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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教育局公布了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
招生辦法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
招生辦法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
轉學辦法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
轉學辦法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
招生辦法
根據《東海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我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招生辦法,現予以公布。
一、招生條件
(一)縣實驗中學、朱自清中學
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相關學校施教區內有戶籍(必須為同戶口簿)和房產,且戶口遷入時間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簽發時間均為2026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動產權證,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
(二)縣初級中學
1.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相關學校施教區內有戶籍(必須為同戶口簿)或房產,且戶口遷入時間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簽發時間均為2026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動產權證,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
2.縣實驗中學施教區內戶籍和房產只具備其中之一的。
(三)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
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相關學校施教區內有戶籍(必須為同戶口簿)或房產,且戶口遷入時間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簽發時間均為2026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動產權證,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
(四)培仁學校
1.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相關學校施教區內有戶籍(必須為同戶口簿)或房產,且戶口遷入時間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簽發時間均為2026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動產權證,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
2.朱自清中學施教區內戶籍和房產只具備其中之一的。
3.在縣城公辦小學就讀,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均為非縣城戶口且在縣城無產權房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五)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1.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公安部門簽發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證、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可去培仁學校或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申請報名入學。
2.為照顧本縣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務工人員在縣城有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可去培仁學校或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申請報名入學。
3.以上有效證件取得截止時間:2026年6月30日。
二、招生對象
2026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施教區劃分
依據招生學校及其招生規模,以道路、河流、橋梁、湖泊等自然物為界線,就近劃分施教區,使用《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施教區示意圖》(圖附后)。
(一)縣實驗中學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東的牛山街道區域。
2.牛山路以東、海陵路以北、迎賓大道以西、富華路以南區域,為本校和朱自清中學的“雙學區”。
(二)朱自清中學
1.幸福路以東、富華路以北、迎賓大道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區域,迎賓大道以東、海陵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區域。
2.牛山路以東、海陵路以北、迎賓大道以西、富華路以南區域,為本校和縣實驗中學的“雙學區”。
3.西雙湖以東、富華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區域,復興路以東、晶都大道以北、振興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區域,為本校與培仁學校的“雙學區”。
4.振興路以東、晶都大道以北、迎賓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區域內現有小區(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麗景、華納·綠城、魅力晶都現代城、濱河城、香江麗景、晟輝·香堤國際、錦程佳園、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國際公館、康泰學府、港利·錦繡江南、濱河花園、上熙名苑小區、香堤天悅、碧桂園翡翠公館、中易悅府、康泰美苑)和貫莊村,為本校與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的“雙學區”。
(三)縣初級中學
1.富華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區域。
2.幸福路以東、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西、富華路以南區域。
(四)培仁學校
1.晶都大道以北、復興路以西、石安河以南以西的牛山街道區域,復興路以東、府苑路以北、振興路以西、石安河以南區域,振興路以西、富國路以南、石安河以北以東區域。
2.西雙湖以東、富華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區域,復興路以東、晶都大道以北、振興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區域,為本校與朱自清中學的“雙學區”。
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東村、望西村、苗圃場、聚龍名苑、萬盛康泰公館、美麟·大公館北區、晶城壹號院、碧桂園·玖璽臺、東海府、香江柒號院、和樾府為本校與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的“雙學區”。
4.在縣城公辦小學就讀,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均為非縣城戶口且在縣城無產權房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5.符合條件的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五)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
1.石安河以東、富國路以北、振興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區域,珺庭小區、港利·錦繡雅苑。
2.振興路以東、晶都大道以北、迎賓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區域內現有小區(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麗景、華納·綠城、魅力晶都現代城、濱河城、香江麗景、晟輝·香堤國際、錦程佳園、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國際公館、康泰學府、港利·錦繡江南、濱河花園、上熙名苑小區、香堤天悅、碧桂園翡翠公館、中易悅府、康泰美苑)和貫莊村,為本校與朱自清中學的“雙學區”。
