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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體規劃主出入口被武漢農村商業銀行占用。 冷萬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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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體規劃次出入口被郁金香舞廳占用。 冷萬欣/攝
中房報記者 冷萬欣 湖北武漢報道
三個月違建整改承諾,八年未落地。
武漢市江岸區石橋花園A區10棟商住綜合體自2018年起出現大面積違法建設。產權方及入駐商戶擅自封堵消防通道、改造疏散體系、占用公共空間搭建經營性鋪面,致使建筑原有消防功能失效。歷經多部門違建認定、區級公開整改承諾、城管執法文書督辦后,該處重大消防隱患八年未除。
一場程序閉環、落實空轉的基層治理僵局持續發酵。屬地塔子湖街道以“內部裝飾裝修”為由擱置執法、規避整改,涉事企業拒絕回應問詢。數千平方米違建長期盤踞居民樓下,公共安全底線失守,業主合法權益持續受損。
2026年6月5日,中房報記者前往該街道追問其定性依據并約訪石橋集團,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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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體規劃主出入口被武漢農村商業銀行占用。 冷萬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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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體內部狀況,安全通道被封堵。 冷萬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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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體內部狀況,安全通道被封堵。 冷萬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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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需要全季酒店內部工作人員刷卡才能進入。 冷萬欣/攝
違建侵占公共空間樓棟消防通道被堵死
2026年6月4日,中房報記者實地調查石橋花園A區10棟。該樓棟地上29層,5層以上為住宅,底部配套回字形開放式商業綜合體,承擔整棟建筑消防疏散與應急通行功能。
據業主介紹,該樓棟為城中村改造還建項目。自2018年開始,石橋集團及入駐商戶在未取得規劃變更及施工審批的情況下,占用商業公共區域,封堵原有安全出口、改造疏散樓梯、封閉公共回廊,大面積違建用于對外出租經營。上述私自改造徹底改變建筑原始規劃結構與使用屬性,違建體量達數千平方米。
系統性違規改造直接造成消防體系癱瘓。多年持續侵占導致原有防火分區布局失效,配套消防設施被遮擋、挪用、損壞,標準疏散路徑被切斷,樓棟形成長期、結構性消防安全隱患。
記者現場調查發現,10棟商業內部原貌被徹底破壞,環形回廊被割裂封堵,僅余狹窄通道勉強通行。與之相對,小區同批次、對稱布局的11棟底商完整保留原始規劃狀態,消防通道貫通、出入口暢通、分區規整,直觀印證了10棟改造的違規事實。
業主提供的原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規劃圖紙顯示,該商業體按回字形環形疏散結構設計,多組安全出口與疏散樓梯均勻布設,滿足緊急情況下人員快速分流疏散要求。對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強制性標準,公共建筑疏散通道凈寬度不得小于1.1米,安全出口須保持分散、通透、可用狀態。
當前實際現狀與法定規范嚴重不符:10棟主出入口被武漢農村商業銀行網點占用封閉,次出入口被郁金香舞廳完全封堵;兩處核心公共疏散樓梯被全季酒店私有化管控,設置專屬門禁;多處公共通道被順豐快遞、漢口家宴酒店等商戶隔斷占用。
記者在全季酒店內部看到,原有公共消防回廊被封閉改造為酒店客房及內部走廊。針對違建改造質疑,酒店負責人未作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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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岸分局的回復文件。 受訪者提供
多層級督辦整改流于形式三月承諾拖延八年
自2019年起,業主通過網絡留言、信訪、司法訴訟等多種渠道持續維權,但問題始終陷入曝光—督辦—承諾—虛改—反彈的閉環,八年整改長期空轉。
