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宋法官,您放心吧,俺以后再也不會干酒后開車的傻事了,俺還會讓身邊的人都以我為戒,讓他們也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前不久,在山東省莒南縣澇坡鎮一農家小院里,莊某拄著雙拐,有些哽咽地說。
這是莒南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莊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撞上路邊大樹,造成雙腿骨折。為給周邊村民敲響“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警鐘,承辦法官與公訴人溝通后,決定上門開展巡回審判。
庭審全程嚴格依法推進,完整落實各項法定流程,充分保障各方訴訟權利,最終莊某因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庭審結束后,法官結合案情開展普法教育,詳細講解危險駕駛罪相關法律規定,明確鄉間道路、摩托車、農用三輪車等均納入酒駕醉駕管控范圍,糾正部分村民存在的認知誤區。現場圍觀的村民也紛紛表示,看了庭審,聽了法官的說法,真的是觸目驚心,以后會時刻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牢記并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近年來,莒南法院針對農村地區危險駕駛案件多發、群眾交通安全法治意識薄弱的突出問題,常態化推行“上門開庭﹢現身說法”的“醉駕案子上門辦”模式,把“庭審現場”變為“普法課堂”。
據悉,今年1月至5月,莒南法院審結危險駕駛類案件35件,其中上門開庭30件,覆蓋了全縣16個鄉鎮,累計教育群眾達1萬余人次。目前,該縣農村地區危險駕駛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30%。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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