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宋寒 王廷琦 張文哲
戴口罩、帽子刻意遮擋樣貌,流竄多地技術開鎖入室盜竊,得手后迅速銷贓、藏匿贓款——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到案后一度心存僥幸,甚至在審查起訴環節惡意翻供。然而,就在提起公訴前,他卻自愿認罪認罰并全額退賠9萬元。是什么讓這個反復無常的竊賊最終下定決心?6月23日,襄陽市樊城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今年1月,孫某某流竄至襄陽、十堰等地,使用技術開鎖手段入室盜竊。在襄陽某小區,他盜走現金2.2萬元及多件黃金飾品;在十堰作案時,因戶主突然返家,孫某某慌忙棄贓逃竄。全程佩戴口罩、帽子刻意規避監控,辦案初期難以辨識其面部特征,取證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公安機關初步偵查后,僅從孫某某隨身物品中查獲3張冠字號與被害人被盜現金相吻合的人民幣,直接鎖定犯罪的證據較為單薄。為徹底查清贓款去向,檢察官引導偵查機關將核查重點放在錢款流轉軌跡上。偵查人員調取了孫某某在西安某銀行的存款流水及人民幣冠字號記錄,經過交叉比對,與涉案錢款相匹配的紙幣數量從最初的3張逐步增加至23張。客觀物證印證主觀供述,零散線索串聯成完整證據鏈。今年2月14日,樊城區檢察院依法對孫某某批準逮捕。
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孫某某突然翻供,謊稱盜竊現金僅有8000余元,妄圖減輕刑罰。檢察官調取首次訊問同步錄音錄像,確認其最初供述真實連貫,翻供并無依據。
面對心存僥幸的孫某某,檢察官本著教育挽救的原則,耐心為其拆解量刑標準——將一檔檔刑期、一項項政策、一條條后果逐一羅列,讓孫某某徹底看清不同選擇對應的法律代價。最終,孫某某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將9萬元涉案款項全額退賠給被害人。
“本以為被盜錢款難以追回,沒想到一分不少全部拿回。”拿到失而復得的錢款,被害人連連感慨。2026年6月,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承辦檢察官表示:“該案的妥善辦結,既依法懲治了犯罪,又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損失,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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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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