梳理多年督辦軌跡可見,各級整改指令均未落地。
2020年7月,武漢市查違協調辦下發《督辦通知書》,要求江岸區政府依法處置違建問題,基層街道以屬地無力處置為由擱置落實;
2021年9月,該違建亂象經武漢廣播電視臺電視問政曝光,時任江岸區領導公開承諾三個月內徹底整改清零,后續僅實施局部敲墻、開孔等表面整改,核心違建點位紋絲未動;
2022年,江岸區城管局依法向石橋集團下達《違法建設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拆除事先催告書》,明確當年7月完成全面拆除。實際僅少量拆除一樓墻體及玻璃棚,拆除區域隨即復原封閉,街道卻向上報備整改完成;
2024年,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岸分局再次明確,案涉商業體改造無任何合法規劃審批手續,屬于既定違法建設。
在多部門法定認定、執法文書齊全、整改要求明確的前提下,塔子湖街道單方將違建行為定性為“室內裝飾裝修”,拒不履行屬地拆違主體責任,實質性整改全面停滯。
2026年6月5日,記者赴塔子湖街道辦事處、石橋集團遞交采訪提綱,核實“內部裝修”定性依據、會議紀要、審批手續及項目竣工備案材料。截至發稿,兩方責任主體均未答復、未釋疑。
八年整改懸空的背后,是公共安全長期承壓,亦是業主財產權益的持續性侵害。
業主江女士向記者出示經營協議證明,其名下1330平方米合規商鋪,因樓棟違建未清零、消防不達標無法驗收,自2018年起長期閑置、無法正常經營。“多年來我堅持要求徹底拆違、消除隱患、依規招商,反而導致商鋪長期空置,經濟損失巨大。”據統計,同片區受損業主涉及經營面積約3240平方米。
記者以商戶身份現場詢價獲悉,該樓棟臨街商鋪月租約100元/平方米,內鋪月租約40元/平方米。全季酒店、快遞門店、餐飲業態等長期占用違建空間經營,多年非法收益累計逾百萬元。
多名業主受訪認為,違建背后形成的固化利益格局,是屬地監管松弛、整改消極、執法“躺平”的重要誘因。
記者查閱資料,10棟商業綜合體于2018年9月完成消防驗收并正式交付。此后石橋集團單方面確定商業體自主經營模式,自行引入業態、組織改造。
雙方《商業物業經營權移交協議書》明確約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行政部門審批,不得改動建筑結構、破壞整體物業布局。現實中,產權方主導的無批改造、公共空間侵占完全違反協議約定與建設管理規定,而屬地街道長期監管缺位、整改失位,致使違建積弊沉淀、矛盾逐年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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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被順豐快遞站點占用。 受訪者提供
定責清晰基層執法遇到阻遏
針對該案“認定明確、執行停滯”的八年僵局,業內法律人士從權責邊界、履職瑕疵、維權路徑作出專業解析。
北京市國樂律師事務所趙磊律師認為,本案違法事實清楚、法律定性明確,企業違法侵權、基層行政履職缺位雙重問題并存。
在企業主體層面,石橋集團及入駐商戶未經審批擅自改造建筑結構、封堵消防通道、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經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及國家建筑防火強制性規范,屬法定違建,應當依法拆除、恢復原狀、消除安全隱患。
在行政執法層面,屬地存在明確行政不作為。江岸區城管局2022年出具的限期拆除文書具備法定效力,塔子湖街道作為屬地查違、整改落實主體,負有法定執行義務。街道僅憑單方口頭定性,以“內部裝修”規避執法履職,以表面整改應付上級督辦、虛報整改結果,屬于典型履職不到位、執法不落地。
趙磊建議,業主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就街道行政不作為依法復議、訴訟,倒逼法定職責落地;同時可基于物權受損事實,對涉事企業及侵占公共空間商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此外,其特別警示,消防通道屬法定生命通道,長期封堵留存重大安全風險。一旦引發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相關違建責任人員、監管失職人員,或將觸及消防責任事故罪、玩忽職守罪,面臨刑事追責。
自2018年違建滋生至2026年隱患依舊,八年間,規劃部門認定為違建、區級政府公開整改承諾、城管部門剛性執法文書層層疊加,整改依據充分、責任鏈條清晰。
但所有制度約束與行政指令,最終卡在基層執行末梢。一份無公示、無依據的“內部裝修”口頭定性,成為規避拆違、懸置整改的擋箭牌,讓法定文書空轉、公開承諾落空、安全整改流于形式。
一棟居民樓下長期失守的消防通道,折射出基層治理認定易、執行難、督辦軟、落地弱的現實執法梗阻。武漢石橋花園八年拆違懸而未決,既是一處久拖未決的民生隱患,更是對基層治理效能與執法公信力的深刻拷問。
本報記者將持續跟進該項目違建清零及隱患整改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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