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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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利用外掛軟件批量代搶火車票牟利案,被告人鄭某某因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以該罪判處鄭某某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1年半,并處罰金5000元。
2025年2月下旬,靜安公安分局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疑似利用外掛搶票軟件,在12306平臺高頻、大量刷票、搶票,隨即展開偵查,當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鄭某某。
到案后,鄭某某交代,為了多賺點錢,其明知利用外掛軟件搶票違法,仍在同年1月經微信好友介紹,加入某票務黑灰產QQ群,花費1100元購入名為“Y”的非法搶票程序,開始有償代搶火車票。
鄭某某借助朋友圈、熟人介紹招攬客源,收集旅客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錄入外掛軟件批量搶票,成功后收取尾款,有時還墊付車票款博取客戶信任擴大客源。短短一個多月,鄭某某利用外掛軟件非法代搶火車票200余張,累計非法獲利2萬余元。
鑒于本案為新型網絡犯罪案件,靜安檢察院依法適時介入,第一時間引導公安機關固定相關電子證據,對涉案外掛軟件進行鑒定,查清作案工具、牟利模式、交易流水等相關線索。
經鑒定,涉案“Y”程序具有查詢火車票并自動購買火車票功能,但無平臺合法授權,依靠多線程技術實現自動刷新、批量搶票。具體而言,“Y”程序依靠批量導入外購的12306賬號,利用多線程技術短時間內向服務器密集提交購票申請,系統根據購票申請順位進行票源分配,按運行規則進行數據處理,鎖定余票后再將購票支付二維碼推送至相關賬號。該操作全程自動化,搶票效率遠超人工刷新。
結合網絡技術領域專家的意見,檢察官確認該外掛程序并未突破、破壞平臺底層系統,而是通過違規批量提交申請方式搶票,屬于采用其他技術手段非法獲取該購票系統中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
審查起訴期間,檢察官同步開展釋法說理教育工作,向鄭某某講明非法搶票行為對公共購票秩序的危害及相關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徹底刪除非法購買的12306賬號信息。2026年4月,鄭某某主動全額退繳違法所得2萬余元,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月,靜安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鄭某某提起公訴。靜安法院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主動退贓、認罪悔罪等表現,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原標題:《男子用外掛有償代搶200余張火車票被判刑,非法軟件竟是如此搶票》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王閑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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