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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據港媒報道,藝人張柏芝與前經紀人俞宇星多年合約糾紛已獲法院裁決,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判決張柏芝勝訴,所有訴訟費用均由俞宇星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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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本以為打了幾年的民事糾紛就此結束,卻沒想到雙方的對抗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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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敗訴的余宇星公開發表聲明,他表示將全面升級后續行動,還預測將向香港各執法機構提交舉報材料。
針對余宇星在民事判決書之外的行為,張柏芝在6月25日通過律師團隊發出了強烈的公開反擊,律師們發表了正式聲明,并明確警告,任何人未經授權公開案件的非公開文件和審判內容,隨時都可能構成香港法律下的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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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聲明中,張柏芝的法律團隊不厭其煩地引用了香港終審法院2014年經典判例所確立的原則,明確表示所有在香港民事訴訟中合法取得案件披露文件的人,自動向法院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鄭重承諾,不得在本次訴訟之外使用相關文件和內容,任何違反承諾的行為都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招致包括監禁在內的法律后果。
律師團隊貼劇本,相關人士可走正規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解除對文書使用的約束性承諾,截止到本聲明發布之日,張柏芝本人及委托的法定代表人從未收到任何相關方如此正式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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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了已經公開的判決書和法律報告外,本次訴訟中所有非公開文件的使用仍然受到香港藐視法庭相關法律的嚴格約束。張柏芝保留對對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所有法律權利。
這場曠日持久的恩怨始于幾年前,俞宇星和他的經紀人AEG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張柏芝,指控張柏芝預收4276萬港幣,但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電影制作,要求張柏芝退錢并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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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了完整的公開審判程序后,歐陽浩榮法官最終判決張柏芝勝訴,當時張柏芝并沒有對此事表態,只是要求身邊的管理人員表示“沒有回應”。
俞宇星敗訴,一直不接受判決,23日向媒體公開發表聲明,稱對判決結果感到“震驚和無法接受”,并公開質疑張柏芝和關鍵證人周靜怡證詞的真實性。
他表示,他已委任新的律師團隊,并會在一周內向香港多個執法機構提出申訴,他要展開刑事調查,澄清案件涉及的出入境紀錄、查核流通紀錄及稅務紀錄,原本已經結束的民事合約糾紛,現在更有可能由民事糾紛升級為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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