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近日,《人民日報》刊發深度調查報道,直擊校園周邊檳榔泛濫現象,迅速引發全國范圍內廣大家長的高度關注與深切憂慮。
![]()
從北上廣深到中西部縣城,中小學校、職業高中及普通高中的出入口半徑百米內,形形色色的零食店、文具雜貨鋪、連鎖便利店密集分布;本應主營糖果、餅干、飲料等基礎副食的經營場所,如今卻將檳榔作為主打商品陳列于收銀臺旁、貨架C位,甚至專設“學生特惠裝”展柜。
越來越多青少年在課間、午休、放學途中隨手購買、當眾咀嚼,部分學生已出現口腔黏膜白斑、張口受限、牙齦萎縮等早期病變征兆。目睹孩子身體悄然異變,不少家長主動上門溝通勸阻,更通過12345政務平臺、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國家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等多渠道提交實名投訴,附帶現場照片、視頻、交易截圖等完整證據鏈。
![]()
令人痛心的是,這些理性發聲與依法維權不僅未換來整改實效,反而頻繁遭遇店主冷眼相向、言語譏諷乃至公然驅趕。記者歷時兩個月暗訪十余省市后發現,問題癥結遠非個別商戶失德,而是一整套監管斷層、執行缺位與商業誘導交織形成的系統性頑疾……
![]()
校園檳榔泛濫
在多數教育工作者與監護人認知中,檳榔素來是中老年男性群體的區域性嗜好品,與未成年人毫無關聯;然而中央媒體近期組織跨區域蹲點調研,在湖南、海南、廣西、四川、安徽等多地校園實地取樣觀察后證實:現實圖景觸目驚心。
當前,幾乎所有受訪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零售終端——無論品牌連鎖超市、社區便民店,還是校門口流動攤販臨時搭設的遮陽棚——均長期穩定供應各類檳榔制品,且普遍采用小包裝、低單價策略,單包售價低至2.5元至6元不等,學生用一周零花錢即可完成多次復購。
![]()
初中階段即開始嘗試嚼食、高中時期形成生理依賴的現象已成常態,部分初三學生日均攝入量達12顆以上,個別高三考生因備考壓力加劇,日消耗量突破18顆。
絕大多數涉事學生及其家庭對檳榔的真實毒性缺乏基本認知,誤將其等同于薄荷糖、潤喉片或提神口香糖,僅憑“提神醒腦”“緩解疲勞”等模糊宣傳就輕易接受并持續使用。
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早在2003年便將檳榔果列為Group 1類致癌物,其致病等級與吸煙、酗酒、黃曲霉毒素完全一致,臨床醫學界公認其具有明確的雙重致損機制。
![]()
一方面,檳榔果肉纖維結構異常致密粗糲,反復機械摩擦可導致口腔黏膜微創傷頻發,創面長期無法愈合,持續處于慢性炎癥狀態;另一方面,其所含檳榔堿為強效神經興奮劑兼細胞毒劑,疊加加工過程中添加的熟石灰、荖葉提取物等堿性輔料,共同構成強刺激性混合物,直接誘發上皮細胞DNA突變。
![]()
長期咀嚼者典型病理表現為:口腔黏膜漸進性角化增厚、彈性喪失、色澤轉為灰白或棕褐,晚期發展為不可逆的口腔黏膜下纖維化(OSF),伴隨顯著張口困難、吞咽疼痛、味覺減退等癥狀,罹患口腔鱗狀細胞癌的風險較常人高出89倍。
![]()
對正處于頜骨發育、牙列替換、內分泌激增關鍵期的青少年而言,傷害更具毀滅性——已有大量臨床案例顯示,持續嚼食者出現單側或雙側咬肌肥大、下頜角外翻、面部輪廓扭曲、牙齒釉質大面積剝脫、牙根暴露伴劇烈冷熱敏感等結構性損傷,外觀改變不可逆,功能障礙難修復。
更值得警惕的是,檳榔堿作用于中樞多巴胺通路,極易觸發獎賞回路重塑,形成強烈心理渴求與軀體戒斷反應。多名受訪學生坦言:“停吃兩天就開始坐立不安、注意力渙散、手心冒汗、情緒暴躁”,部分個體甚至出現幻聽、失眠、焦慮障礙等精神癥狀,身心雙重損害日益加深。
![]()
鑒于風險確鑿、危害廣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國家衛健委于2020年11月正式發布《關于檳榔不再作為食品管理的公告》,同步廢止全部檳榔食品生產許可證,明確要求各地監管部門將其移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目錄,實施分類分級管控。
