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首席記者 舒隆煥
繼河南南陽市“渝見小面”夫妻店遭連鎖餐廳遇見小面起訴商標侵權風波后,平頂山市橘子賓館又被知名連鎖品牌桔子酒店起訴涉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品牌方要求賓館變更店名并索賠10萬元。
橘子賓館經營者馮麗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該賓館已經營近9年,主打平價住宿,客群、定價、裝修風格均與中高端連鎖桔子酒店差異顯著,她認為自身并無攀附惡意,不構成侵權,因此拒絕和解、積極應訴。
記者調查發現,市面上名稱近似的門店經營心態截然不同。多家名為 “橘子賓館” 的門店中,有的主動與 “桔子” 品牌劃清界限,有的卻刻意攀附品牌商譽,存在 “搭便車” 的投機心態。
![]()
馮麗經營的橘子賓館(極目新聞記者舒隆煥 攝)
桔子酒店公司多起商標維權、反不正當競爭訴訟均獲得法院的司法支持。其中一位敗訴當事人表示,在賠償2.5萬元后,自己新開酒店直接選用兒子名字中的兩個字命名,以此規避再次撞名侵權的風險。
法律人士表示,類似事件接連發生,再度引發輿論對大企業維權尺度與小微商戶生存邊界的熱議。同時,相關案件也為市場各方帶來多重啟示,為各類市場主體敲響了知識產權合規經營的警鐘。
橘子賓館遭桔子酒店起訴
2017年,馮麗的公公鄭志出資20余萬元新開了一家賓館,同年8月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核定名稱為平頂山市新城區橘子賓館(簡稱“橘子賓館”),經營范圍為住宿服務。
橘子賓館位于平頂山市新城區龍翔大道,背靠安置小區,對面是一所高校,距離平頂山市中心約10公里。自2017年開業至今年年初,馮麗與丈夫一邊照料家中老小,一邊經營賓館,雖然辛苦,但日子安穩平淡。
平靜的經營狀態在今年6月14日被徹底打破。當日,馮麗收到三份法院傳票。橘子賓館、鄭志、馮麗三方被列為被告,遭桔子酒店管理(中國)有限公司(簡稱“桔子酒店公司”)起訴,理由是商標侵權及存在不正當競爭。
公開信息顯示,桔子酒店公司隸屬華住酒店集團,于2009年申請注冊“桔子酒店”“桔子水晶酒店”商標,2012年申請注冊“桔子酒店·精選”商標,后續又分別于2021年、2023年申請注冊“橘子酒店”“橘子”兩個商標。這5個商標均核定使用于餐飲住宿類。
![]()
法院傳票(極目新聞記者舒隆煥 攝)
6月25日,該案將在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開庭審理。民事起訴書顯示,桔子酒店公司稱,其有“桔子”系列商標專用權,“桔子”酒店品牌具有較高知名度與美譽度。被告經營的橘子賓館擅自使用帶有“橘子”字樣標識,侵權標識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在整體外觀構成、呼叫及含義上高度近似,極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和誤認。被告主觀上具有利用及攀附“桔子”系列商標知名度、影響力的故意。橘子賓館從2017年開業至今,造成該公司經濟損失500多萬元。
桔子酒店公司訴請法院判令橘子賓館將網絡平臺、門頭及店內所有“橘子”標識進行刪除和變更,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名稱,不得再使用與“桔子”相同或相近的文字、標識;判令被告方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6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實地走訪了橘子賓館。鄭志稱,近幾年賓館生意起伏不定。今年年初,兒子外出從事物流工作,便由他協助兒媳馮麗打理賓館事務。自收到法院傳票后,馮麗終日憂心忡忡,四處搜集整理證據材料,準備應訴事宜,“我們開的是一家小賓館,突然被全國連鎖大品牌酒店起訴,完全不知所措。”