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東村、望西村、苗圃場、聚龍名苑、萬盛康泰公館、美麟·大公館北區、晶城壹號院、碧桂園·玖璽臺、東海府、香江柒號院、和樾府為本校與培仁學校的“雙學區”。
4.石榴街道西榴村、浦西村,為本校與石榴初級中學的“雙學區”。
5.開發區小學畢業的丁莊村畢業生可選擇本校或石榴初級中學;開發區小學畢業的范埠村畢業生可選擇本校或駝峰中學。
6.符合條件的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戶籍適齡學生網上招生程序
1.7月2日—7日,常住戶籍適齡學生網上注冊登記(民辦學校同步在網上登記),同時各學校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和確認。不能在網上登記報名的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到相關學校現場報名登記。
2.7月8日—11日,網上登記報名成功的家長,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到學校進行審核確認;報名數超計劃的民辦校,組織電腦派位并公示結果。
3.7月12日—24日,縣教育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4.7月25日,公示新生錄取名單。
5.7月26日,各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監管平臺上有關政策、信息和數據的報送。
7.8月26日—30日,學校組織新生入學報到,并開展陽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縣教育局審核。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招生程序
1.7月2日—7日,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以到培仁學校或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現場報名登記。申請報名時,需攜帶居住證、戶口本、住房租房契約、用工合同及社保憑證(或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原件和復印件;縣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到可以到培仁學校或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現場報名登記。申請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住房租房契約、用工合同及社保憑證(或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原件和復印件。
2.7月8日—11日學校審核、確認。
3.7月12日—24日,縣教育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4.7月25日—26日公示預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紀律
1.各校要嚴格執行上述招生辦法,嚴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跨范圍招生,嚴禁接收借讀生。
2.縣教育局將組成招生工作督查組,嚴格督查各校招生紀律執行情況,調查、問責、處理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學校或相關責任人,確保招生過程規范有序。
3.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招生過程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正。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縣實驗中學 87213706
朱自清中學 87165977
縣初級中學 87224868
培仁學校 87001330
東海新教育學校初中部 17715650005
縣教育局監督電話:87800783
東海縣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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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
招生辦法
根據《東海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招生辦法,現予以公布。
一、施教區劃分
依據招生學校地理位置和招生規模,以道路、河流、橋梁等自然物為界,就近劃分施教區。城區部分學校實行“雙學區”和“多校劃片”。和平路實驗小學今年計劃招生580人,繼續實行符合條件兒童自愿報名。如果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則采用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具體見《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示意圖》(圖附后)。
(一)振興路實驗小學
1.東至幸福路,西至振興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東至牛山路,西至石安河,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國路;東至健康路,西至石安河,南至富國路,北至渠南路;東至健康路、西至幸福路、南至渠南路、北至富強路。
2.東至幸福路,西至湖東路,南至富華路,北至晶都大道;東至振興路,西至復興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劃為振興路實驗小學與西雙湖小學雙學區。
3.東至振興路,西至復興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濱河南路;東至復興路,西至中華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濱河南路,劃為振興路實驗小學與晶城實驗小學雙學區(含東海府小區)。
(二)西雙湖小學
1.東至干休巷,西至湖東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華路;東至湖濱路,西至湖東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
2.東至幸福路,西至湖東路,南至富華路,北至晶都大道;東至振興路,西至復興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劃為西雙湖小學與振興路實驗小學雙學區。
3.東至振興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華路;東至幸福路,西至振興路,南至富華路,北至晶都大道;東至自清路,西至振興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帶河,劃為西雙湖小學與幸福路小學雙學區。
(三)濱河實驗小學
1.東至迎賓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東至花園路,西至牛山路,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國路。
2.東至花園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劃為濱河實驗小學與花園路實驗小學雙學區。
(四)花園路實驗小學
1.東至迎賓大道,西至花園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東至迎賓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富華路,北至北辰路;東至迎賓大道,西至新民巷,南至海陵路,北至富華路。
2.東至花園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劃為花園路實驗小學與濱河實驗小學雙學區。
(五)德惠實驗小學
東至緯三路,西至小徐海運河,南至牛房路(245省道),北至張莊路。
(六)和平路小學
1.東至明珠路,西至牛山路,南至鐵路,北至海陵路。
2.東至小區外規劃路,西至果園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劃為和平路小學學區。
3.東至石安河,西至明珠路,南至和安路,北至211國道,劃為和平路小學學區。
4.東至果園路,西至站東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劃為和平路小學與牛山街道城南小學雙學區;東至站東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劃為和平路小學與徐海路小學雙學區。
5.東至站前廣場,西至站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經緯路,劃為和平路小學與徐海路小學雙學區。
(七)開發區實驗小學
東至石安河,西至迎賓大道,南至311國道,北至石安河(含紅星·美凱龍小區、牡丹園8號小區)。