但一線暗訪結果顯示,該政策在基層落地嚴重變形:超九成校園周邊商鋪仍在營業執照“預包裝食品銷售”項下違規陳列檳榔,進貨票據照常開具、電子臺賬照常錄入,儼然視新規如無物。
![]()
依據現行監管指引,檳榔產品必須實行物理隔離存放,嚴禁與糖果、膨化食品、乳飲料等普通零食混架陳列,且須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警示標識;現實中,近八成門店將其置于兒童視線高度的開放式貨架最前端,部分店鋪甚至設計“掃碼即得”自助售貨機,全程無需人工核驗身份。
更有甚者,為規避執法檢查,多家商鋪將整包檳榔拆解為獨立小袋,每袋僅含3–5粒,標價0.8元至2元不等,偽裝成“課間能量補給包”,精準匹配學生小額支付習慣。
![]()
與此同時,午間及放學高峰時段,大量無證流動攤販聚集于校園圍欄、消防通道、公交站臺等監管盲區,利用折疊推車、保溫箱、改裝自行車等工具隱蔽兜售,采取“隔欄遞送+現金快收”模式完成交易,執法人員到場時往往人貨兩空,取證難度極大。
久而久之,“嚼檳榔=成熟標志”“不嚼沒面子”等錯誤認知在學生圈層快速蔓延,部分班級甚至形成“煙+檳榔+電子煙”三位一體的不良亞文化組合,社交認同感被嚴重異化。
![]()
商家花式引流
校園檳榔亂象屢禁不止的根本動因,在于部分經營者將未成年人視為“優質現金流入口”,精心構建起一套低成本、高轉化、強粘性的灰色營銷閉環。
相較煙草需實名認證、酒精受年齡限制、電子煙被納入專賣體系,檳榔在準入門檻、價格帶寬、傳播路徑三方面均具備天然優勢——入門級單品價格僅為學生單日早餐費用的1/3,遠低于一支冰棍或一瓶碳酸飲料,極易激發初次嘗試沖動。
![]()
為延長消費生命周期、提升用戶LTV(客戶終身價值),商家系統性植入行為心理學機制:
其一,包裝內置“刮刮樂”式抽獎卡,設置“再來一包”“滿五贈一”“集章換禮”等即時反饋激勵;
其二,推出“兄弟裝”“閨蜜款”“戰隊限定版”等社交屬性命名,強化群體歸屬暗示;
其三,雇傭在校大學生兼職“校園推廣大使”,以“學長推薦”名義開展試吃派發、短視頻跟拍、班級群裂變拉新。
![]()
多位受訪學生回憶,最初只是出于好奇參與免費試吃活動,隨后被“集齊七種口味召喚幸運星”等游戲化任務牽引,逐步演變為固定消費習慣,最終陷入生理性依賴難以自拔。據記者統計,某省會城市重點中學高三畢業生中,有嚼食史者平均持續時間為4.7年,最長個案達7年零3個月。
一名高三男生自述,每天晨讀前、課間、晚自習后必嚼兩包,近兩年已累計就診口腔科11次,診斷包括復發性阿弗他潰瘍、牙周炎Ⅱ度、舌乳頭萎縮,體檢報告顯示血清維生素B12水平僅為正常值下限的42%。
![]()
一位來自地級市的母親向記者展示孩子十年間的對比照片:13歲時面容清秀、齒列整齊;23歲大學畢業時,左側咬肌體積增大47%,下頜角外擴12°,門牙釉質全面剝落,左頰黏膜可見3處直徑超0.8cm白色斑塊,經三甲醫院活檢確診為輕度上皮異常增生。
尤為揪心的是,超六成受訪學生表示從未在學校健康教育課、家長講座或官方科普平臺上接觸過檳榔危害知識,僅通過同學口耳相傳獲知“嚼多了嘴巴會變硬”,對其致癌本質、成癮原理、不可逆損傷等核心信息幾近空白,在“酷”“帥”“有范兒”的標簽裹挾下,持續透支成長資本。
![]()
家長維權受阻
面對子女健康急劇滑坡,眾多家長自發組建“護苗志愿隊”,輪流巡查校門周邊商鋪,記錄售賣時間、包裝規格、交易頻次等一手資料,并多次攜帶《未成年人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條文進店交涉。
有位小學教師家長曾持執法部門公開通報文件前往某連鎖便利店,耐心說明檳榔已被剔出食品目錄、向未成年人銷售屬違法行為,懇請店方立即下架并張貼禁售標識。
![]()
對方非但拒絕配合,反以“你又不是執法局的”“我們賣什么關你屁事”等言辭激烈駁斥,更有店主當眾撕毀家長提供的政策截圖,揚言“只要沒貼紅頭文件,我就照賣不誤”。
![]()
在部分逐利者眼中,學生健康權重遠低于單日流水增長,為擴大客群覆蓋面,竟將整包檳榔二次分裝為微型獨立單元,單袋售價壓縮至1元區間,印制“課間三分鐘”“自習加油站”等誘導性標語,徹底消解消費門檻。
![]()
