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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臘月二十八,廣西陸川縣沙坡鎮。
67歲的龍建才揣著一把水果刀走進街邊一家床品店。
店主傅明生正坐在電腦前上網。
傅明生退休前是陸川縣法院的法官,在這條街上開店賣床品,日子過得平淡安靜。
龍建才在店門口蹲了一整天,確認店里只有傅明生和妻子在守店。
第二天中午趁著街上人少,他走進店里,站在傅明生身后。
左手摟住他的頭,右手拔出刀朝脖頸扎去。
傅明生掙扎著站起來想跑,龍建才追上去連砍13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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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生倒在血泊里之后,龍建才握著滴血的刀走上二樓想找他的家人,門被反鎖了。
他又返回一樓打開煤氣閥門,準備把整棟樓炸掉。
派出所就在不到一百米外。
民警趕到時他渾身是血,被三個警察按在地上,嘴里還在笑——
“我等了22年,終于報了這血海深仇!”
22年前,龍建才的妻子陳某一紙訴狀遞到沙坡鎮法庭要求離婚。
她在訴狀里寫得清清楚楚:龍建才酗酒、賭博、家暴。
她提交了一沓傷情鑒定報告。
當時的案件主審法官正是傅明生。
他看過證據之后試圖調解,但女方態度堅決。
1995年法院判決離婚,大兒子歸陳某,小兒子歸龍建才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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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建才不服,上訴到玉林中院,終審駁回維持原判。
從那天起,龍建才認定自己妻離子散、窮困潦倒的根源就是這個姓傅的法官。
離婚之后陳某帶著大兒子改嫁,再也沒跟龍建才聯系過。
他把小兒子丟給老母親,自己跑到百色隆林打工。
修摩托車、騎摩的載客,收入不穩定,也沒再娶上媳婦。
大兒子從不跟他聯系,小兒子怨恨他打跑了媽媽。
他越活越窩囊,越窩囊越恨傅明生。
22年里無數次跑到沙坡鎮法庭附近蹲守,但傅明生早調走了,一直沒找到人。
直到2016年他在外地查出胃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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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捂著肚子打車去醫院、自己繳費掛號、孤零零躺在病床上看著別人有家屬伺候。
他把這筆賬也算在了傅明生頭上。
要不是他多管閑事,有陳某在床邊伺候,我怎么會得這個病。
2017年1月26號,他走進那家床品店的時候,心里想的不是殺人償命,是“我終于把仇報了”。
被抓之后他交代作案動機只說了五個字——“他判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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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生從1980年代進入陸川縣法院系統,大半輩子都在基層法庭和縣法院之間調動,判決了無數起離婚案件。
龍建才和陳某的離婚案只是他經手卷宗中的一頁紙,一頁他在22年前就已經歸檔封存的紙。
他大概到死都沒想明白,一個人會因為一紙離婚判決,在心里把一個素不相識的法官恨了整整22年。
龍建才從頭到尾沒有反省過自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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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酗酒打老婆的時候沒覺得自己錯,把老婆打跑了沒覺得自己錯,22年里從不聯系大兒子、跟小兒子形同陌路也沒覺得自己錯。
他把人生所有的失敗打包成一個靶子釘在傅明生身上,然后用了半輩子的時間去磨那把刀。
我寫這個案子的時候一直在想一個問題:龍建才這種人,到底是偏執型人格讓他走上了絕路,還是他本來就在絕路上,偏執只是他給自己找的唯一一根拐杖?
一個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錯的人,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出不來的,他需要一個完美的替罪羊來解釋一切不幸,而傅明生不幸成了那只羊。
這世上有一種人,你把道理掰碎了喂給他,把事實攤在他眼前,他看見的仍然全是別人的錯。
你們怎么看龍建才這種22年仇念念不忘的偏執?
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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