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女子駕車逃跑致丈夫身亡案”被告人家屬處獲悉,近日該案件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即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11年。
該案件發生于2024年5月21日凌晨,被持刀威脅和毆打后的曹某某駕車逃跑時發生意外,撞上花池,扒在車輛處阻止她離開的丈夫劉某某死亡。
被告人曹某某家屬稱,家屬方會繼續申訴。
![]()
圖為曹某某的生活照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該案件二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被害人劉某某對曹某某沒有家暴行為;曹某某自身不當行為是引發本案沖突的最初起因;案發前被害人對曹某某進行踢拽毆打非嚴重暴力行為;曹某某并無實施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必要。
判決書顯示,曹某某因自身不當行為引發婚姻家庭矛盾,雙方均不能理智處理,產生沖突。被害人為找尋與曹某某深夜暖味聊天的對象,對曹某某曾有毆打但并非嚴重暴力行為,曹某某對此有明確辨識。
曹某某在未受到嚴重暴力恐嚇、侵害的情況下,突然駕車離開現場,明知高速駕車會使扒在車前的被害人陷入極高傷亡風險之中,仍實施加速、點剎、大幅度搖擺車身等行為,最高時速達123公里,終致車輛碰撞造成被害人死亡,其對被害人的死亡是一種放任的故意。
該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與被害人劉某某(歿年27歲)系夫妻關系。2024年5月21日1時許,劉某某因懷疑曹某某5月20日晚與女伴王某吃飯時還有其他人參加,在家與曹某某發生了爭吵,后又持刀要求曹某某一起去找王某對質。二人下樓后,劉某某在小區內對曹某某進行威脅、毆打。
約2時47分,劉某某駕駛冀牌轎車與曹某某共同到達石家莊市新華區新苑路與譽興街交叉口西側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車后繼續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劉某某將曹某某拖拽至汽車尾部,將其衣服撕壞,后將躺在地上的曹某某拽回車上。
![]()
案發現場
![]()
現場發現的汽車碎片
約3時9分32秒,曹某某進入駕駛室啟動汽車欲自行離開,此時蹲在車外查看曹某某手機的劉某某見狀便爬上機蓋,曹某某繼續加速行駛并大幅轉動方向盤,劉某某被甩至副駕駛車門處后繼續扒著車隨車前行。
約3時10分02秒,該車行駛至中華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時與路口東南角的花池發生碰撞,附近飯店的工作人員聽見撞車聲音后立即撥打電話報警。
曹某某與劉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均受傷,劉某某被送往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曹某某住院接受治療。經石家莊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劉某某符合較大鈍性外力作用致肝、腎、胰腺等多發破裂死亡。
曹某某父親曹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前,女兒遭遇了劉某某的持刀威脅與拳打腳踢,衣服被撕壞。他認為,如果女兒不逃跑的話,生命會遭受劉某某的威脅,在極度慌亂的情況下,他認為“女兒的行為系正當防衛”。
紅星新聞記者李毅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