化推廣應用;在市場化機制建設方面,完善全國碳市場,強化碳排放權交易與能效提升聯動。落實稅收優惠、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產業基金等政策,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傳統產業與資源地區綠色轉型。完善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居民階梯電價,以價格信號引導節能降碳;在基礎能力提升方面,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監測預警、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源與碳排放計量標準體系。建立產品碳標識、綠色認證體系,推進國際標準互認。加強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提升政府、企業、機構節能降碳專業能力。
第五,健全監管考核閉環,以碳生產率倒逼責任落實。在嚴格審查評價方面,強化節能審查與碳排放評價聯動,新改擴建“兩高”項目必須落實碳排放權等量或減量置換,對進展滯后地區依法調整審查權限。在強化全流程監管方面,建立重點用能與碳排放單位管理檔案,開展常態化監測、審計、執法,推進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用能與數據造假。在壓實考核問責方面,將碳生產率納入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與領導班子考核、干部任用、獎懲問責掛鉤。對優秀地區通報表揚、推廣經驗;對不合格地區約談整改、嚴肅問責。
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碳生產率作為連接經濟增長與節能降碳的核心紐帶,既可以是目標標尺,也可以是行動抓手,更可以是考核依據。面向“十五五”碳達峰決勝階段,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全面提升碳生產率貫穿節能降碳工作全過程各環節,把提升碳生產率貫穿始終,統籌區域協同、結構轉型、重點攻堅、創新驅動與制度保障,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以碳生產率變革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作出更大貢獻。
(浙江農林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生態經濟研究所所長 顧光同;本文第二作者為浙江農林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副研究員、博士 何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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