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6年以來,海牙國際法院"烏克蘭訴俄羅斯案"的審理風向出現肉眼可見的轉折。
烏克蘭指控俄羅斯入侵違反《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核心訴求被法院明確駁回,俄羅斯提出的反訴則被正式納入案件清單。這
套鋪了將近四年的司法鏈條,接下來要走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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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訴訟要追溯到俄烏沖突全面爆發后的幾天。2022年2月26日,烏克蘭就《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解釋、適用和執行問題向國際法院提出針對俄羅斯的"法律爭端"。
基輔當時給出的主張分為兩個層面:一是請求法院裁定沒有可信證據表明烏克蘭在頓涅茨克州和盧甘斯克州實施種族滅絕;二是請求法院裁定俄羅斯自2022年2月24日起在烏境內使用武力違反《公約》第一條和第四條——這一條把整個"特別軍事行動"裝進了《滅絕種族罪公約》的違約框架里。
俄羅斯對這種"創造性"管轄路徑并不買賬。2022年10月3日,俄羅斯向國際法院提交初步反對意見,認為法院沒有管轄權來受理烏方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不符合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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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俄方初步反對意見的公開聽證會于2023年9月18日到27日在海牙和平宮舉行。這一輪聽證會的核心不在事實層面,全部圍繞"國際法院到底有沒有權力審這個案子"展開。
2024年2月2日,海牙國際法院作出了關鍵性的初步反對意見判決,整個案件結構由此被重塑。法院以12票對4票的多數意見明確表態——對于烏克蘭提出"俄羅斯使用武力違反《公約》第一條和第四條"的訴訟請求,法院沒有管轄權予以受理;對于"俄羅斯承認所謂'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違反《公約》第一條和第四條"的訴訟請求,法院同樣沒有管轄權。
烏克蘭原本想用《滅絕種族罪公約》第九條作為切口,把俄羅斯的"特別軍事行動"作為整體推上被告席的方案,被法院從法理層面直接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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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唯一保留的管轄權,只覆蓋一個相當狹窄的問題——是否存在可信證據表明烏克蘭本身在頓涅茨克州和盧甘斯克州實施種族滅絕。
這是一道"反向不違約"的訴訟請求,焦點從俄羅斯的行為轉向了烏克蘭自己的行為。利物浦約翰摩爾斯大學法學教授馬里尼耶羅當時接受半島電視臺采訪的措辭很謹慎——案件可以進入實體審理階段,法院的審理對象,是烏克蘭在烏東地區是否實施了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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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個介入國家此前以"友方第三方"身份加入烏克蘭一側,包括德國、瑞典、奧地利、比利時等歐洲國家。國際法院2024年初的判決一出,這些介入聲明的實際意義大幅縮水——介入國家聲援的是一道已被法院駁回的訴訟請求。整起案件從烏克蘭主導的"控訴俄羅斯入侵"敘事,回到了一道更加狹窄、對烏方反而被動的程序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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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25年下半年,案件結構的天平再一次傾斜,方向同樣不利于烏克蘭。2025年12月5日,海牙國際法院發布命令,正式宣布接受俄羅斯提出的反訴,并將其納入"《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適用案"中。12月8日,國際法院通過官方新聞稿對外公開了這一命令。這意味著俄羅斯獲得了在國際法院這一最高級別司法機構面前,正式提出證據論證烏克蘭在頓巴斯地區對俄語居民實施種族滅絕的法律平臺。
反訴獲接納的程序意義不容低估。一般情況下,原告國家把對方告上國際法院,案件框架是由原告主導的——俄羅斯反訴的成功遞交與接納,意味著案件審理的實質性焦點,從烏克蘭最初設定的"俄羅斯入侵是否違反《公約》",再度移向"烏克蘭在頓巴斯的行為是否構成種族滅絕"。這條變化幾乎是案件最初提交時基輔最不希望看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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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給出的程序表也對烏方相當緊湊。根據案件后續日程,烏克蘭需要在2026年12月7日前對俄方反訴提交回應,俄方此前已經獲得了準備和提交證據的程序保障。
俄方代表此前的態度也已經公開擺出來——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在評論早期相關裁決時直接表態:"基輔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這句話過去被看作政治宣示,到了2025年底的反訴接納節點,已經在程序意義上變成了相當具體的現實。
