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打造共享法庭“與法同堂”品牌海寧法院創新模式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 本報記者 王 春
□ 本報通訊員 蔣肖年
“這筆錢,我們等太久了……”2026年2月,在浙江海寧經濟開發區的調解室里,6名員工神色焦急——10個月過去了,總計22.8萬元的工資一分未結。調解員夏雪梅并沒有和往常一般直接現場調解,而是拿著紙筆,認真記錄下了每個員工的難處,再找到企業負責人蔡某,了解到其正處于資金周轉的困境之中。
調解當天,她將員工家庭情況一一道來:“小吳的兩個孩子等著交學費,老劉的母親住院急用錢……”最終,蔡某接受了分期支付方案。當天,部分欠薪到賬,員工們走出調解室時,終于露出笑容。
這一幕,正是海寧市人民法院創新打造共享法庭“與法同堂”品牌的生動縮影。
海寧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建強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我們聯合市司法局、市委社會工作部,創新打造‘與法同堂’充電賦能站,通過‘同堂學習、同堂培訓、同堂交流、同堂提升’四個同堂環節,讓法官、調解員、共享法庭庭務主任、法律明白人圍坐一起,學法律、練技巧、解難題,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
從單打獨斗到同堂共學
“建議調解員拿到案件時盡快閱卷,聯系雙方當事人,協議條款要簡潔、無歧義……”2025年12月,馬橋街道“與法同堂”活動現場,法官正在向調解員傳授民間借貸糾紛調解要點。臺下,來自周邊四個街道的調解員正在認真記錄。
“以前調解全憑經驗,遇到法律問題心里沒底。”調解員濮金甫回憶起自己先前的一次調解經歷,頗有感觸。
2026年1月,他接手了一起關于撫養費的糾紛:王某與周某協議離婚,約定兒子由母親撫養,父親周某每年支付2萬元撫養費。可到了約定時間,周某不僅分文未付,還拉黑了王某的聯系方式。王某工資收入低,獨自撫養孩子舉步維艱。
面對這個難題,濮金甫沒有急于“壓事”,而是充分運用在“與法同堂”培訓中學到的家事糾紛調解方法,一方面向周某解釋說明民法典中關于撫養費義務的明確規定,另一方面引導雙方站在孩子成長角度考慮問題。
最終,周某當場支付了拖欠的2萬元,并就后續支付方式達成書面協議。
“現在調解有底氣了,知道法律怎么規定,也知道怎么跟當事人溝通。”濮金甫說。
底氣來自一套系統化的“充電賦能”機制。
海寧法院自2023年開展“與法同堂”活動以來,已覆蓋海寧12個鎮街,線上線下培訓調解員2200余人次。從民法典解讀到調解技巧傳授、從個案指導到類案梳理,調解員的法治素養和專業能力得到顯著提升,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訴前調解成功率同比提升42.3%。
從單向灌輸到雙向互動
“在調解過程中,查人找物確實是個難題……”在一次同堂交流環節,來自丁橋鎮的調解員瞿陳歡道出了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她剛接手一起長達近六年的民間借貸糾紛:2020年,沈某向朋友陳某借款15萬元,陸續還了5萬元后,剩下的10萬元再無下文。陳某多次催討無果后,忍無可忍走進調解委員會。
瞿陳歡坦言,如果放在以前,想查清沈某的住址和財產狀況,往往要輾轉多個部門,耗時費力還未必有結果,調解常常陷入“找不到人、查不到錢”的僵局。
“這個問題我們回去馬上研究,看看能否通過聯動機制來打通堵點。”來自法院、司法局、社會工作部的工作人員現場回應道。這種直面問題的互動,讓瞿陳歡感到自己并不是孤軍奮戰。
“與法同堂”不僅僅是單向的法律知識培訓,更是基層調解隊伍與法治的雙向互動。培訓中學到的溝通技巧和類案處理方法,讓她在調解民間借貸糾紛時有了清晰的方向。
面對沈某“生意虧損、無力一次性還清債務”的苦衷,和陳某“孩子結婚急用錢”的焦慮,瞿陳歡沒有急于評判對錯,而是先讓雙方把各自的實際困難都表達出來。她運用“與法同堂”培訓中強調的“換位思考”法,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方案:沈某每季支付2.5萬元,分四期還清,若有一期逾期則陳某可就剩余全部款項申請強制執行。最終,雙方同意了這一方案。
“多年的心病,今天總算落了地。”走出調解室,陳某長舒一口氣。沈某也說:“有了這個分期計劃,我也能安心賺錢還債了。”這起拖了近六年的糾紛,在“與法同堂”賦能下的調解員手中,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同堂交流’讓我們這些基層調解員可以直接與法官交流,很多以前拿不準的問題當場就有了答案。比如這次,我就學會了在調解協議里寫清楚逾期后果,讓雙方都有個約束。”瞿陳歡說。
從試點先行到全域覆蓋
這樣的變化,正在海寧各地上演。
2025年12月,在許村鎮舉辦的“與法同堂”專題活動現場座無虛席。臺上,法官正在講解買賣、加工合同糾紛的調解要點;臺下,企業代表和調解員邊聽邊記,不時有人舉手提問。
“我們許村家紡企業多,以前遇到合同糾紛,大家第一反應是‘打官司費時又費力’。”一位家紡企業負責人說,“現在‘與法同堂’開到了家門口,法官教調解員,調解員再教我們,很多糾紛在市場上就解決了。”
活動當天,許村鎮揭牌成立了家紡協會人民調解工作室、服裝協會人民調解工作室和“許寧薪安”人民調解工作室。三個行業調解室的落地,標志著“與法同堂”從綜合培訓向精準賦能邁出了關鍵一步。
視線轉向鹽官鎮桃園村。村黨委書記金正華作為“法律明白人”代表,在“與法同堂”活動中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我們不是‘和稀泥’,而是讓老百姓知道,法律是保護自己的武器。”他所在的桃園村,依托共享法庭和“與法同堂”培訓,培養了一支懂法、善調的“法律明白人”隊伍,鄰里糾紛、土地爭議大多在村里就能化解。
從開展“主題式”同堂學習,通過深度解讀政策文件,增強基層調解隊伍法治觀念;到“沉浸式”同堂培訓,以典型案例為樣板,提升隊伍調解能力;從“交互式”同堂交流,把脈現實問題癥結,推動多方協同回應;到“集成式”同堂提升,聚焦鎮街矛盾特點,引導調解員從個案辦理轉向類案治理,拓寬治理路徑。“與法同堂”如同一粒粒種子,在海寧的基層土壤中生根發芽。
海寧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夏洲娜說:“‘與法同堂’高效整合了各部門資源,推動形成了‘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海寧法院將繼續做深做實這一品牌,讓更多‘法治帶頭人’遍布城鄉,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海寧煥發新的生機。”(王 春 蔣肖年)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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