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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樹灣煤礦全貌
2026年3月18日,陜西省榆林市生態環境局開出一張142.32925萬元的環保罰單(陜K環罰〔2026〕26號),對榆神煤炭榆樹灣煤礦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據悉,該事件因涉及“未批先建、先投產后補環評”等問題,引發大眾關注。5月7日,《法治周末》以《環評手續缺失照常生產,監管失守為哪般》為題予以報道。5月18日,榆林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以下簡稱“榆林環境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回復。
1800萬噸擴產未批先產
榆林環境執法支隊的回復再次確認了該企業存在未批先生產的違法事實:2023年9月13日,經省發改委批復,榆樹灣煤礦產能由1200萬噸/年核增至1800萬噸/年,增幅達50%,遠超“產能提升30%需重新報批環評”的法定標準。該礦在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建成并投入生產。
回復中給出的數據顯示:2024年原煤產量1500.59萬噸;2025年原煤產量1503.30萬噸,連續兩年按遠超原批復規模生產,直至2025年3月才啟動環評編制合同,形成邊生產、邊等待、邊補手續的狀態。
其實,早在2022年該礦鐵路專線新增裝車站項目曾因未批先建被罰48.4萬元,企業繳納罰款后補辦手續完成整改,但在更大規模的主體擴產中再次違規,四年三涉環評處罰。
規劃環評滯后為共性原因
針對“為何長期未批先產、為何兩年后才處罰”的質疑,回復給出的解釋稱,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煤礦項目環評需與礦區總體規劃環評保持一致。前期因榆神礦區一期規劃區總體規劃環評審批滯后,導致該礦1800萬噸擴產環評暫緩辦理,此為區域內擴產煤礦共性問題。
同時,回復還稱,2026年3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批復榆神礦區一期規劃區總體規劃(修編)。目前該礦1800萬噸改擴建項目環評報告書正在編制,完成后將報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審批。
截至目前,榆樹灣煤礦1800萬噸擴產環評仍在辦理中,官方未披露是否責令停產整改、是否追責相關責任人。
記者手記
前置防線不應淪為“先上車后補票”的彈性程序
榆林環境執法支隊的回復將環評滯后歸因于區域規劃審批慢,但法律明確規定:未批先建、未批先產均屬違法,即便有保供任務與規劃滯后,也不能成為長期違規生產的理由。環評制度作為生態前置防線,不應淪為“先上車后補票”的彈性程序。
有業內人士表示,作為年產超千萬噸的重點保供煤礦與重點排污單位,產能擴產、產量攀升、外運量增長均有跡可循,卻在無環評狀態下運行超兩年。現行固定頻次檢查模式,對高風險、大體量企業的動態監管是否存在滯后等問題?如何用在線監測、數據比對、聯合核查實現主動預警,也成為監管優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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