中方的立場在這條法律鏈條上的姿態同樣需要回到事實層面。早在2022年3月16日國際法院就烏方申請發布臨時措施的裁決中,15名法官以13票對2票通過了"俄羅斯應立即停止軍事行動"的指示,俄籍副院長基里爾·格沃爾吉安和中國籍法官薛捍勤投了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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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捍勤當時給出的法律意見已經清楚指出,烏克蘭對俄羅斯軍事行動立場的描述存在錯誤,單方面要求俄方采取行動恐怕無法解決問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這一判斷在后續幾年里被國際法院后續的程序裁決反復印證。中方在烏克蘭問題上的一貫立場是支持俄烏通過談判協商妥善解決問題,支持國際社會為和平解決爭端發揮積極作用。
法院本身的執行機制約束,同樣限定了這套司法鏈條對地面態勢的影響。國際法院的裁決雖然在法律意義上具有約束力,法院本身卻沒有直接的強制執行機制。2022年3月那道"立即停止軍事行動"的臨時措施,并未在事實層面對俄羅斯的軍事節奏產生約束效果。如今案件的程序天平向反方向傾斜——對烏克蘭而言,可能比"被動遵守"更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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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視線從國際法院這一條線拉到更寬的司法圖譜,烏克蘭對俄羅斯的法律施壓組合并不只是海牙這一條戰線。烏克蘭國家天然氣公司(Naftogaz)針對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Gazprom)的商業仲裁是另一條平行軌道——2025年6月,瑞士國際仲裁庭裁定Gazprom需向Naftogaz支付約14億美元,覆蓋戰爭期間過境運輸費用糾紛;2026年1月,瑞士聯邦法院駁回Gazprom的上訴,最終確認裁決效力。這道商業仲裁判決看上去對烏方有利,落地執行卻是另一回事。
2026年5月21日,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AIFC)法院承認了上述瑞士仲裁裁決,授權Naftogaz在哈薩克斯坦境內追索14億美元——這一度被Naftogaz描述為"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內獲得強制執行的首個公開外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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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幾天之后,2026年5月25日,哈薩克斯坦司法部部長薩爾森巴耶夫公開表態,哈方不會執行AIFC法院的相關裁決,理由是AIFC法院不屬于哈薩克斯坦本國司法體系。這一連環操作完整呈現了一個現實——即使在最高級別的國際仲裁層面獲得有利裁決,落地執行依然受制于具體國家的政治意愿。
法律施壓策略效果遞減的同時,地面與外交兩條線的變量也在快速演進。美俄之間的政治外交接觸進入2026年以來明顯回暖,特朗普政府在中東方向同時推動美伊諒解備忘錄的同時,在烏克蘭問題上的姿態也比過去幾年更傾向于推動談判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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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7日的G7峰會期間,烏克蘭總統于16日抵達埃維昂參加烏克蘭專題會議——美歐主流媒體的判斷是,他能否在最迫切的訴求上拿回實質承諾并不樂觀。當政治外交節奏開始向"協商解決"方向傾斜,單純依賴國際司法機構施壓的策略,自然要讓位于更具操作性的談判路徑。
中方對這一整套局面的判斷一以貫之。中方支持俄烏雙方繼續通過談判協商妥善解決有關問題,支持國際社會為和平解決爭端發揮積極作用,各方應避免增添復雜因素。這一立場從沖突初期到今天沒有變化——在國際司法機制的局限被反復展示之后,談判桌依然是真正能讓沖突走向終點的那張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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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在國際法院系列程序中的立場表態,多次強調通過法律手段單方面施壓、不能解決沖突根源——這一判斷的現實價值,被這幾年來的程序演進逐步證實。
接下來怎么走,要看幾條線索的同步演進——烏克蘭對俄羅斯反訴的回應能否在2026年12月前后達到實質性反駁的水平、Naftogaz商業仲裁在歐洲多國的執行嘗試能否取得突破、美俄政治外交接觸的節奏會推到什么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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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這一條司法鏈條上的天平已經擺向了過去四年里烏方最不愿看到的方向,法庭之外的政治與現實變量同樣不在烏方這一側。這場沖突最終走到哪里,真正的答卷不會寫在海牙和平宮的判決書上,而要寫在俄烏之間那張終歸要重新拉起來的談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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