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陳勇合)2026年5月9日凌晨,海口一男子陳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沿海府路行駛,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經司法鑒定,其血樣乙醇濃度達161.89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目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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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20時30分許,陳某獨自在家飲酒,酒后在家中休息。次日凌晨2時許,陳某自稱心情不好,心存僥幸駕駛瓊DD××××號牌小型汽車,從所住小區停車場駛出,沿海府路行駛至海南戲院小區門前路段時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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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當即報警。執勤民警迅速抵達現場處置,經核查確認陳某為涉事小型汽車駕駛人,現場對其開展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83mg/100ml。隨后,民警依法將陳某帶至指定地點抽血送檢。
經海南立正和司法鑒定中心有限公司鑒定,陳某血樣中乙醇濃度為161.89mg/100ml,遠超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接受調查期間,陳某對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深刻認識到該行為的嚴重危害性,懊悔不已地表示:“非常后悔,以后戒酒了!”
目前,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醉駕無僥幸,出事就是禍;生命不可逆,酒駕沒有后悔藥!警方將持續嚴查酒駕醉駕,全體駕駛人務必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守法出行、珍愛生命。
【責任編輯:李雨聰】
【內容審核:張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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