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居民張女士因劇烈腹痛撥打120急救電話求醫。
根據急救中心調度指令,出車分站為“健安新健”推薦送往醫院為“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該醫院為區三甲,距家2.8千米,但救護車卻將她拉到了車輛所屬的健安醫院,該醫院是民營一級綜合醫院,距家3.8千米。
![]()
由于該院不具備相應救治條件,歷經8個多小時后,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張女士被轉入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此時患者已出現意識喪失,雙側瞳孔散大”的情況。
![]()
因患者病情危急,醫院當即下達病危通知并對患者實施動脈瘤栓塞手術。術后張女士出現DIC(彌散性血管內凝血),循環呼吸衰竭癥狀嚴重且無法逆轉。
當日16:59,張女士出現心跳驟停,經搶救后于17:42被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3個多月后,當地衛健局認定:該單位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破壞公共救援體系根基,嚴重損害醫療衛生行業社會公信力,同時激化了醫患矛盾,屬于從重情節。最終作出罰款人民幣 7.6 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
今年4月2日,省衛生健康委回復家屬稱,將督促該市衛生健康委會對全市所有120急救網絡單位、120急救站進行檢查,對檢查不達標的責令其整改或暫停其院前急救服務。同時責令該院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六個月。
但死者家屬認為對涉事醫院的處罰力度過輕,無法接受該結果,遂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到2026年6月30日,事件最新進展來了!該市衛生健康委已同意涉事醫院退出120院前急救網絡。至此,該醫院院前急救資質被永久取消!
![]()
本案例中,健安醫院的救護車能將病人“截單”至自己醫院,和深圳的院前急救體系設置有關。與北京上海等地不同的是,深圳采用的是急救中心負責調度,網絡醫院配備人員、車輛的模式。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急救網絡醫院包括各級公立綜合醫院和符合標準的民營醫院。深圳急救中心的調度員在派車時會寫明推薦送往醫院,但這并非強制,具體送往哪個醫院由救護車上的醫務人員判斷。
這么做,一方面轄區內的急救人員比調度員更熟悉周邊醫院情況,判斷更準確;另一方面,把一定的裁量空間留給現場急救員,能減少溝通成本,節約時間,對提高院前急救效率有一定幫助。
但代價自然就是存在救護車“截單”風險。畢竟救護車出車的收費比較低,即使有國家補貼仍顯不足。因此民營醫院出于自身生存需要,自然會選擇優先將病人送至本院,再通過后續診療活動收回成本。
對此當地在政策層面,也在盡力引導規避。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解讀:為了避免個別急救站出現“接到有錢的患者就拉往自家醫院,沒錢的患者就送到別家”的亂象,院前急救車輛和醫療急救人員要統一根據市急救中心的分級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的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但紙面上的規則要落在實處,依舊困難重重。只有堅守院前急救的民生保障本質,把其公益屬性權重放到最高,把逐利操作的空間壓縮到最小,才能讓每一輛救護車都始終朝著 “最適合患者” 的方向行駛。
撰文 | 梅斯醫學綜合整理
編輯 | 木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