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秦李欣
界面新聞編輯 | 牙韓翔
當梅西剛以18球登頂世界杯歷史射手榜,C羅便緊接著在24小時后刷新“連續六屆世界杯均有進球”紀錄,世界杯的全球關注度再度被推向高點。
這屆世界杯上,梅西和C羅依然是最昂貴也最擁擠的廣告入口。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圍繞兩位球星的商業露出幾乎覆蓋了個人代言、國家隊贊助、社交媒體廣告、線下大屏和產品包裝等多個場景。梅西身后站著阿迪達斯、樂事、萬事達、蒙牛、赤水河酒等品牌,C羅則長期綁定耐克、清揚,并在近期成為中國品牌追覓科技全球代言人。更多沒有直接簽下球星的品牌,則轉向贊助阿根廷和葡萄牙國家隊,讓梅西和C羅以國家隊核心的方式出現在廣告畫面中。
這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當梅西和C羅出現在太多廣告里,消費者未必還能分清誰才是真正的“金主”。
在北京地鐵、社交平臺和各類世界杯營銷物料中,梅西的藍白、C羅的紅綠、10號與7號、雙驕與告別,正在成為一套被反復調用的商業符號。品牌當然希望借助這套符號接入世界杯情緒,但當多個品牌使用相似的人物和畫面時,傳播記憶很容易集中到球星身上,而不是品牌身上。
換句話說,梅西和C羅仍然是世界杯最強的流量錨點,但對廣告主而言,買到這兩位球星相關權益只是開始。真正困難的是,如何讓消費者在看見梅西和C羅之后,還能記住到底是誰為這條廣告付了錢。
耐克自2003年起便簽下C羅,并在2016年再續價值超10億美元的長期合約,雙方圍繞“刺客鞋”展開多年合作。此外,C羅代言的品牌還有清揚,及圍繞個人品牌CR7與腕表Jacob&Co等品牌展開合作。近期,C羅還成為中國品牌追覓科技全球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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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羅代言的品牌。圖源:C羅個人網頁。
梅西代言的品牌則覆蓋阿迪達斯、樂事、萬事達等國際品牌,同時也包括赤水河酒、蒙牛乳業等中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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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西代言的品牌。圖源:梅西個人網頁。
同樣盯上梅西、C羅熱度但未進入球星個人代言體系的品牌,則轉向簽約兩位球星所在國家隊。于是,在各類廣告中,梅西、C羅以國家隊核心的形式被置于“C位”。
界面新聞記者梳理發現,綁定這兩支國家隊的中國品牌覆蓋金融科技、食品飲料、汽車等多個行業。度小滿、庫迪、螞蟻國際、娃哈哈、奕境汽車、雙鹿電池等品牌紛紛成為阿根廷國家足球隊中國區贊助商,瑞幸、長安汽車、圖拉斯等則選擇綁定葡萄牙國家足球隊。
也有品牌選擇“all in”。例如伊利一舉簽下包含阿根廷、葡萄牙在內的五支國家隊,試圖同時覆蓋“梅羅雙核心”的傳播勢能。在圍繞梅西與C羅這對貫穿十余年的“雙驕組合”的敘事中,“諸神黃昏”正在成為一種高頻商業表達——即借助兩位球員職業生涯末期的對抗張力,強化情緒共鳴與傳播濃度。
伊利就借此推出《講不出再見》系列廣告。北京地鐵7號線與10號線交匯的雙井站,設置了C羅與梅西分別占據國家隊“C位”的紅藍主題廣告。在“講不出再見”的標語中,“再”字由藍色“10”(梅西球衣號碼)構成,“見”則融入紅色“7”(C羅球衣號碼)。該廣告隨后擴展至成都、南京、深圳、廣州多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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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圍繞“梅羅敘事”展開的還有白酒品牌國窖1573。在贊助阿根廷、葡萄牙兩大國家隊后,其推出紅藍主題紀念酒“雙驕”,試圖將體育情緒轉譯為消費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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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輪圍繞國家隊與球星IP的營銷競爭中,球員的商業價值也隨之進一步放大。據福布斯報道,C羅與梅西將是本屆世界杯首次出現的兩位“億萬級收入球員”。C羅以約3億美元總收入位居榜首,場外收入約占6500萬美元;梅西以約1.4億美元總收入排名第二,場上與場外收入均為7000萬美元。
