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司法局
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3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數量
司法協理員2名(男女不限)
晉安公證處公證員助理1名(男女不限)
(二)基本條件
報名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司法行政工作,吃苦耐勞,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服從工作安排;
2.應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熟悉電腦辦公軟件操作;
3.年齡為2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有基層政法工作經驗或退伍、轉業軍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學歷及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轉業軍人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優先;
6.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3)至報名截止之日,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4)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工作地點
晉安區司法局(含基層司法所)、晉安公證處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定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通過網絡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寫,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學位證,將上述材料的電子版打包發送至郵箱:wdsr2022@163.com,待現場確認時,提供原件核對。
(二)筆試
經初步資格審查及簡歷篩選,我局將通知應聘者進行筆試,側重考察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能力。
(三)面試
司法協理員崗位、晉安公證處公證員助理崗位各取前5名進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聘用
面試合格人員經我局研究確定后,通知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內辭職的,按照排名依次遞補。
四、聘用人員性質和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最低服務期限為二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工資待遇3600-4100元/月,按規定辦理“六險一金”,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福馬路2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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