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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假如有可能,你會跟我走嗎?”
——《萬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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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克萊爾·貝斯在離別的氛圍中去了布萊頓,那時小孩埃里克已經返校,她同意再見我一面(單獨見面),聽聽我的提議,跟我談談,不慌不忙,不定鬧鐘,也不會聽見那些一到整點、半點、一刻鐘就敲響的鐘聲,那些在黃昏時分仍毫不客氣地響個沒完的鐘聲(還會一直敲到永遠,不過我已經不用再聽了)。
我們是周末去的布萊頓,是個周六,只打算在那兒住一晚——我們一起度過的第一個也是最后一個夜晚。
我們幾乎沒走出布萊頓的酒店。它和倫敦、雷丁那些千篇一律的酒店不同,屋子里有兩扇相對的窗戶,一扇可以看到赫赫有名的英皇閣,它有著尖塔和洋蔥形的圓頂,帶著一種怪誕的偽印度風格;另一扇則可以看到海灘。(這是唯一一次我們在一起花費高昂:偷情通常是很廉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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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并不是真的沒走出酒店,可我總有這種感覺——總是和克萊爾·貝斯困守一處,無論是在牛津、倫敦、雷丁還是布萊頓。
這次我們沒有乘火車,而是開她的車去的,這也帶有某種開始和嶄新(雖然是在結束)的意味:我們倆坐在她的車里,向南方駛去,第一次把倫敦和雷丁甩在身后。我在左邊,有種載著她的錯覺,而她會留下開車載我的(真實的)印象。
但我認為這一切都是不真實的(與我們自身有關的事才會產生這種不真實的感覺,與他人有關的卻不會,包括一個三十年前死在遙遠國度的人,和另一個沒有死卻應該在彼時、彼地死去的人)。
我們沉浸在離別的味道中,這是一種濃烈且永遠可以分辨的味道。盡管實際上告別和分離的結局在一開始就已確定(在一個途經之地,擁有一個被稱為“愛情”的東西,擁有一個可以想念的“人”,這就是最初的決定與計劃),我們還是假裝并非如此,假裝結局可以取決于這次見面、這個周末,假裝在這座城市、在布萊頓這家酒店的這個房間里,我們可以做出也可以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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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向她提出不可能實現且明知會被拒絕的計劃時,我感到了極大的寬慰(也許是極大的快意):恰恰是這種已知的不可能與必然的否定——先開口提議的人等待的就是拒絕——讓人得以毫無保留、激烈地表達欲望。假如有一絲絲被滿足的風險,表達時就不會那么篤定了。
我想,克萊爾·貝斯也假裝相信我,假裝把我的話當真,還跟我解釋,仿佛真有必要解釋,仿佛只說一個“不”字還不夠,仿佛她要盡量不傷害我,而我理解這一點也很重要似的(她表現得體貼周到)。
要讓非親緣關系得到承認、升華,這就是必需的程序。這類關系從未有過成果也并不有趣,但對思緒來說似乎必不可少,它讓思緒幻想將要到來的一切,不至于倦怠、頹靡,不至于陷入消沉。
但所有這些,我們起初都沒有談及——我保留了自己小小的演說,她保留了自己鴻篇大論的回答。等到晚餐后,在無垠的海灘上散了步,回到酒店房間時,我們知道,最宏大的工程(表演和偽裝)不得不開始了。——我們一直節省著體力(無論是言語上的,還是告別的情緒上的)。
我們斷斷續續說了這么多的話,停頓了這么多次,終于上了樓(但還不晚,因為我們知道還有許多個小時才會結束這一天并睡下,也許我們不希望讓一切變得過于勞累或過于真實)。
她像平常那樣脫了鞋子,我沒脫,盡管我的襪子里有沙子。她躺到床上,不用說,裙子又撩了上去,她總是如此,好像必須得真切展示她那雙修長的、動起來有點孩子氣的腿(在他人眼中,那是雙肌肉若隱若現、筆直的腿)。
那天晚上,我們可以讓時間永遠停住,或沉浸在這種錯覺中,所以一切都不急,不急著開口說話,不急著親吻對方。春天的晚上的確春意盎然,房間的一扇窗開著,透過它可以看見遠處被照亮的不協調的尖塔或洋蔥形的圓頂。
我背過身去,靠在窗框上。透過另一扇窗,可以看見沙灘和海水。
我點燃了一支煙,說:
“克萊爾,我不想走。我不能現在走。”
我認為這兩句如此相似的話足夠讓她開口,讓她回應些什么(我也馬上意識到,雖然我開始說話了,卻依然在思考,無法停歇)。她開口了,但是沒有回答(或者說不完全是回答,她用一個問題代替了答案)。
“你是說離開牛津嗎?”