品牌仍然愿意擠向梅西和C羅,首先是因為FIFA官方贊助體系的門檻足夠高。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FIFA當前的商業贊助體系主要分為三層:國際足聯合作伙伴(FIFA Partner)、國際足聯世界杯贊助商(FIFA World Cup Sponsor)、賽事贊助商(Tournament Supporter)。
其中,處于最頂端的FIFA Partner僅有8席,包括阿迪達斯、可口可樂、聯想等品牌,可獲得覆蓋FIFA各項賽事的全球權益。但這一席位不僅稀缺,成本也極為高昂。據華創證券測算,聯想集團在本屆世界杯周期內的贊助投入約達1.5億美元。
相比之下,簽約球星、贊助國家隊,或者圍繞球員所在球隊進行營銷,是一種更靈活的替代方案。它未必能帶來官方贊助商的完整權益,卻能讓品牌在傳播層面借用世界杯語境。
梅西和C羅的特殊性在于,他們不僅是球員,也是全球范圍內最穩定的情緒資產。兩人的職業生涯貫穿了過去十余年的足球商業化周期,既有競技成績,也有社交媒體影響力,更有“最后一屆世界杯”“諸神黃昏”“雙驕謝幕”這樣的標簽。對于品牌而言,這些情緒本身就意味著傳播勢能。
北京關鍵之道體育咨詢有限公司創始人張慶對界面新聞表示,世界杯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流量池,對廣告主而言,希望將自身品牌和產品與世界杯熱度綁定,從而精準觸達足球愛好者。不僅如此,世界杯還具備極強的“破圈”效應,能輻射更廣泛的大眾受眾。
尼爾森數據顯示,僅社交媒體價值一項,C羅與梅西已分別達358.5萬美元與263.1萬美元。目前,C羅海外社交媒體賬號Instagram賬號粉絲數為6.6億、梅西為5.1億,這為品牌提供了可直接觸達全球受眾的傳播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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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羅在instagram上發布的追覓廣告帖文。圖源:C羅個人Instagram
張慶對界面新聞分析,品牌簽約后,可以圍繞球員制作TVC廣告、開展球星中國行,并將相關權益延伸至產品包裝等環節,從而實現本土化傳播落地。
但在行業觀察者看來,這種“球星驅動”的營銷效果極為考驗品牌的運營能力。
廣告營銷行業資深人士、播客《貝望錄》主理人李倩玲對界面新聞表示,運動員代言在視覺層面確實具有天然優勢,尤其是鞋服類品牌,在賽事轉播鏡頭中能夠獲得持續曝光,并且具備一定品類排他性。
但問題在于,“簽約”本身只是起點,而非效果保障。
李倩玲向界面新聞指出,球星代言合同往往高度標準化。通常而言,球星需要在數年周期內履行固定合作條款,包括廣告拍攝、內容授權與品牌露出等。但最終傳播效果,很大程度取決于品牌是否具備內容創意能力。“對于品牌來講,懂不懂用起來,而且用得好(很關鍵)。”
以耐克《讓劇本都作廢》為例,該廣告集合姆巴佩、哈蘭德、C羅、詹姆斯等球星,在YouTube獲得超過7800萬次播放,并在社交平臺形成二次傳播。而同期部分簽約C羅的品牌,則更多停留在產品包裝或基礎物料露出層面,傳播聲量差距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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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Nike
耐克全球足球事業部副總裁兼總經理Camilo Andrade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數字時代,故事傳播得更快、碎片化得更快,也被重新詮釋得更快。僅靠一部制作精良的影片來承擔全部宣傳任務的舊模式已不再足夠。
就《讓劇本都作廢》而言,Camilo Andrade認為:“成功的衡量標準從來就不是只看有多少人觀看了影片,而是看我們如何打開一扇大門,讓粉絲、玩家和創作者能夠自行解讀、重新混編并進一步拓展內容。”
而一些品牌往往在球星代言之外,還需額外投入大量媒介費用進行二次傳播。
李倩玲認為,這種差異的核心不在于“是否簽約球星”,而在于“是否能把球星用好”。在注意力高度碎片化的環境中,如果內容無法激發用戶主動分享,難以與用戶形成情感沉淀,即便投入大量預算購買流量,也可能迅速被信息流稀釋。
但流量越集中,擁擠也越明顯。
大量品牌同時押注梅羅,會讓同一套情緒被反復消費。消費者可能記住了梅西和C羅的畫面,記住了紅藍對照和告別文案,卻未必能準確記住廣告來自哪個品牌。這也是世界杯球星營銷正在出現的悖論:越是頂級球星,越容易幫助品牌獲得注意力,也越容易讓品牌被球星本人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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