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我現在沒臉在圈子里混,大家都知道我價值1000多萬的畫在拍賣會上被我自己680萬拍下。這個成交價被記錄在案,它的最高價相當于被鎖死了。”6月15日,河北河間市的丁先生向記者反映,他的一幅保底價1200萬元的畫作,被掮客操作參加拍賣,卻遭遇“趙本山賣拐小品”式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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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拍賣師在主持拍賣(受訪者供圖)
“掮客宣稱有兩位定向大客戶要買這幅畫,(其實)是虛構的;他繞過我,私自跟拍賣公司簽訂保留價1200萬的拍賣合同,卻忽悠說先以600萬起拍,然后安排假客戶舉牌炒高成交價,結果我被安排舉牌兩次后,拍賣師落槌了。”丁先生說,他認為整個過程就是連環騙局,對方就是為了鎖死畫作價值,低價拿到這幅畫。
丁先生向河間市警方報警,諸某因詐騙罪將被刑事拘留。
13日,檢察院審查認為,現有證據難以形成完整證據鏈,不能證明諸某詐騙畫作,決定不予逮捕,將案件發回警方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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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報警材料(受訪者供圖)
1500萬保留價拍賣合同被掮客“撬單”
宣稱可1800萬私下賣給某“首富”
丁先生介紹,他近十多年開始收藏畫作,機緣巧合下收藏了一幅知名畫家石魯先生的《陜北高原之秋》。
公開資料顯示,石魯出生于四川仁壽縣,是當代山水、花鳥畫家,繪畫代表作有《轉戰陜北》《延河飲馬(草圖)》《華山松》《春滿秦嶺》等。
其畫作在拍賣市場曾屢創成交價新高。2010年,《高山仰止》以3192萬元成交,《移山圖》以2240萬元成交;2011年,《芙蓉荷花?行書四言聯》以4370萬元成交。近5年,另有多幅畫作以2000萬元以上價格成交。
2025年5月,丁先生準備賣畫,計劃拿出其中15%捐給紅十字會。他與嘉德拍賣公司簽訂合同,將這幅《陜北高原之秋》委托給對方在秋季拍賣會上拍,畫作保留價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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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禾提供的合同保留價信息(受訪者供圖)
“諸某得到消息,就來勸我跟嘉德解約,說跟上海嘉禾拍賣公司老板魏某很熟,魏某有幾位有實力的大客戶。其中一位是某地首富,對魏某的推薦意見幾乎照單全收。”丁先生說,諸某還透露,這位首富曾經住過窯洞,對涉及窯洞元素的畫作有天然的感情,這幅畫可以1800萬左右私洽(不走公開拍賣的私下交易)給他。
丁先生說,諸某曾經介紹客戶買過幾件好畫,自己對他有一定信任。便決定與嘉德解除合同,將畫作交給諸某操作。
“諸某告訴我,這位首富和另外一個有實力的收藏家都有意,需要把畫作拿走交給他們查驗。最終,他交了400萬元保證金,把畫拿走查驗。”丁先生說,諸某交還給他一份《書畫質押借款協議》。
《協議》約定,丁先生向諸某借款400萬元,將石魯畫作《秋山圖》質押給諸某,為期3個月;借款期間,畫作保管于浙江某公司,丁先生每月支付10萬元保管費;丁先生委托諸某出售質押物,出售所得款項,先歸還借款和管理費用,剩余部分交給丁先生。
為何要以質押名義簽訂?當時諸某解釋,是為了規避一些個人風險,且協議中約定的是保管費,并不是常規質押中的利息費用,丁先生就沒有糾纏。
“出于信任就簽了,想著畫賣掉協議就結束了,無論如何這筆錢都會還給他。”丁先生說,出事后才發現,協議中的畫作名稱、尺寸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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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畫作的成交價被網絡公示(相關平臺截圖)
買畫“首富”并未現身拍賣場
被安排舉牌炒價后畫主“拍下”自己的畫
丁先生說,諸某取走畫作后遲遲沒有進展,他曾幾次追問諸某,直到嘉德公司秋拍征集結束,諸某告訴他事情有變。
“諸某說,兩位老板改變主意,不想以私洽方式交易,想下場參加拍賣,享受狩獵成功的樂趣。他建議上嘉禾公司15周年的大拍,嘉禾公司會最大程度宣傳這幅畫。”丁先生說,此時他已經騎虎難下,只能同意了諸某上拍賣會的建議。
