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剛開始用燈泡照明時,交納電費的規則是以計量每戶的燈泡數量交納電費的。這種規則產生的結果是一個用戶用一只100瓦的燈泡,另一個用戶用三個15瓦到20瓦 的燈泡, 用一只100瓦燈泡的用戶用的電量多,交的電費少, 而一戶用三個15瓦到20瓦的燈泡用的電量少, 卻比一戶用一只100瓦的燈泡所交的電費多。一只燈泡亮一晚上也是交這么多的錢, 亮二十四小時也是交同樣多的錢。這樣不但造成繳納電費用戶之間的不平等, 也造成了電費不必要的浪費。
后來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后,遂漸普及一個區域安裝一個總表, 在這個區域內每戶又按上一個分電表,每個月供電局把這個區域的總表上的用電量抄寫下來, 寫在計電單上, 傳給這個區域的用戶。 總表上的用電量大于這個區域每個用戶用電量的總和,。 總表電量和分表電量之和的差值,就要平均分攤到這個區域的每個用戶。 有的用戶利用這個制度的漏洞, 就暗地里偷電。自家的電表顯示不出所偷的電量, 但偷的電量記錄在總電表上。那些安分守紀的用戶卻無辜地分攤這個偷電的電量,不但產生了新的不公平, 而且偷電的行為造成種種用電的安全隱患。
到了九十年代以后供電局遂漸取消了區域性總電表, 要每個用戶到供電局申報新的電表備案。供電局每月派抄表員到每戶在單子上抄寫用電量, 再把單子給用戶。這以后就不會發生因某個用戶偷電, 其他的相關的用戶就受損的事發生。但又產生了一批不交電費的老賴。供電局的人員上門勸告交費、強行拉闡,就這樣反復的扯皮中, 還是保證不了所欠的電費都能收上來。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 產生了智能電表。2020年以后, 遂漸推廣這種智能電表。 供電局制定了全新的規則:先預存一部分電費, 當預存的電費用完以后, 供電系統對預存電費為零的用戶,自動對該用戶斷電, 這就迫使用戶必須繳納電費才能及時通電 。
人性的某些弱點之一就是避害求利, 要靠遂漸成熟的制度加以約束, 高科技的發展為建立最大限度的公平制度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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