當面對面溝通失效后,全國多地家長轉向制度化維權渠道:撥打12315平臺熱線超2.3萬通次,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提交線索逾1.7萬條,依托“全國12355青少年服務臺”上傳視頻證據達9800余段,所有材料均標注具體學校名稱、店鋪門牌號、交易時間段及未成年人身份信息。
但實際處置反饋率不足31%,多數回復停留在“已轉交屬地部門核查”層面,極少披露現場核查影像、責令整改文書或處罰決定書編號。即便偶有執法人員到場,也多以“口頭警告”“限期自查”收場,未見一例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23條實施頂格罰款或吊銷執照。
![]()
涉事商鋪通常暫停銷售3至5個工作日,待巡查周期結束后即恢復原狀,部分店鋪更借機推出“突擊清倉特惠”,以“最后100包”為噱頭加速出貨,亂象呈現“查—停—復—爆”惡性循環。
至于校園外圍流動攤販,因其無固定經營地址、無統一收款賬戶、無實名登記信息,基層監管力量幾乎無法鎖定主體,更遑論溯源追責。一位城管隊員坦言:“我們趕到時他們早騎著電動車跑了,連車牌都看不清,連‘暫扣物品’都無從談起。”
無奈之下,許多家庭被迫啟動“經濟封鎖”策略:取消零花錢發放、綁定支付密碼、監控消費賬單、安裝手機應用遠程攔截檳榔類電商訂單,從資金源頭切斷購買可能。
![]()
校園檳榔亂象久治不愈、家長維權頻頻碰壁,深層癥結在于檳榔長期游走于法律定義模糊地帶,監管權責尚未厘清,執法剛性嚴重不足。
2020年11月國家明確檳榔退出食品監管序列后,2021年7月國家藥監局亦表態“暫不納入藥品管理體系”,2022年12月工信部復函稱“不屬于煙草專賣品范疇”,三重定性排除使其陷入“非食、非藥、非煙”的真空狀態。
![]()
當前既無專項立法支撐,亦無跨部門協同機制,更缺少配套實施細則與裁量基準,導致基層監管人員面臨“想管不敢管、能管不會管、管了難見效”的現實困境。
即便查獲向未成年人銷售行為,因缺乏對應罰則,只能援引《未成年人保護法》原則性條款予以教育勸導,無法實施罰款、停業整頓、信用懲戒等實質性約束措施,震懾力近乎歸零。
![]()
值得注意的是,線下監管乏力的同時,線上檳榔營銷正以更隱蔽方式滲透青少年心智。
盡管傳統媒體廣告已被全面叫停,但在抖音、快手、小紅書、B站等主流平臺,仍充斥大量“00后檳榔測評”“宿舍解壓神器”“高考沖刺伴侶”等軟性內容,主播刻意淡化健康風險,突出“提神不犯困”“社交破冰快”“口感像嚼口香糖”等誤導話術;電商平臺搜索“青少年輕食”“學生零食”等關鍵詞,檳榔相關商品仍高頻出現在推薦列表首位,下單過程全程免身份核驗。
![]()
公共衛生領域專家建議,應盡快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細則修訂,增設“檳榔制品特別管控章節”,明確將其納入與煙草同等的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品類,建立生產許可備案、銷售渠道白名單、線上平臺強制年齡彈窗、校園周邊500米禁售紅線等剛性制度,真正斬斷利益輸送鏈條。
明知系國際公認一類致癌物,卻能在中小學圍墻內外自由流通;明知正侵蝕一代人的頜面發育與免疫機能,仍有商家公然宣稱“學生吃了都說好”,并將監管提示語涂改為“溫馨提示:適量食用更健康”。
![]()
此次中央媒體曝光的僅是顯性冰山,水面之下,是橫跨生產、流通、宣傳、消費全鏈條的治理盲區,是基層執法資源錯配與權責失衡的結構性矛盾,更是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嚴峻拷問。
如何織密法治防護網、壓實平臺主體責任、激活家校社協同共治機制,切實筑牢校園健康安全屏障,讓每一所學校的空氣都遠離致癌風險,已成為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必須直面的時代命題。
對此大家怎么看?
參考信源:人民日報人民日報-2026-06-22-人民日報讀者反映:校園周邊賣檳榔,有孩子已成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