記者看到,橘子賓館門頭簡約,僅標注四字店名及聯系電話,無專屬圖形LOGO、英文標識等配套元素。賓館大堂裝修簡約、空間狹小局促。店內共計18間客房,硬件設施雖較為樸素,但整體干凈整潔,各類物品均未出現桔子酒店公司的品牌專屬元素。
不過,記者發現,店內部分枕巾、床品、毛巾上繡有“橘子賓館”“橘子酒店”字樣。馮麗解釋,賓館自開業以來,先后分三批采購布草用品。帶有字樣的布草均為早年網購所得,其中“橘子酒店”字樣,可能是網購下單或商家制作時出現失誤導致,賓館從未以“橘子酒店”名義對外宣傳、招攬客源。另一批布草,無任何文字標識。
![]()
橘子賓館布草用品(極目新聞記者舒隆煥 攝)
橘子賓館經營者堅稱未侵權
據馮麗回憶,2017年她申辦營業執照時,準備了十余個賓館名稱。因所有備選店名均存在重名或不規范之處,無法通過審核,她臨時想到自家孩子愛吃橘子,便在登記表上填了“橘子賓館”。最終,該名稱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的核定。
馮麗坦言,遭起訴純屬“禍從天降”。她認為自家賓館不存在商標侵權、亦無不正當競爭行為,反而是桔子酒店公司借機“碰瓷”。
其一,兩個店名差異顯著,僅有“子”字相同、“ju zi”讀音相近;雙方的品牌LOGO字體字形、整體視覺形象、主色調完全不同,店內裝修、硬件設施風格也截然不同。
其二,二者市場定位、消費檔次、房價水平、目標客群等均不重合。橘子賓館主打經濟型,定價實惠,店內16間常規客房房價多在50元至100元;另有帶麻將機的兩套套房,定價百元以上,且預訂頻次較低。
其三,賓館主要客群為高校學生、建筑及裝修務工人員、安置小區居民及親友、短途零散住宿顧客,而桔子酒店定位中高端,房價普遍在兩三百元及以上,主要服務會員客戶、商務人士及外地游客。
馮麗表示,從平頂山本地市場來看,橘子賓館2017年已開業,而同城的桔子酒店2024年才入駐營業。無論是線下到店預訂,還是線上平臺訂房,消費者均可清晰區分二者業態,能明確分辨橘子賓館為小型普通賓館、桔子酒店為連鎖品牌大酒店,不會產生認知混淆或消費誤認。從全國市場來看,個體經營的橘子賓館與品牌化運營的桔子酒店公司體量懸殊,完全不屬于同一層級,“我們做的是小本生意,根本沒有必要攀附對方的品牌。”
馮麗還發現,全國范圍內有大量以“橘子”“桔子”命名的賓館、酒店,大多為個體小微經營主體,都是小本生意。她直言,若按照桔子酒店公司的維權邏輯,國內眾多同類小微住宿主體都可能被起訴索賠,“品牌大公司如此維權,我們這些小賓館、小微企業根本沒有生存空間。”
馮麗算了一筆賬,若本案自己最終敗訴,不僅要向對方支付賠償金,還需整改經營主體:更換賓館名稱、門頭和所有配套物料,同時更新營業執照、入住登記系統等相關證照及系統設備。除賠償金外,僅整改物料、設備、證照、系統的費用就需數萬元,這筆額外損失無處賠付。
![]()
馮麗在整理房間(極目新聞記者舒隆煥 攝)
針對桔子酒店公司主張的500余萬元經濟損失,馮麗認為純屬無稽之談、毫無依據。她表示,對方以250元平均房價核算損失,與橘子賓館實際經營狀況嚴重不符,自家賓館實際平均房價不足100元,營收規模很低,不可能對其造成巨額損失。
突如其來的訴訟,讓馮麗最初慌亂無措。在了解到“渝見小面”夫妻店的同類處理糾紛經歷后,她將橘子賓館的遭遇發布至社交平臺,希望引起關注。部分網友建議她協商和解、破財消災;也有網友鼓勵她,只要賓館證照齊全、合法經營,不怕被起訴。
幾天前,桔子酒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聯系馮麗,表達了可協商調解的意愿。馮麗透露,對方撤訴的條件為:橘子賓館更換店名、門頭和內部裝修,并支付10萬元賠償款。她認為該調解方案毫無誠意,當即拒絕,并明確表示會積極應訴,“我尊重司法程序,也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
6月22日,記者走訪平頂山市桔子酒店了解到,該門店當日最低門市價為309元。酒店工作人員表示,同城的橘子賓館與該酒店無任何關聯,二者在檔次、客群、價格、管理、裝修風格等方面差異懸殊,消費者通常不會混淆,平臺會員更易精準預訂入住。談及同名近似的橘子賓館是否會對本店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工作人員表示不便評判。
