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能否因氣候危機而團結起來?戰后歐洲和平與繁榮的基礎正在開始松動,但歐盟仍難以圍繞一個共同的政治項目,把日益分化的成員國凝聚起來。安全、競爭力、移民和民主價值,近來都被當作推動更深一體化的理由,但都不足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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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議題——這個曾經處于歐洲政治項目核心的位置——卻被擠到了次要位置,成為過去確定性瓦解、未來愈發不確定的犧牲品。但如果把氣候行動等環境優先事項視為過時之物,就既誤解了這場危機本身,也忽視了它對歐洲政治聯合的重要意義。
回顧歐洲統一的歷史根源,1849年維克多·雨果在和平大會上的發言,道出了幾代歐洲知識分子的理想:他們設想建立一個聯邦共和國,為歐洲帶來和平與穩定。雨果當時說:“總有一天,我們會看到這兩個龐大的共同體——美利堅合眾國和歐羅巴合眾國——隔海相望、彼此伸手,交換產品、藝術和天才的創造,開拓世界,使沙漠變得肥沃,在造物主的注視下改善這個世界,并聯合起來收獲所有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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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把共和主義理想轉化為覆蓋廣闊地域的政治框架,面臨著巨大的疆域治理難題。幾個世紀以來,共和國大多局限于城邦,因為在廣闊領土上實現廣泛參與,似乎并不現實。美國革命改變了這一點。它證明,代議制政府可以把分散的社群納入統一的憲政秩序,同時治理人民及其所處的物理環境。
到了20世紀初,意大利經濟學家路易吉·艾納烏迪等思想家認為,聯邦共和主義是擺脫帝國統治和國際聯盟脆弱性的唯一選擇。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對聯邦主義的支持持續增長。理查德·馮·庫登霍夫-卡萊基1923年的《泛歐》以及菲利普·克爾1935年的《和平主義并不足夠》都提出,只有聯邦制才能帶來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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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歐洲聯邦一度接近成為現實。當時溫斯頓·丘吉爾領導的英國政府提出,英國與法國建立全面政治聯盟,以遏制納粹德國的推進。法國停戰后,這一計劃失敗了。但其主要推動者讓·莫內,后來成為戰后歐洲一體化的重要倡導者,并為《羅馬條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和《里斯本條約》奠定了基礎。今天,沖突正在考驗歐洲戰后繁榮的根基,也重新點燃了聯邦主義的火種。在這樣的背景下,持續加劇的氣候危機或許正是推動歐洲進一步一體化的關鍵。
全球變暖已經超過1.5攝氏度,氣候變化不再只是理論上的威脅。根據世界氣象組織的數據,歐洲地區升溫速度是全球其他地區的兩倍。2025年,破壞性的洪水和干旱造成超過400億歐元損失,約合470億美元,迫使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投入數十億歐元,重建遭風暴重創的地區。隨著危機加劇,適應成本預計還會繼續上升,這使其成為整個歐洲都必須面對的優先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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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僅僅是成本問題。現代生活依賴于人類塑造環境的能力。沒有人會預期自己上班途中需要蹚過洪水,也沒有人會把連續數日停電視為常態。20世紀最具標志性的成就之一,就是建成了一套基礎設施體系,把環境的波動性轉化為工業社會賴以運轉的可預期條件。以水資源為例,1900年時,世界幾乎沒有蓄水能力,人口和農業基本只能聽天由命。如今,全球水庫總庫容約為8000立方千米,能夠攔蓄全球近20%的河川徑流。
在歐洲,對物質安全的追求同樣是一個政治項目。選舉權的擴大與領土工程建設同步推進:1900年,成年公民中擁有選舉權的人還不到三分之一,到20世紀80年代,這一比例已達到100%。同一時期,歐洲各國公共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大約10%上升到接近50%。這些支出最初很大一部分用于國防,后來則為關鍵基礎設施和社會體系提供資金,帶來了更廣泛的繁榮。
今天歐洲人所生活的環境——從電網、公路到防洪設施——正是這種政治契約的產物:它把民主參與、經濟發展和國家塑造物理環境的能力結合在一起。隨著極端氣候事件越來越頻繁地突破原本用來控制它們的系統,這一契約正開始瓦解,并動搖其他一切政治目標的基礎。
因此,要把環境重新置于歐洲一體化的中心,就必須塑造一個政治上的“我們”。這不是像歷史上許多民族國家那樣,通過界定一個外部“他們”來完成,而是要通過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來實現。歐洲自身的歷史就提供了例證:荷蘭的圩田、意大利的圍海造地、西班牙的水務法庭,都源于幾個世紀以來集體管理環境的努力,而這些努力也幫助塑造了歐洲的公民身份認同。
以環境為中心的路徑,也有助于界定歐洲更廣泛的目標。隨著電氣化、自動化、國防建設以及從數據中心到公共交通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重塑歐洲版圖,歐洲人必須決定,他們希望生活在一個怎樣的歐洲。環境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建構,它依賴國家權力和對領土的控制。從這個角度看,環境政策或許能夠在同一個領土框架內,協調安全、發展和福祉這些彼此拉扯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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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議程需要建立能夠把地方利益與全歐優先事項連接起來、并真正行使領土權力的制度。但美國聯邦政府可以征稅,掌握龐大的軍事機器,并擁有全國近三分之一的土地;相比之下,歐盟既沒有獨立的財政征收權,也沒有自己的常備軍,甚至連其運作所依賴的大多數辦公樓都不屬于自己。即便如此,歐盟仍通過一系列基于條約的機構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了聯邦主義,從共同市場到歐洲穩定機制,都是通過協調成員國政策、集中資源來運作。為了應對氣候變化,一些歐洲機構,例如歐洲投資銀行,必須進一步演變為發展型機構,具備在整個歐洲范圍內規劃、融資和執行項目的權力。
如果把環境治理作為核心,歐洲項目或許能獲得長期以來一直缺少的東西:一種扎根于日常生活現實的共同目標。在氣候擾動不斷加劇的背景下,保護家庭和企業、保障供水、維持電力供應,已經不再只是技術問題。它們可以,也應當成為一份更新版歐洲契約的公民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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