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河北張家口橋西區“女子產子后50多天被丈夫施暴”事件當事人王女士處獲悉,其與丈夫古某的離婚糾紛案將于6月17日開庭,她希望法院判決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她表示會爭取孩子撫養權。
此前,王女士在社交平臺發布了一段時長36秒的監控視頻。監控畫面顯示,2025年12月10日,一名男子在餐桌旁毆打女子,兩名老人在場勸阻。視頻中,男子將女子摔倒在地,并進行毆打、拖拽。其間,男子還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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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
王女士此前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事發時是她產后55天,視頻中的男子是其丈夫古某,兩位老人是她母親和婆婆。2024年她與古某經朋友介紹相識,不久后她到古某的公司幫忙。她懷孕后二人登記結婚,兒子于2025年10月出生。據王女士講述,事發當天,她感覺空氣凈化器吹風有些冷,讓丈夫移走空氣凈化器,二人發生爭吵后發生了監控視頻所顯示的情況。
今年1月,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2月10日13時許,古某與妻子王女士發生家庭糾紛,后沖突加劇。古某對王女士進行毆打,致王女士受傷,經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為輕微傷。警方決定對古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同時決定書還披露了古某的違法經歷。2023年6月,他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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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
王女士曾提到,她懷孕后才得知丈夫有違法經歷,但不清楚犯了什么事,定的什么罪,只是說以后可能會影響孩子考公。她認為結婚圖的是感情,當時并未深究。
今年1月13日,張家口市橋西區人民法院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王女士還請求法院依法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法院審查認為,通過申請人陳述及立案提供的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傷情鑒定意見書、醫療機構的診療記錄、記錄家庭暴力發生的視聽資料等證據,能夠證實古某具有家庭暴力事實。申請人王女士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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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書
近日,王女士收到橋西區法院傳票,其與古某的離婚糾紛案定在6月17日開庭審理。6月16日,王女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希望法院判決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判令古某支付賠償金3萬元。同時,她還會爭取孩子撫養權。
16日,紅星新聞嘗試聯系男方,電話未接通。
據極目新聞6月15日報道,古某稱已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會積極應訴。他表示,王女士講述的情況,并非事件全貌。目前兒子已被王女士接走,“接走前,她幾個月不來看孩子。”王女士稱,幾個月沒見兒子是因為男方不讓她見,自己也不敢回家去見。被打后的幾個月里,自己不確定是否承擔得起撫養孩子的責任,“起初有害怕和逃避的因素,后來想通了,我母親也勸我把孩子接回來,她幫我一起帶。”后續,她會全力爭取兒子的撫養權。
此前報道鏈接:自述產子55天后被丈夫施暴 受害女子提出離婚訴求,法院已受理
紅星新聞記者 張靜 楊雨奇
編輯郭宇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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