截至發稿,記者多次撥打桔子酒店公司公開電話,無人接聽;該公司委托代理人告知,原告方會就此事回應;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華住酒店集團客服咨詢相關情況,對方承諾專人回復。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相關答復。
桔子酒店曾多次勝訴
6月22日,極目新聞記者隨機致電另外兩家名為“橘子賓館”的門店,兩家經營者態度截然不同:一家主動與“桔子”品牌劃清界限,另一家卻刻意攀附該品牌商譽。
河南某市橘子賓館經營者表示,自家賓館定位經濟型,房價區間50元至90元,與桔子酒店公司沒有任何關聯。該賓館已開業10多年,從未遭遇任何品牌方維權追責,“我們店證照齊全,不用顧慮。”
![]()
橘子賓館房間(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攝)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聯系到東部地區一家2025年開業的橘子賓館。該賓館同樣定位經濟型,平臺顯示房價80元左右。當記者詢問該賓館是否與桔子酒店公司有關聯時,店主含糊回應雙方“差不多”,刻意誤導消費者。待記者表明身份后,對方稱自家門店和該公司毫無關聯,持有正規營業執照。記者向其講述馮麗的侵權官司經歷后,店主雖坦言擔心日后自己也卷入同類訴訟,卻依舊反復強調門店證照齊全。
記者梳理發現,桔子酒店公司此前多起商標維權、反不正當競爭訴訟均獲得法院司法支持。
在寧夏靈武法院審理的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被告經營酒店期間,在門店入口玻璃門、大廳墻面顯著標注“OrangeHotel”,同時在線上平臺網店名稱使用“橘子酒店”字樣。法院審理認為,“桔子”與“橘子”字形雖有差異,但讀音、指代完全一致,二者構成商標實質性近似,被告行為已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該案最終以調解結案,被告向桔子酒店公司賠償。
此前,山東青島一家公司對外以“桔子某某度假公寓”名義宣傳經營,被桔子酒店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5萬元。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擅自使用近似標識,既侵害桔子酒店商標專用權,又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被告賠償6萬元。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西安灞橋區也曾發生同類商標侵權訴訟。6月22日,當事人楊旺向記者回憶,其早年經營一家名為“桔子快捷酒店”的門店,且持有合規營業執照,仍被桔子酒店公司起訴。灞橋區法院審理查明,楊旺在門店招牌、玻璃門窗、店內裝飾及線上店鋪名稱中,突出使用“桔子”“桔子快捷酒店”標識,存在攀附涉案品牌知名度、美譽度的主觀意圖,同時侵犯對方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一審判決楊旺賠償2.5萬元。楊旺上訴后,西安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時至今日,楊旺仍無法理解法院認定的“攀附品牌知名度”相關評判。他透露,該案原告最初索賠10萬元,最終法院酌定賠償2.5萬元。案件了結后,他的新酒店直接選用兒子名字中的兩個字定名,并變更證照信息。為拆除、更換店內所有帶有“桔子”字樣的裝飾物料、替換全套酒店布草,他又花費約3萬元。
![]()
楊旺曾經的酒店(受訪者供圖)
楊旺疑惑的是,自己的酒店名稱當初經市場監管部門核準登記,為何還會被認定存在侵權違法行為?在他看來,連鎖品牌大企業應對小微經營者多一份包容,可先通過市場監管部門協調溝通,引導小微企業主動變更工商登記與門店招牌,直接訴訟索賠對個體經營者沖擊極大,“判決下達后我只能依法履行,一旦拒不執行,不僅后續經營會受限。”