“諸某說,這幅畫是此次大拍的第二號高價物品,有嘉禾公司老板魏某親自參與,邀請我拍賣當天到場見證。”丁先生說,2025年12月13日拍賣會如期舉行。
“開拍前,諸某告訴我,他與上海嘉禾簽訂合同,保底價1200萬元。先以600萬低價開拍,吸引撿漏心態的買家舉牌。除了兩位定向買家,還有另一位神秘買家交了報名保證金。”開拍前,諸某又說,“兩位老板臨時有事來不了”。丁先生當即提出要撤銷拍賣,但諸某說有另一個神秘買家兜底,他還安排了兩個員工冒充買家舉牌;并且讓丁先生也參與舉牌,一定會把價格炒起來。
入場之后,丁先生被安排坐在假買家沈某身邊。
“開拍之后,我感覺拍賣師對畫作介紹非常簡略,很匆忙。開始叫價,沈某把牌子給我,讓我舉牌。我叫了600萬,諸某安排的另一個假買家舉牌650萬,沈某讓我再舉一次。我第二次舉牌680萬,拍賣師就落槌了。整個過程,就一分鐘左右。”丁先生說,自己當時就懵了,生氣地要求停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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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拍賣會現場(受訪者供圖)
“沈某、諸某都安撫我,說一定會給出解釋和處理方案。拍賣結束后,約定次日早上去跟嘉禾老板魏某見面談。”丁先生說,次日諸某以有急事處理為由直接離開了,說改天去魏某辦公室詳談。
丁先生說,這幅畫的拍賣過程,讓他想起了小品《賣拐》的劇情:趙本山飾演的騙子誘導范偉參與輪椅拍賣,范偉舉牌叫價時,趙本山違反常規直接落槌,范偉被迫買下輪椅。
拍賣過程多處涉嫌違反《拍賣法》
掮客拘留月余案件發回補偵
“2025年12月24日,諸某帶著我去嘉禾老板魏某辦公室,談話過程我全程錄音。他們解釋,是溝通出現問題,拍賣師誤以為我是神秘買家,失誤判斷而落槌。”丁先生說,三方談話期間,諸某重申了事件來龍去脈。在談話中,對方說這件作品的拍賣價格已被市場知曉,沒有人會花680萬以上的價來買它。
此后,丁先生分別向諸某、沈某追問情況,發現兩人的一些說法對不上,當即表示要報警。
“諸某把我拉黑,發律師函要求我繼續支付保管費,否則將自行處置畫作。”丁先生報警之后,諸某因涉嫌詐騙被河間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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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某發給丁先生的催款信息(受訪者供圖)
2026年6月13日,丁先生接到警方告知,當地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對諸某作出不予逮捕決定,案件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檢察院認為詐騙罪需要有非法占有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一系列條件,現有證據不足以形成完整證據鏈,向警方提出了幾項補充偵查的要求。”丁先生說。
此案知情人告訴記者,調查中發現,所謂的兩名“首富”買家并不知曉畫作拍賣事宜,也未與諸某私下洽談過買畫;安排給丁先生的拍賣號碼牌,實際持有人是諸某,并未繳納參拍保證金;該號碼牌一共拍下9件物品,都未實際交割。其他8件物品成交價比較高,諸某承認都是朋友的物品。
知情人介紹,我國《拍賣法》規定,物主本人、受委托的諸某,都不能參與競拍;丁先生委托諸某操作上拍事宜,應該有專門的委托書;拍賣公司需要與物主簽訂合同,或者在委托書前提下與受委托人簽訂合同;所拍物品沒有設置保留價的,拍賣師應在拍賣前予以說明;所拍物品設置了保留價的,最高叫價沒達到保留價時,叫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應當停止拍賣。
“這起拍賣,幾乎每個環節都違反了《拍賣法》規定以及常理的要求。公司、諸某,都將這些解釋為失誤。”知情人介紹,上海嘉禾以保護客戶隱私為由,只提供了少部分資料,其中諸某與拍賣公司簽訂保留價合同后,又在未獲得授權委托情況下簽了“自管合同”,排除了保留價。
武漢收藏人士表示,此事很像古玩圈有一種“砸盤”玩法:幾個玩家將目標物的交易攔截,通過公開程序將畫作價格打下來并“鎖死”,迫使畫主低價賣畫。
6月15日,記者分別聯系諸某、沈某和上海嘉禾拍賣公司相關負責人。諸某接聽電話后表示“不方便”,后兩者未接聽電話。記者分別向三人發送短息,均未獲回復。
16日,記者聯系河間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將向上級匯報后回復,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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