我說:
“是的,但不全是牛津。我想,牛津我是希望離開的,再說,我也沒有別的辦法,合同已經到期了。但我不想跟你分開。這幾個星期長得沒有盡頭,我真是太想念你了,我不想純粹因為地理的原因跟你分開,這太荒唐了。”我想,說了這些話之后,我的意思更清楚了。情人之間的嚴肅談話總是需要這般清楚,它必須在平坦、透明、未來的維度中流淌。
“地理因素是讓人們分開的足夠強大的理由。有時是不可挽回的。你不想走,又很想走,你不太清楚你究竟想要什么。我知道自己不能也不愿意離開。但是,你不知道,也無所謂,因為不管怎樣,你都得走,你會走的。談論毫無疑義的事情沒有意義。”
我說:
“但你可以跟我走。”我想,在那個六月的夜晚,在那個周六,在布萊頓,令我驚訝的是這一句話就(清楚無誤地)讓我表達了幾乎全部的重要內容(我也料到克萊爾·貝斯會說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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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兒?馬德里?別荒唐了。這不可能。”
我說:
“可是,假如有可能,你會跟我走嗎?”我想,我也給她提供一個機會,讓她說她會做到我們倆都知道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她沒有接茬,因為這不是她的劇本,而是我的。
“我很好奇怎么個走法。”
我說:
“我不知道。得找到一個辦法。只要愿意,辦法總能找得出來,但首先必須有找的意愿。我需要知道你愿意或者打算想辦法。我不愿意再重復那樣的四個星期,也不愿意見到你兒子時他用那種奇怪的眼神看我。我希望他認識我,假如我們住在一起,他會跟我們一起生活,我想讓他也成為我的兒子,或者繼子。沒有你,我沒法活下去,現在馬上就要失去你了我才意識到這一點,也許太晚了,但事情總是這樣——”
我想,說話時越來越大膽了,而且說得太快。我壓根兒沒料到自己會說這些,從一開始到最后結束,我都不是很肯定自己想說這些(“一起”這個詞,“兒子”這個詞,“繼子”這個詞);不過我也想到,最后那幾句話,包括最后一句,在非親緣關系所能容許的極有限的范疇內,尚且是可以被接受的。
克萊爾·貝斯本該表現出驚訝——至少一點點,但她選擇以毫不驚訝作為偽裝。她要假裝自己不驚訝,這是一種將驚訝(她的偽裝)轉嫁給對方的方式。
“不是太晚了,”她說著,在床上點燃了第一支煙......
在對未來進行的開誠布公的對話中,需要幾個步驟(這些步驟只是程序)。
在這種情形下我有兩種選擇:(望著海灘)問她是否永遠也不會拋棄丈夫,因為不管怎樣,她依舊愛著他(但是在布萊頓,在這個六月的周末晚上,我不想冒著風險聽她說,是啊,就是這樣;也不想礙于面子而不得不拼命否認她的回答);或者——假裝第一種可能性不存在——斥責她不夠勇敢、安于現狀(說這話時我轉身望向遠處的圓頂,把煙蒂從窗口扔出去——就像扔一枚硬幣,背對著她),斥責她滿足于我不曾參與的那些事,對那些事我不負有責任也不會尊重。
不過,我是否選擇第二種已無所謂,因為克萊爾·貝斯已經照著第一種可能回答了。
◎ 上文摘錄于《萬靈》,有刪減,作者哈維爾·馬里亞斯。
“我”曾在牛津的萬靈學院待過兩年,而那兩年,總結下來無非是這樣:
1)在大學當留子;2)在課上當混子;3)在街上當溜子
除此之外就是編瞎話、傳八卦、搞破鞋....意義?沒什么意義,我知道,這兩年注定在我人生中沒有任何位置,注定會被遺忘。而如果你問我,為什么現在還要竭力回憶、努力寫作,我也許會說我不知道,又也許會說:
一切都將被抹去,但一切都需要被講述至少一次。
作為諾獎熱門人選,馬里亞斯未能在生前奪魁,卻贏得了王位——因《萬靈》的問世,他于1997年被正式加冕為雷東達王國的國王,《萬靈》也成為一本名副其實的傳奇之書:文學不僅照見現實,還改寫了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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