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貴州發布)
6月29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多彩貴州 幸福在黔”促消費政策新聞發布會。
發言人答
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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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上,貴州廣播電視臺記者提問:剛剛發布人提到,貴州各地都上線了有獎發票活動,能否詳細介紹一下活動規則、參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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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康弘回答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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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遵義市作為國家有獎發票試點城市,率先在全省開展了有獎發票促消費活動,取得了積極成效。在此基礎上,我們又陸續支持貴陽市等其余8個市(州)全覆蓋開展有獎發票促消費工作。目前,8個市(州)均已發布公告并啟動開展活動,活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體結束時間將根據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實時調整,請廣大消費者密切關注相應市(州)商務局活動公告。
活動采取“即開即獎”方式,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餐飲、住宿經營主體,使用云閃付APP或銀行APP單筆消費100元及以上,且取得票面金額不低于100元電子發票的可參與抽獎,中獎資金以紅包形式實時發放至消費者云閃付APP賬戶。中獎金額從10元到800元共分為七個檔次,由系統隨機抽取。中獎紅包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核銷使用,過期自動作廢。
特別要提醒廣大消費者和參與商家的是:每位消費者每天可參與抽獎的發票數不超過3張,且不能為同一商家開具的發票,每月不超過30張。充值或儲值類消費開具的發票、非個人消費者發票、紅字發票、作廢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等情形均不屬于活動范圍。活動商家不得拒開發票、虛開發票或誘導消費者虛假交易騙取套取補貼資金。
編輯:曾 璐
審核:彭奇偉、孔 薇、林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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