(八)牛山小學
東至牛山路,西至振興路,南至鋼鐵路,北至利民西路;東至牛山路,西至玻東巷,南至鐵路,北至鋼鐵路;東至玻東巷,西至峰景小區項目西至紅線,南至站前街,北至鋼鐵路。
(九)徐海路小學
1.東至山西路,北至鐵路的牛山街道范圍。
2.東至站東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劃為徐海路小學與和平路小學雙學區。
3.東至站前廣場,西至站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經緯路,劃為和平路小學與徐海路小學雙學區。
(十)海陵路小學
東至幸福路,西至自清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帶河;東至牛山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利民東路,北至富華路;東至新民巷,西至牛山路,南至海陵路,北至富華路。
(十一)幸福路小學
1.東至幸福路,西至振興路,南至玉帶河,北至富華路。
2.東至振興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華路;東至幸福路,西至振興路,南至富華路,北至晶都大道;東至自清路,西至振興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帶河,劃為幸福路小學和西雙湖小學雙學區。
(十二)晶城實驗小學
1.東至振興路,西至中華路,南至濱河南路,北至石安河;東至中華路,南至晶都大道的牛山街道范圍。
2.東至振興路,西至復興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濱河南路;東至復興路,西至中華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濱河南路,劃為晶城實驗小學與振興路實驗小學雙學區(含東海府小區)。
(十三)東海新教育學校小學部
1.東至幸福路,西至石安河,南至渠南路,北至學苑路。
2.西榴村、浦西村劃為東海新教育學校小學部與石榴街道中心小學雙學區。
3.河西村劃為東海新教育學校小學部與晶城實驗小學雙學區。
(十四)牛山街道中心小學
東至振興路——峰景小區項目西至紅線,西至湖東路,南至鐵路,北至和平西路;東至振興路,西至湖濱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
(十五)牛山街道城南小學
1.西至山西路,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圍;東至明珠路,西至果園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西至明珠路,北至光源路,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圍。
2.東至果園路,西至站東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鐵路,劃為牛山街道城南小學與和平路小學雙學區。
(十六)繼續實施城區部分學校“多校劃片”
振興路實驗小學、花園路實驗小學、濱河實驗小學和西雙湖小學施教區的適齡兒童,如果適齡兒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只有本施教區內的房產證,或者只有本施教區的常住戶口,西雙湖小學的適齡兒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學入學,振興路實驗小學的適齡兒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學或晶城實驗小學入學,花園路實驗小學和濱河實驗小學的適齡兒童安排到海陵路小學或幸福路小學入學。
二、招生對象
縣城區年滿6周歲的兒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條件
(一)常住戶籍適齡兒童招生條件
1.縣實驗小學、西雙湖小學
(1)和平路實驗小學
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牛山街道原所轄的23個社區:晶城社區、濱河社區、杏林社區、科苑社區、花園社區、海陵社區、外貿巷社區、北辰社區、玉帶河社區、湖畔社區、利民社區、西雙湖社區、幸福社區、和平社區、富華社區、康園社區、果園社區、鋼鐵社區、牛山社區、振興社區、興業社區、站南社區、徐海社區的常住戶口,戶口遷入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并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牛山街道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2)振興路實驗小學、花園路實驗小學、濱河實驗小學、西雙湖小學
適齡兒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本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2.城區其他小學
(1)適齡兒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在相應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
(2)適齡兒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在相應施教區內的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招生條件
1.按照《東海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中關于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條件要求,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2026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門簽發的正式有效居住證、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可到開發區實驗小學、晶城實驗小學或徐海路小學申請登記。
2.為照顧本縣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務工人員在縣城有2026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可到晶城實驗小學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學申請登記。符合牛山街道中心小學條件的,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學就近安排到除中心小學本部以外的所轄學校。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戶籍適齡兒童招生程序
1. 和平路實驗小學
(1)7月1日—2日,適齡兒童監護人持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和平路實驗小學現場登記。
(2)7月3日—4日上午,學校、教育局審核證件材料。
(3)7月4日下午,公示初審名單。
(4)7月5日上午,若符合條件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則進行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名單。
(5)7月5日下午,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監管平臺上有關政策、信息和數據的報送。
(7)8月26日—30日,學校組織新生入學報到,并開展陽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縣教育局審核。
2.縣城其他公辦小學
(1)7月1日—6日,常住戶籍適齡學生網上注冊登記(含選報民辦學校),不能網上注冊登記的家長,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到學校現場報名。
(2)7月7—11日,學校審核,網上注冊登記成功的家長,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到學校進行審核確認;報名數超計劃的民辦校,組織電腦派位并公示結果。
(3)7月12—24日,教育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4)7月25日,公示新生錄取名單。
(5)7月26日,各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監管平臺上有關政策、信息和數據的報送。
(7)8月26日—30日,學校組織新生入學報到,并開展陽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縣教育局審核。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招生程序
1. 7月6日—8日,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到開發區實驗小學、晶城實驗小學或徐海路小學現場報名登記。申請報名時,須攜帶戶口簿、居住證、房屋租賃契約、用工合同及社保憑證(或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稅票等)原件和復印件;縣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到晶城實驗小學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學現場報名登記。申請報名時,須攜帶戶口簿、房屋租賃契約、用工合同及社保憑證(或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稅票等)原件和復印件。
