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斌
近年來,互聯網平臺、社交群組內打著“高薪跑腿、輕松日結”旗號的兼職信息層出不窮。部分群眾被高額報酬誘惑,抱著“本人未直接犯罪,跑腿無關緊要”的僥幸心理盲目接單,淪為黑灰產業的犯罪“車手”,觸碰法律紅線,受到刑事處罰。
高薪代買黃金并非輕松兼職,實為協助犯罪分子洗白贓款。一些不法分子為洗白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贓款,以高額傭金招攬人員代購黃金,通過黃金易變現屬性拆分轉移涉案資金,是典型的新型洗錢手段。此類交易酬勞畸高、方式隱秘,明顯違背正常市場交易規律,綜合各類異常情形可依法認定行為人明知資金是犯罪所得,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跑腿代送“兩卡”并非簡單送貨,實為協助網絡犯罪搭建作案通道。一些不法分子以“簡單送卡,輕松賺錢”為噱頭,招募人員轉運、遞送銀行卡、電話卡,這些卡多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收付款和通信聯絡,是網絡犯罪的重要工具。綜合酬勞虛高、隱秘交接、流轉“兩卡”等反常情形,可推定行為人主觀明知,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僅以跑腿、不知情辯解而無充分證據支撐的,不能免責。
接單配送藏毒包裹并非單純跑腿,實為充當毒品販運“工具人”。一些外賣人員利用配送身份作掩護,多次運送毒品,還協助代收交易毒資,已深度參與毒品交易全過程,構成販賣毒品罪。
在此提醒公眾,務必警惕暗藏違法陷阱、報酬明顯反常的跑腿兼職,認清其中潛藏的法律風險,摒棄“單純代為跑腿不會觸犯法律”的錯誤認識,切莫貪圖高額傭金,淪為不法分子實施犯罪的工具。
最高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精準懲治跑腿類關聯黑灰產犯罪,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深化案件溯源治理,切實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及社會安全穩定。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02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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