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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訊——一位眾議院議員6月29日(周日)表示,參議院彈劾法庭有權強制不愿出庭的證人作證,眾議院檢方可通過申請傳票行使這一權力,傳喚被認為對案件至關重要的證人。
馬尼拉第三選區眾議員喬爾·丘亞(Joel Chua)在接受dzBB電臺采訪時指出,即便面對“不情愿”甚至“敵對”的證人,檢方也有法律手段迫使他們出席聽證會。
丘亞用菲律賓語解釋:“確實存在所謂的不情愿或敵對證人。并非所有被傳喚的人都愿意作證。”他同時強調,這些證人的證詞仍必須被聽取,因為這將有助于檢方證明案件事實。
丘亞進一步說明,如果關鍵證人拒絕配合,檢方將正式請求參議院彈劾法庭行使強制傳喚權力。
這一策略同樣適用于那些與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Sara Duterte)立場一致的證人。丘亞表示:“我們名單上的一些人并非我們的證人,而是敵對證人,因為他們站在辯方一邊。但他們的證詞仍需被聽取,因為這有助于檢方證明其主張。”
在證人名單方面,丘亞透露,檢方列出的57名潛在證人中,有多人預計不會自愿作證。檢方已將這57人列入審前陳述(pre-trial brief)中的潛在證人名單。
眾議院檢方小組首席檢察官、八打雁第二選區眾議員熱維爾·路易斯特羅(Gerville “Jinky Bitrics” Luistro)此前確認,證人名單已從最初的25人擴大至57人,以確保所有相關證據都能在參議院彈劾法庭上得到充分呈現。
路易斯特羅解釋稱,根據彈劾程序規則,未在審前程序中標記和指認的證人和證據將不被允許在正式審判中提交。
在這57名證人中,包括前法院法警阿貝·安德烈斯(Abe Andres)——15年前,杜特爾特擔任達沃市市長期間,在一起法院下令的拆遷糾紛中曾毆打過他。
據媒體報道,2011年7月,安德烈斯當時作為地區審判法院四級法警,正在執行法院下令的棚戶區拆遷任務,與時任市長的杜特爾特發生沖突。
檢方在提交的審前陳詞中表示,傳喚安德烈斯作證是為了“證明被申訴人(薩拉)具有施加暴力的傾向”。安德烈斯上周已提出上訴,要求將自己排除在他所稱的“黨派政治事務”之外,不愿出庭作證。
檢方名單中還包括杜特爾特的長期幕僚長祖萊卡·洛佩茲(Zuleika Lopez)。洛佩茲此前曾擔任達沃市行政長官,2022年加入副總統杜特爾特的團隊,后被任命為副總統辦公室主任兼幕僚長。
她與副總統關系密切,此前曾在眾議院善政與公共問責委員會聽證會上因“干涉調查”被認定藐視國會而遭拘留。
丘亞澄清說,列入名單的證人并不一定會全部被立即傳喚。他用菲律賓語解釋道:“我們列出的證人并非全部都會立刻被傳喚。把他們列進去,只是為了在需要他們證詞的時候有所準備。但如果到了某個節點,我們認為已有足夠有力的證詞、不再需要他們出庭,那么他們很可能就不會被傳喚。”
丘亞表示檢方無意將機密資金風波中涉及的4000名收據簽字人全部傳喚到證人席上。他指出,聚焦于一個突出的可疑虛構姓名——“瑪麗·格蕾絲·皮亞托斯”(Mary Grace Piattos)——在法律上足以證明其案件主張。
此前,眾議院調查人員曾指稱,副總統辦公室用于證明機密資金支出的數千份簽收收據上出現了虛構姓名。
丘亞表示:“沒必要全部傳喚,因為你們知道,有4000人簽收了收據。你不可能傳喚4000人。如果全部傳喚,下一屆政府任期都結束了,我們還沒審完。”
根據參議院公布的時間表,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的彈劾審判將于7月6日正式開庭。參議院彈劾法庭已于6月25日完成審前程序。
彈劾法庭每周僅安排開庭三天,若完成檢辯雙方提出的共計92個審訊日,整個程序將延續超過七個月,可能成為菲律賓歷史上歷時最長的一次彈劾審訊。作為比較,2012年前首席大法官高倫納(Renato Corona)的彈劾審訊歷時44天;2000年至2001年前總統埃斯特拉達(Joseph Estrada)的彈劾程序僅持續了23天。
參議院彈劾法庭主審法官謝爾溫·加查利安(Sherwin Gatchalian)表示,盡管日程緊張,審判將按計劃于7月6日開始。
眾議院檢方多次表示,已準備好提交支持全部四項彈劾條款的證據,這些指控涉及機密資金濫用、不明來源財富、賄賂以及對國家最高官員的威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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