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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4歲獨居男子毛先生
突發疾病
術后第三天因多臟器感染衰竭
被送入ICU
至今昏迷
然而當他的母親想要
查詢兒子存款、支付后續救命錢時
卻陷入僵局、束手無策
半個多月前,一場突如其來的急癥,毛先生陷入昏迷,他唯一的直系親屬——72歲的母親從外地趕回上海。由于多年未繳納社保,所有治療費用全都是自費,陸續已花了14萬元,老人想查查兒子名下還有多少存款可以應對后續支出,卻遇到了難題—— 因為目前她不是兒子的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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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救他,他才44歲啊……我現在就想做他唯一的監護人,我要把他的賬戶錢全部找出來用于他治療,用于他康復。”
連日來,這位70多歲的老人輾轉奔波于居委會、派出所,每次得到的回復都是“沒遇到過”“不知道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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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江灣鎮街道文治路居民區黨總支書記王之春坦言,“現在托底的獨居人士是一些60歲以上的老人,還沒有涉及到年輕人群。”
基層機制的空白,
讓這場緊急救命陷入程序困境。
做自己兒子的監護人,
為何還要申請?
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鄒華解釋:在正常情況下,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如果像毛先生這樣因突發狀況,喪失自主意識和行為能力后,就需要通過法定程序確認身份、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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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的母親是沒有權利去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他進行鑒定。只能通過居委會、律師事務所或者是法院來開具委托書。如果鑒定下來,他是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院會給出確認文書,確認他母親作為毛先生的監護人。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母親就可以完全行使職權,包括去相關的金融機構查詢毛先生名下所有的財產。如果不足以覆蓋救命錢的話,也可直接買賣房屋,來獲取相應的資金救助毛先生。”楊鄒華說。
網友評論
@琪琪:冰冷教條的是制度,而人情不應如此冷漠。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風之子:這種情況下,哪怕結婚了,有了妻子,也沒辦法去查詢和拿到存款的吧。
@非雯亦文:很想問問為什么,要么有機制能讓醫院先救命或康復醫院先給住不管病人有沒有,要么能立即啟動母親或親友成為監護人或者有托底機構,如果什么都沒有卻都是各種法條、機制和愛莫能助,該怎么辦呀?
@逛游西東自由心:根本等不及了吧這個情況。
當下
獨居群體規模越來越大
這類成年人突發失能、監護缺位的
新社會難題亟待解決
綜合話匣子、網友評論
原標題:《上海44歲獨居男子突然病重昏迷,“救命錢”取不出!七旬母親苦求“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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