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日報
近日,家住杭州錢塘區的霍某某被警方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就在這天夜里,她竟然從居住的14樓窗口,把家里垃圾直接往樓下丟,讓鄰居們憤怒不已。
她給出的理由,更讓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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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個快遞泡沫箱
里面還有冰袋
“你們快來看看,太過分了!樓上不知道誰扔下來一堆東西!”
6月11日晚上8點半不到,錢塘區前進派出所接到某小區居民報警稱,小區有人高空拋物,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民警火速到場。幾位小區居民圍在單元樓門口,說這堆東西一直沒人來“認領”。
“還好這個點樓下沒人,不然真出大事情了!”一位居民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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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蹲下來一看,草坪上是一堆快遞袋盒泡沫箱,還有六包冰袋,應該是拆開了什么生鮮快遞。再一摸冰袋,還是涼的,應該剛融化沒多久。
更重要的細節是,快遞袋上的信息似乎被撕掉了,因此看不出主人的具體住址。
這個情況,讓民警眉頭緊皺。他仔細觀察可能丟垃圾的戶型,迅速展開調查工作。幾位警員在現場走訪許久,一戶一戶排除可能性,最終鎖定了高空拋物者霍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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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鎖定
“嫌家里垃圾多,懶得下樓”
隨后,民警上門依法將霍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43歲的霍某某是外來務工人員,和丈夫一起居住在該樓棟的14樓。面對警方的調查,霍某某如實供述了當天高空拋物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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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就是昏了頭,不知道怎么了,就往下扔東西。”霍某某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
“不知道怎么了”是什么意思?民警追問。
霍某某低下頭,回答說:“家里垃圾有點多,我忙了一天,懶得下樓,所以一時沖動就把垃圾從陽臺窗戶丟下去了。我想想,泡沫箱也不重,別人不會知道的。”
民警告知,萬幸此次拋物未造成人員傷亡。所謂的一時沖動,并不能成為違法的借口。“沒砸到人”也不能免除法律責任。
目前,霍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新增高空拋物相關規定。此外,若高空拋物致人受傷、財物損毀嚴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 李維和 通訊員 伊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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