大企業維權的尺度在哪?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學知分析,結合司法實踐來看,法院大概率會認定馮麗一方構成商標侵權。但馮麗僅在自有賓館的注冊地址范圍內使用“橘子賓館”字樣,其賓館經營規模、品牌影響力與桔子酒店公司懸殊,且不存在主觀攀附他人商譽的惡意,因此法院認定其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依據可能不足。綜合全案情形,法院或將不予支持原告的賠償訴求。
這類看似案情簡單的商標侵權糾紛接連發生,再度引發輿論對大企業維權尺度與小微商戶生存邊界的熱議。同時,相關案件也為各方帶來多重啟示,為各類市場主體敲響了知識產權合規的警鐘。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金作鵬表示,此類案件的核心是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字號權的權利沖突,屬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典型糾紛,背后反映出兩項權利效力層級不同、相關制度銜接存在漏洞的問題。
從權利屬性來看,商標專用權由《商標法》賦予,是在全國范圍內生效的排他性專有權利,保護范圍覆蓋全國同類別商品與服務;而個體工商戶字號登記僅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形式審查,不會對在先商標權開展實質性沖突檢索,權利效力也僅限于登記所屬行政區劃。兩類權利的保護范圍天然失衡,是該類糾紛頻發的制度根源。
![]()
桔子酒店(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攝)
從行業治理角度而言,糾紛高發也凸顯出基層市場主體普遍存在知識產權合規短板。眾多小微經營者將“工商登記審核通過”等同于“合法使用”,并未意識到字號對外公開使用的行為仍可能構成民事侵權。
該類爭議的深層矛盾,在于知識產權法定保護規則、小微企業生存需求與大眾樸素公平認知三者之間的認知錯位。處理此類糾紛,既要恪守商標權的法定保護范圍,也不能忽視小微經營者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薄弱的現實,需多方協同施策,兼顧知識產權權利保護與中小經營者的生存發展空間,實現各方利益平衡。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指出,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出現多起知識產權濫用行為,該類行為明顯違背立法初衷,司法層面已對此作出否定性法律評價。值得注意的是,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與保護權利人合法知識產權并不沖突。從宏觀層面來看,約束權利濫用行為,本質上是對知識產權制度的維護與正向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講師郝明英表示,商標制度的核心價值,在于激勵市場主體投入資金與時間培育商譽,依托商標的識別功能,幫助消費者將商品、服務與經營主體精準對應。但知識產權并非壟斷權利,法律已清晰劃定權利行使邊界:一方面明確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另一方面列明多種不構成商標侵權的例外情形。
當前相關糾紛集中爆發,一大核心原因在于大型企業與小微商戶存在天然的資源差距。連鎖品牌配備專業法務團隊、擁有標準化取證流程,可批量開展維權訴訟。而小微經營者大多法律意識薄弱,經營門店僅用于維持基本生計。公眾輿論普遍同情小微從業者,根源在于部分批量維權行為觸碰了大眾認知中的公平底線。
知識產權制度并非僅服務于大型企業的商業創新,在法律適用層面應當剛柔并濟:對惡意仿冒、刻意侵權的行為從嚴追責,對善意合規經營、在先經營的小微商戶適度包容。堅守“保護創新、兼顧民生”的雙重準則,方能讓知識產權制度持續賦能,營造良性有序的市場環境。
(文中鄭志、馮麗、楊旺為化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