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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反腐新規密集落地,對醫生個人執業行為的監管已成常態。
近日,四川省某市衛健委發布行政處罰決定,程某等5名醫師在臨床診療工作中,利用醫師處方、診療職務便利,收受醫藥銷售人員禮品、現金回扣,牟取不正當利益,被依法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某市衛健委官網,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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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某市衛健委官網
6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另一起醫生接受醫藥代表回扣的典型案例:2015年至2025年,安徽省某縣人民醫院腎內科原黨支部書記、血液透析室原主任楊某,未經批準,多次違規接受多家醫藥公司邀請講課,以勞務費、講課費名義收受醫藥公司所送禮金。2026年5月,楊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中紀委,2026)。
可見,醫藥反腐整治重心已經不僅聚焦在醫院管理層、采購科室等機構關鍵崗位,臨床醫師個人執業行為納入常態化從嚴監管,針對一線醫務人員違規收受回扣、禮品禮金等行為查處力度持續加碼。
“反腐”法規密集出臺,劃定醫生行為紅線
今年5月,國家藥監局會同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發布修訂后的 《醫藥代表管理辦法》 ,首次以部門規章形式明確了醫藥代表“不得以任何名義給予醫務人員回扣”等9項禁令(國家衛健委,2026)。
《辦法》直接對醫生提出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與未經備案的醫藥代表開展學術推廣活動,不得違規統計藥品使用量,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6月8日,國家衛健委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的 《2026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 ,明確將“糾治失德失范行為”列為年度重點,將嚴格整治在執業活動中違背職業倫理、借學術活動接受非法利益輸送等問題(國家衛健委,2026)。
政策高壓之下,各地迅速行動。6月,北京衛健委發布通知,要求各區衛健行政部門在2026年7月31日前,組織轄區各醫療衛生機構完成機構內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并“及時修訂完善機構內接待登記、廉潔管理、投訴舉報等配套制度”。通知還明確:相關違規行為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涉嫌商業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北京市衛健委,2026)。
從大三甲到基層衛生院:醫生置于最嚴管控之下
監管政策逐級傳導落地,針對醫務人員個體的監管規范也持續細化完善。
今年3月,河南省某三甲醫院發布《醫藥代表院內接待管理辦法》,明確了嚴禁醫藥代表以任何形式給予醫院工作人員“紅包”等六大違規情形。對于違規接待醫藥代表的醫院工作人員,紀檢監察室將對其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該醫院官網,2026)。
基層醫院的管理更加嚴格,6月以來,廣州多家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陸續推出醫藥代表管理辦法。統一實行集中接待制,不再隨時接待上門代表。有衛生院明確:每季度只安排一次統一接待日,接待實行預約制,每次最多接受10人預約,且要求醫藥代表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備案證明、廉潔承諾書等全套資料(各街道衛生院官方公眾號,2026)。
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則進一步明確:醫生不得在非接待時間、非接待地點私自接觸醫藥代表,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統方行為,不得接受企業安排的宴請、旅游等活動。一旦違規,不僅面臨醫院內部紀律處分,其行為還可能被記入醫德醫風考評檔案,直接影響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職業發展關鍵環節。
從嚴監管,既是管理,也是保護。
各類新規清晰劃定行醫紅線,從源頭隔絕醫藥利益糾葛,既嚴厲懲戒收受回扣等失德違法行為,也為廣大醫師規避職業風險、守住從業底線。畢竟,只有制度約束下的規范行醫,才能守護醫者職業前途,營造純粹、干凈的診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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