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小孩對一只產后母狗及幼崽實施暴力行為,通過棍棒擊打、潑灑易燃液體、點火焚燒。聽了都頭皮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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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報道了案發在廣東揭陽揭東區新亨鎮,6月28日,幾名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公共街道對一只剛生產完的流浪母狗及其幼崽施暴。
他們不僅用棍棒將幼崽活活打死,還向母狗潑灑易燃液體并點火焚燒。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施暴者在實施這些殘忍行為時,竟嬉笑拍攝,并將視頻上傳至網絡炫耀。
因為是不滿14周歲,所以目前已全部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同時,教育部門已組織學校加強學生教育,并督促涉事人員家長落實監護責任。
講兩點,一、因為不滿14周歲,沒有拘留,這次的處理通報多了“把涉事的小孩直接送進專門學校”, 這不是坐牢、不是看守所,但絕對不是回家反省、普通停課。
它是目前法律里,對未滿14歲作惡孩子,最嚴厲的官方處置手段,屬于強制性閉環管教 + 行為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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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這樣對待動物,尤其是一只產后的母狗和她的幼崽,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表現出如此極端的殘忍,究竟是心理扭曲,還是盲目模仿?您覺得呢?
犯罪心理學中有一個著名的“麥克唐納三要素”,其中就將“虐待動物”列為未來暴力犯罪的重要預警信號。
在犯罪側寫的大量案例中,絕大多數成年惡性暴力犯、連環施暴者,童年都有長期虐待動物、肆意縱火的經歷。
本質上,虐殺弱小就是一場低成本、無風險的暴力演練:孩子通過每一次的施暴,不斷消解對死亡和痛苦的敬畏,徹底麻木冷血、對殘忍脫敏。
今天他們的施暴對象是毫無自保能力的母狗和幼崽,一旦心態固化、底線徹底崩塌,未來暴力升級,將矛頭轉向同齡人、弱者,后果絕對是萬劫不復。
聚眾的作惡會互相縱容、放大膽量,徹底抹除羞恥感與愧疚感,滋生團伙式暴力隱患。
這4個小孩會是什么樣的成長環境,才有今天的惡?我們又如何去改善它?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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