2.7月9日—11日學校審核、確認。
3.7月12日—24日,教育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4.7月25日—26日公示預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紀律
1.各校要嚴格執行上述招生辦法,嚴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跨范圍招生,嚴禁接收借讀生。
2.縣教育局將組成招生工作督查組,嚴格督查各校招生紀律執行情況,調查、問責、處理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學校或相關責任人,確保招生過程規范有序。
3.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招生過程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正。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和平路實驗小學15950791700
濱河實驗小學13675213386
花園路實驗小學19051801219
振興路實驗小學13815646461
德惠實驗小學15061340065
西雙湖小學80196935
和平路小學87170931
牛山小學87058105
徐海路小學87286610
幸福路小學15751227888
晶城實驗小學87265561
海陵路小學80301828
開發區實驗小學87218058
牛山街道中心小學87213886
縣特教學校87027916
東海新教育學校小學部18936648448
縣教育局監督電話:87800782
東海縣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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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
轉學辦法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23〕1號)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初中轉學辦法,現予以公布。
一、轉學條件
1.轉學需經過原學校同意,符合條件的,原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確認,一式兩份,一份原學校留存,一份交于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到轉入學校報名登記。
2.縣內、縣外學籍學生回戶籍所在鄉鎮學校的,需要提供戶籍證明;鄉鎮初中學生轉學到縣城公辦初中學校,須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3.縣外就讀的學生回縣城公辦初中學校的,須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4.民辦學校因家庭原因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學生,戶籍所在地學校予以接收。
5.縣城公辦初中學校間不相互轉學。
二、轉學時間及報名方式
7月7日前,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原學校申請,經過原學校同意,符合條件的,原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確認。
7月8日—11日,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轉學申請表和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入學校現場報名登記,轉入學校匯總材料,并將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教育局審核。
東海縣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東海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
轉學辦法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23〕1號)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2026年縣城區公辦小學轉學辦法,現予以公布。
一、轉學條件
(一)轉學需經過原學校同意,符合條件的,原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確認,一式兩份,一份原學校留存,一份交于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到轉入學校報名登記。
(二)常住戶籍兒童轉學條件
1.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和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常住戶口和房產證要相一致。
2.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2026年6月30日前簽發的學校施教區內的常住戶口或房產證(如是不動產權證,監護人及入學對象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且長期實際居住),可申請轉入晶城實驗小學。
(三)流動人口子女轉學條件
1.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2026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門簽發的正式有效居住證、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
2.縣內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2026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
二、常住戶籍學生轉入學校
原則上到戶籍所在施教區的學校申請轉學。如果擬轉入學校學位已滿,必須服從調配到其它學額未滿的學校。
說明:縣城區公辦小學間不相互轉學。
三、流動人口子女轉入學校
(一)非東海籍符合轉學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轉入學校為:開發區實驗小學、晶城實驗小學或徐海路小學,由家長自愿選擇。
(二)東海籍符合轉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轉入學校為:晶城實驗小學、牛山街道中心小學本部以外的所轄學校,由家長自愿選擇。
四、辦理轉學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房產證;
(二)外省轉入的學生須提供原學校出具的帶有全國學籍號的學籍材料;
(三)縣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須同時提供:
2026年6月30日前由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居住證、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
(四)縣內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須同時提供:
2026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和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以及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保憑證(或有正在營業的實體店面且店照相符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
五、轉學時間及報名方式
7月7日前,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原學校申請,經過原學校同意,符合條件的,原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確認。
7月8日—11日,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轉學申請表和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入學校現場報名登記,轉入學校匯總材料,并將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教育局審核。
東海縣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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