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芯股份正在沖刺創業板IPO,與公司的技術水平相比,信披質量仍需加強。招股書披露的信息不僅出現自相矛盾,還與主要客戶、關聯方披露的信息“打架”。
粵芯半導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芯股份)是一家集成電路制造企業,致力于為芯片設計企業提供12英寸晶圓代工服務和特色工藝解決方案,目前正在沖刺創業板IPO。
據招股書,在集成電路制造領域,粵芯股份形成了MS(混合信號)、HV(高壓顯示驅動)、CIS(CMOS圖像傳感器)、eNVM(嵌入式非易失存儲器)、BCD(Bipolar-CMOS-DMOS)和SiPho(硅光)等工藝技術平臺;在功率器件領域,公司擁有MOSFET(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應晶體管)和IGBT(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工藝技術平臺。
粵芯股份表示,公司是中國內地唯一具備12英寸硅光晶圓大規模量產能力的企業。同時,公司的硅光產品涵蓋400G、800G及1.6T高速可插拔硅光光模塊應用,與國際領先水平相當。
報告期內(2023年至2025年),粵芯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0.44億元、16.81億元、25.82億元,快速增長。
但同期,粵芯股份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9.17億元、-22.53億元、-23.46億元,扣非后的凈利潤分別為-24.70億元、-25.03億元、-27.44億元,虧損逐年擴大。2023年至2025年,公司歸母凈利潤累計虧損超過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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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招股書信披自相矛盾,還與客戶“打架”
我們研究發現,粵芯股份招股書披露的信息存在自相矛盾之處。
例如,招股書“期間費用分析”處稱,2025年,粵芯股份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中的“股份支付”分別為446.45萬元、3310.60萬元、2758.83萬元,合計6515.88萬元。
但“報告期尚未盈利、最近一期期末存在未彌補虧損的分析”處稱,2025年,影響當期損益的股份支付費用僅為6443.68萬元,低于前述金額。
再如,據粵芯股份2025年12月披露的招股書申報稿,2023年1月至2月,丘少敏、李海明擔任粵芯股份監事;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羅燕玉擔任粵芯股份董事。
粵芯股份招股書上會稿的報告期為2023年至2025年,并將報告期內曾擔任公司董事的魏義良、陳明先以及曾擔任公司監事的杜渝等5人認定為曾經存在的主要關聯自然人,卻未將羅燕玉、丘少敏、李海明認定為公司曾經存在的主要關聯自然人。
歐陽俊為粵芯股份董事,招股書稱,截至簽署日2026年6月4日,歐陽俊兼任廣東芯粵能半導體有限公司董事。但據工商信息,2026年4月15日,歐陽俊已卸任該公司董事職務。
此外,粵芯股份與其客戶披露的信息也存在矛盾之處。
據格科微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格科微;證券代碼:688728.SH)年報,2025年,粵芯股份是格科微的主要供應商之一,采購金額為43367.28萬元。
粵芯股份的招股書隱名披露主要客戶。2025年,公司對第一、第二、第三大客戶的銷售金額分別為56684.69萬元、43241.95萬元、30003.62萬元,與格科微披露的采購金額無法匹配。
其中,第二大客戶(客戶二)的銷售金額與格科微披露的采購數據最接近,但粵芯股份披露對客戶二的合同負債與格科微賬上的預付款項差異很大。
據粵芯股份披露的審計報告,2023年至2025年末,粵芯股份對客戶二存在賬齡超過1年的重要合同負債,金額分別為4909.12萬元、2638.66萬元、1693.43萬元。
然而,據格科微年報,2023年至2025年末,格科微賬齡在1年以上的預付款項分別僅為2126.88萬元、530.63萬元、314.01萬元。
與關聯方披露的信息存在諸多矛盾
粵芯股份招股書與關聯方披露的信息也存在多處差異。
廣州智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智光電氣;證券代碼:002169.SZ)與粵芯股份互認關聯方。
廣東智有盈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有盈)、廣東智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光能源)、廣州智光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光技術)、知識城智光恒運(廣州)綜合能源投資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光恒運)為智光電氣的子公司。
據粵芯股份招股書,2024年,在智光電氣合并范圍內,粵芯股份僅對智有盈、智光能源發生關聯采購。
其中,粵芯股份對智光能源采購代理購售電服務。除了該項關聯采購外,2024年,粵芯股份僅向智有盈采購資產、接受勞務319.34萬元。
但據智光電氣年報,2024年,除了向粵芯股份提供代理購售電服務外,智光電氣對粵芯股份(母公司單體)提供維保項目254.22萬元、工程項目0.88萬元、設備服務7.29萬元,向粵芯股份子公司廣州粵芯三期集成電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芯三期)提供維保項目131.81萬元。
也就是說,按照智光電氣年報披露的信息,除了代理購售電服務以外,2024年,智光電氣對粵芯股份合并口徑的關聯銷售金額為394.20萬元,高于粵芯股份招股書披露的對智光電氣的關聯采購金額。
此外,粵芯股份招股書與智光電氣年報披露的關聯應收應付項目余額也存在差異。
例如,粵芯股份招股書稱,2024年末,粵芯股份對智有盈的預付賬款為18.9萬元。但據智光電氣年報,2024年末,智光電氣不存在對粵芯股份的合同負債。
粵芯股份招股書稱,2024年末、2025年末,粵芯股份對智有盈的應付賬款分別為2.98萬元、217.59萬元,對智光恒運的應付賬款分別為0元、12.85萬元,且智光電氣合并范圍內,粵芯股份僅對該兩家公司存在應付賬款。
按此計算,2024年末、2025年末,粵芯股份對智光電氣合并口徑的應付賬款分別為2.98萬元、230.44萬元。
但據智光電氣年報,2024年末、2025年末,智光電氣對粵芯股份母公司單體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4.89萬元、96.60萬元,對粵芯三期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0元、160.07萬元。
按此計算,2024年末、2025年末,智光電氣對粵芯股份合并口徑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4.89萬元、256.67萬元。
粵芯股份招股書稱,2024年末,粵芯股份對智光技術的其他應付款為20萬元。但據智光電氣年報,同期智光電氣不存在對粵芯股份的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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