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消息,7月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健身房預付式消費提示及相關案例,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拒絕沖動,優先選擇通過信托方式對預付資金進行監管的健身機構
案例1:消費者黃女士在深圳市的深圳拉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購買私教課程38節共14888元,為預付式消費。后因消費者個人身體原因,在上完3節課后無法繼續上課,還剩35節課,遂申請該公司退還剩余未消費的課程費用13712元,門店拒絕按合理比例退費,要求扣除原價28%的高額手續費。
案例2:消費者胡先生在廣東省中山市三角鎮成吉健身中心花費2599元購買私教課。目前,還剩余9節課未消費,消費者要求退還剩余未消費的課程費用,門店以“預付卡有效期半年,已過期”為由拒絕退款。消費者認為該條款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禁止的無效格式條款,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消費者還反映該健身房長期存在通過私人微信/支付寶收款,不向消費者開具發票,涉嫌偷稅漏稅等情況。
案例3: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華僑城圣殿健身會所的兩名工作人員在明知消費者目前失業、自身經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仍誘導消費者辦理信用卡分期業務,購買拳擊私教課35節,共計14000元。消費者在上完3節課以后因身體不適,要求該公司退卡。該公司表示退卡要收取合同總價32%的高比例費用,并告知消費者或可自行轉賣課程。消費者與該公司進行了多次協商,均無果。目前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已失聯。
案例4:成都消費者王女士于2025年初在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上嬋瑜伽普拉提(千禧店)購課。當年6月因懷孕暫停,同年10月中旬,消費者經醫院產檢確認身體無恙后,于10月17日恢復孕期瑜伽課,但課后即出現恥骨疼痛;11月5日再次咨詢醫生獲準后復課,第二節課后疼痛加劇且持續至產后未緩解。消費者在首次出現疼痛后因誤信門店所說的可繼續練習而續費5647元。消費者產后三個月復查確診為骨盆輕微錯位,醫生建議其暫停瑜伽普拉提,先進行康復修復。現消費者質疑門店教練專業度不足導致身體損傷,要求全額退費。門店則以“協議不退不換”為由,堅持扣除高額手續費及違約金,僅愿退還3105元。
案例5:海南省海口市消費者郝女士于2026年5月12日前往海口艾利星茂健身服務有限公司(星茂店),在工作人員及教練推銷下,相信銷售員承諾的“由該教練專職、全程一對一指導,半年至一年內改善體態及身體健康”,購買三個私教課包,合計29147元。購課后僅半個月內累計上課8節,門店即要求必須額外購買會員方可使用私教課,且實際授課頻繁更換教練,承諾的“專職全程一對一”服務完全落空。消費者認為商家構成虛假宣傳及服務不達標,要求退還私教課及會員卡費用。
編輯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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