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虹口區法院審結了一起職務侵占罪相關案件,一財務經理私自給自己多發780余萬元錢款,大多竟用于打賞主播。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30萬元。
從2023年12月到2025年初,虹口區一家購物中心的財務經理陳某拿到了700多萬元工資,但是公司對此毫不知情……
日前,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了這起職務侵占案件。據悉,陳某某作為某購物中心財務經理,掌握公司U盾,有從公司賬戶流轉資金權限。
按照正規發放工資流程應是陳某某將工資單上報給領導簽字確認,然后才能進行轉賬。然而2023年12月開始,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未經領導簽字,偷偷將公司銀行賬戶錢款一筆筆轉到自己個人銀行卡上。
“一開始只是把公司業務往來結算的錢偷偷轉一點兒給自己,后來胃口越來越大,就在每個月給員工發工資時,給自己多發幾筆,金額1萬到30萬不等。”陳某某交代。
經查,陳某某以發放工資名義或直接從公司業務結算賬戶轉賬,扣除個人應得工資獎金后,共從公司賬戶轉移到個人賬戶錢款高達780余萬元。
2025年初,公司開展年終考核,要求財務經理上報工資收入并上交銀行流水。陳某一拖再拖,公司察覺異常,開展調查,本案遂案發。
陳某自知躲不過去,于是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投案后,陳某某賬戶里卻退賠不出多少錢來。原來,除日常花銷、游戲充值、歸還欠款外,他侵占的錢款大多充值進直播平臺,用來打賞平臺主播。
“我接觸到各種直播,就開始了打賞,剛開始只是很少金額,但打賞過程中虛榮心就越來越大,金額也越來越大。我就開始借錢、向父母要錢。之后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從公司套錢出來……”案發后,商場財務經理陳某某追悔莫及。
2025年5月28日,虹口區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對陳某某提起公訴,2026年4月,虹口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對陳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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