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2026年6月22日19時許,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接到詹某冬(女,33歲)報警稱,其小孩被一只未牽繩的黑色犬撲抱。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犬只主人曹某欣(女,22歲)向詹某冬道歉,隨后雙方被勸離。6月23日0時許,曹某欣的哥哥曹某田(男,27歲)向公安機關反映,其家人在6月22日遛狗期間與他人產生糾紛的視頻被發到網上,侵犯其家人權利。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核查。
經全面調查,雙方當事人行為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鑒于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符合治安調解適用條件,公安機關根據雙方當事人提出的書面調解申請,依法組織調解。目前,雙方已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請廣大網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構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和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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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
此前報道:
云南某公園內一未牽繩大狗突然撲抱8歲女童,女童母親強行將狗拉開!狗主人站在原地叫喚大狗并沒有上前制止,也拒絕道歉,還喊來丈夫幫忙
6月22日,在云南玉溪發生了一起大狗襲人的事情。一條未牽繩的大狗在公園撲騎小孩,孩子母親上前拉開,并讓狗主人道歉后,雙方發生了爭執。
孩子母親稱,當晚,她帶著8歲女兒飯后散步,途經玉溪公園時,一只無繩大型犬突然沖向孩子,徑直從身后撲抱、騎蹭年幼女童,孩子當場被嚇得不知所措,危急關頭,母親徒手上前,強行將大狗從孩子身上拉開。
孩子母親表示,當時一旁的女性狗主人全程只站在原地叫喚,始終沒有上前制止、管控自家大狗,只是告知狗正處于發情期。
隨后,孩子母親要求狗主人給孩子道歉、哄哄孩子,卻遭其拒絕,她稱自己阻攔過狗并懷疑孩子母親是在故意找事,雙方發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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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憤之下,孩子母親說:“你家的狗要是再來嚇到我孩子,我一腳踹死它”,這句話讓狗主人心生不滿,當即打電話叫來自己丈夫。
狗主人丈夫抵達現場后,沒有詢問事發經過,就用粗俗言語辱罵對方。孩子母親選擇報警,這時狗主人才小聲說了兩句“對不起”,便扭頭離開。
此次驚嚇導致孩子當晚11點半依舊無法入睡,孩子母親聯系派出所,希望工作人員能協調對方陪同孩子前往醫院開具安神藥物,被對方直接回絕,并告知孩子母親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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