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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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官,謝謝您,要不是您調解,這事兒還不知道要拖多久!”近日,在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簽完撤訴申請的江西小伙萬某握著宗愛萍法官的手,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幾小時前,他還為10個鐵皮柜的去向,與貨運司機李某劍拔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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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傍晚時分,在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法官宗愛萍的見證下,雙方當事人在法庭外進行貨物交接,承運人將扣留的10個鐵皮柜歸還托運人。施瑋雅 攝
這是一起標的額僅2000余元的運輸合同糾紛,案情簡單,卻是塊難啃的“硬骨頭”。
萬某此前在如皋開店,花2200元買了10個鐵皮柜,以230元委托李某運輸。途中因包裝問題,4個柜子嚴重變形。李某以未收到運費為由拒絕賠償,還將10個柜子全部扣留拉回。萬某一氣之下訴至法院,要求全額賠償。
從表面看,這是一起小案,但承辦法官宗愛萍深知,小案往往最難辦,激化的是情緒,而非利益。
李某靠貨運維生,收入不穩;萬某小本經營,年輕氣盛。若一判了之,執行只會更難。
庭前閱卷時,宗愛萍發現了兩個爭議焦點:貨物損失金額與運費支付。撥通萬某電話時,他語氣激動:“法官,我不是差那幾百塊錢,是他態度太氣人了!貨是全新的,他弄壞了就該賠。警察在場時他只肯扣30元,我不認,他竟然把貨全拉走了!我這生意還怎么做?”
宗愛萍耐心聽完,輕聲安撫:“我理解,做生意講誠信,遇到這種事確實窩火。”待對方情緒稍緩,才引導他關注實際解決方案。
另一邊,李某滿腹委屈:“法官,我跑一趟車容易嗎?油錢、過路費都是成本,他一分運費沒給,我還得倒貼。柜子變形不是我故意的,路上顛簸誰保證?我又沒裝貨,憑什么全怪我?現在柜子拉回來了,我還得找地方存放,這也是錢啊……”
宗愛萍耐心釋法:“承運人有義務妥善保管貨物,除非不可抗力或托運人過錯,否則毀損必須賠償。至于運費,未完成安全交付,對方拒付確有道理,但你方扣留全部貨物缺乏依據,應及時止損。”
掛斷電話,宗愛萍心中有了底:癥結在“氣”,而非“錢”。雙方都在賭一口氣,缺的只是一個臺階。她決定:邊開庭邊調解,見機行事。
開庭那天,宗愛萍特意提前到庭。萬某是個二十歲出頭的江西小伙,在如皋做小生意;李某年過六旬,皮膚黝黑,身旁跟著陪同一起來的女兒。雙方一見面就火藥味十足。
考慮到雙方都沒請律師,宗愛萍先釋明程序規定,引導雙方實事求是。李某的局促感緩解了不少,主動開口:“法官,我不是不愿交柜子,是他要求太高,萬一再損壞怎么辦?”
宗愛萍順勢問萬某:“既然李某愿意交還,你是自己去拉,還是在法庭交接?”雙方不再糾纏程序,轉而爭論起損失與運費的具體數額。
見時機成熟,宗愛萍將庭審轉為調解。她沒有直接談錢,而是先聊起各自的不易。氣氛緩和后,她才切入正題:“咱們算筆賬。4個柜子變形,如果走鑒定程序,費用可能比柜子本身還貴,得不償失。李某扣留貨物拿不到運費,還得付保管費;萬某拿不回貨,生意也受影響。不如各退一步,當場交接清楚,從此兩清,安心做買賣,豈不更好?”
這話讓雙方陷入了沉默。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拉鋸,雙方態度終于軟化。從約期交付變為當場解決,從萬某派人押運送回變為李某自行拉回。萬某率先讓步:“法官,既然都說不是自己的全責,我同意他賠4個柜子一半的貨款,給400塊吧。運費我也給,但他必須把10個柜子全送回來,一個不能少。”
李某也松了口:“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我同意這個方案,這就回去拉貨,希望能等等我們。”宗愛萍當即表態:“放心,多晚都等你們。”
下班時間早已過去,李某父女才將10個鐵皮柜運至法庭。夜色漸濃,但在法庭外的交接場地,再無之前的劍拔弩張。卸柜驗收、交付運費和賠償款,一切平和有序。
萬某清點完畢,在交接單上簽字后,當即提交了撤訴申請,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李某有些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宗法官,之前是我太沖動,給您添麻煩了。”
目送雙方驅車離開,宗愛萍感慨:法槌起落之間,承載的是百姓的期盼。這起運輸糾紛的圓滿化解,正是基層法官踐行“小案不小辦”“案結事了人和”最質樸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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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
顧建兵 施瑋雅
王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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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
平鈺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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