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第12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公告正式發布(以下簡稱“1號文”), 65個品種進入新一輪國家集采。
醫趨勢了解到,本次集采在采購流程、納入條件、中選規則等方面發生了諸多關鍵變化,“反內卷”等話題被反復提及。
據了解,在去年11批國采鮮明提出“反內卷”原則的基礎上,第12批將進一步對報價異常偏低的產品實施“三不”原則——不帶量、不作為熔斷錨點、不占中選名額。
業內認為,這組“終極大招”,或將澆滅“光腳企業”的沖動,進一步提高“反內卷”效果。
01、進一步明確范圍“邊界”
每一批國采名單公布,都是行業關注的焦點。
過去很長時間以來,只要市場規模足夠大、仿制藥競爭足夠充分,就足以構成納入集采的必要條件。但隨著集采進入第九年,臨床常用大品種已基本覆蓋,知識產權、臨床替代性、供應安全等復雜問題涌現,單純以過評企業數量作為標準,已不足以回答“該不該納入集采”的問題。
因此,第12批國采最值得關注的變化之一,就是進一步明確了采購范圍的邊界。
從第11批集采開始,聯采辦對外清晰界定品種遴選的原則,并逐一說明初篩符合競爭數量條件但最終未納入集采的原因。第12批集采繼續以參比制劑和通過一致性評價(含視同過評)企業達到7家作為基本競爭門檻,前期已篩選出77個品種進入預填報范圍,最終65個品種進入正式報量目錄,12個品種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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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門檻,在“臨床使用成熟且市場競爭充分”的基礎上,先排除三種情況:一是2025年采購金額小于1億元;二是未開放一致性評價通道、尚不具備公平競爭條件的品種;三是仍處于醫保談判協議期內或進入醫保目錄首年的競價藥品。
據悉,利丙雙卡因軟膏劑因尚未開放過評通道被排除;部分醫保談判品規也被暫緩納入。
第二道門檻,進一步“穿透”用藥風險。如針對主要成分相同,但臨床使用場景不同的品種進行分組,分組后競爭格局未達到7家的,暫不納入。
本次集采,因此被排除在外的產品,包括腺苷注射液、氟替卡松吸入劑、復方電解質注射劑,以及氨溴索吸入劑的部分通用名。
與此同時,加尼瑞克、西曲瑞克、曲普瑞林等輔助生殖關鍵用藥,以及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硝酸甘油等國家短缺藥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由于對于臨床診療經驗要求較高以及較強的用藥依從性,也被排除在外。
除此之外,專利問題是本次集采的一大看點。
本輪集采中,伊布替尼口服常釋劑型、克立硼羅軟膏劑因存在專利爭議,最終被排除出采購范圍。伏諾拉生、沙庫巴曲纈沙坦、艾多沙班等在內的8個存在專利爭議的品種,則在采購范圍中標注了“★”標識。
為什么會有這種區別?
按照1號文要求,相關企業必須提交知識產權承諾書并作出“無侵權承諾”。因此不難推斷,被淘汰出局的品種承諾企業未達條件。與此同時,未作出承諾的企業,不僅無法參與集采,已掛網產品還將被撤網,協議期內原則上不再受理掛網申請,體現專利保護在掛網和集采中的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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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諾華沙庫巴曲纈沙坦核心專利獲得1826天專利期限補償,由2026年11月延長至2031年11月。不少從業者認為該品種將“逃過”12批集采,但還是出現在了采購范圍中。
02、反內卷力度更大
“內卷”一直是帶量采購備受關注的話題之一。從企業的出發點來看,即便報出低價會稀釋利潤,只要能夠換取醫保承諾下的采購量,依然有可能通過規模效應獲得回報。
而這種邏輯,將在第12批集采中面臨更大的挑戰。
事實上,第11批集采以來,醫保局在反內卷方面作出一系列優化措施。而在第12批國采中,“反內卷”力度將被進一步強化。
一方面,“錨點”值為“最低報價”與“入圍均價向下浮動一個標準差”二者取高,避免個別異常低價干擾其他正常報價。
另一方面,產品報價低于“入圍均價向下浮動兩個標準差”的,除不作為糾偏“錨點”外,帶量比例降為0,該企業不占入圍名額。
早在第11批集采,錨點價機制就被引入,要求不再以最低價作為熔斷基準。第12批增加了標準差的概念,并進一步提出“兩個標準差”這一約束層級——對于明顯偏離市場均值的報價,不僅不作為價格錨點,也不再享受帶量資格,從制度上削弱超低價競爭的激勵。
與此同時,本輪集采全面實行按廠牌報量。醫療機構報量時直接對應具體企業產品,未獲得實際報量支持的企業,即使最終中選,也難以獲得后續增量市場。
業內認為,對于那些依靠極限降價搶份額的企業而言,通過中選逆襲占據市場的機會正在減少;而對于臨床更加認可、擁有市場基礎、供應能力和品牌積累的企業來說,將是一大利好。
03、提前關閉的“末班車”
過去,藥品國采通常遵循“公布品種—醫療機構報量—發布采購文件—企業投標”的流程。企業可以在開標前最后幾天內完成過評、提交材料,獲得參與資格。但根據第12批集采規則,最后一批上車的品種時間卡在了1號文發布之日。也就是說,23日之前過評的企業才有資格參與本次集采,“末班車”已經關閉。
過去,“剛拿到批件就直接參加集采”的情況一直存在爭議。一方面,這類產品尚未經過真實市場環境檢驗;另一方面,也容易導致企業在集采窗口期集中沖刺審批,對監管資源形成額外壓力。
業內認為,隨著規則調整,這樣的“壓線沖刺”未來將越來越難以復制。
再往前一步,從監管層面看,近年來藥監審評尺度明顯加嚴,審評審批端已經明顯轉向。數據顯示,2021-2025年,一致性評價的申請批準量增速放緩,尤其是口服固體制劑,正在出現負增長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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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2025年度藥品審評報告
去年10月,CDE發布《化學仿制藥生物等效性研究質量風險評估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核心指向明確:即使統計達標,但若研究設計、質量控制存在缺陷,仿制藥生物等效性(BE)結果仍不被認可。
當前,中國仿制藥監管正在全面對接ICH標準,行業標準正在從“能不能做出來”,轉向“能不能證明做得足夠好”。當搶批文逐漸讓位于拼質量,中國仿制藥產業也正在告別規模擴張時代,進入真正意義上的質量淘汰賽。
附:第12批國采品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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